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市本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管道燃气、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岳阳智慧城市等项目中采用了特许经营的运营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还存在个别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不够规范,特许经营“散、小、差、乱”的现状。为规范我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力争做到最大程度调动和激发市场活力与企业的积极性,特研究起草了《岳阳市市本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管理办法》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第25号令)《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主要内容
《岳阳市市本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主要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决策管理机构、经营形式和期限、出让程序、出让方式、实施方案内容、协议内容、协议变更终止、监督管理、违规处理及生效时间等,共七章三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目的依据。明确《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
适用范围。明确《管理办法》所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主要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项目。适用范围是岳阳市市本级,包括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决策管理机构。明确设立岳阳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管理委员会,做为负责特许经营权实施和监管的协调机构,市特许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发改委,承担市特许委日常具体工作。
经营形式和期限。明确了特许经营权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与特许经营权出让、回收方式。
出让程序。明确要求建立特许经营项目储备库,从储备库中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制定年度计划,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出让实施方案,市特许办组织发改、财政、审计、司法等有关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部门书面意见对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实施方案经市特许委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出让方式。明确特许经营权的出让应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进行。
实施方案内容。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出让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实施进度、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等具体内容。
协议内容。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同时详细列明了特许经营协议应包括项目名称、内容、特许经营方式、区域、范围和期限、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股权转让、变更、提前终止及补偿等具体内容。
协议变更终止。明确了特许经营变更、终止的情形,明确了经营者的权利救济方式,可以进行书面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会,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监督管理。明确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特许经营者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履行特许经营协议的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检查。市发改、财政、审计依据各自职责进行监管;明确了绩效评价和公众监督等内容。
法律责任。明确了从事特许经营权出让和监督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特许经营权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和信用惩戒相关内容。
生效时间。明确了具体负责解释单位与文件生效时间。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