岳发改字〔2018〕08号对岳阳市人大第八届第二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的 答复
发布时间:
2018-10-16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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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拥军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依程序尽快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服务收费等配套措施的建议》引起了我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委相关科室对您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经营特许权问题市政府已于2016年责成市法制办牵头,环保、公安、交通、发改委联合调研,在平衡好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现已妥善解决好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我委在2016年4月下发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文件。目前,根据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由我委牵头,市法制办、环保等部门再次就经营特许权问题正在进行联合调研;您所提出的参照株洲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服务收费的标准问题,需市政府同意方可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恳请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 ⠂ ⠂ 2018年5月28日
承办负责人:伏沛根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雷晖⠂ 0730-888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