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8-15 11:58 浏览次数: 1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发改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市发改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发改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三)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参与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市对口支援西藏、新疆有关工作。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十一)编制和执行全市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二)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政策,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四)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五)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核定,我委内设24个,所属事业单位6个,行政机构2个。 

内设科室分别是 :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和运行调节科、法规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对口支援科、区域经济和产业园区管理科、农村经济科、工业科、基础产业科、财贸服务业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节能监察科、社会发展科、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价格调控科、商品价格管理科、服务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人事科、“新增长极”建设办公室、能源科、机关党委。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岳阳市价格认证监测中心、开发区价格管理办公室(参公)、岳阳市两型社会建设管理办公室、岳阳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岳阳市节能监察中心、岳阳市经济建设投资中心。

行政机构分别是 :岳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岳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第二部分 市发改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市发改委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74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3.59万元,其他收入63.0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7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1.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96.21万元)。

2017年度支出总计3115.75万元,与上年决算支出总计相比,下降140.4万元,减少4.3%。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066.6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003.5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625.13万元,占收入的87.4%;

2、“国防支出”(类):15万元,占收入的0.5%;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17.46万元,占收入的7.24%;

4、“节能环保支出”(类):58万元,占收入的1.93%;

5、“农林水支出”(类):80万,占收入的2.66%;

6、“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8万元,占收入的0.27%;

其他收入63.07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3115.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750.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28%。主要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绩效、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积金、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固定资产购置费等等。

2、项目支出365.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72%。是我委为完成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十三五规划、项目稽察、对口支援、公务用车改革、规划方案编制工作等而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8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3.59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7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1.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96.21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86.15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相比,减少170万元,减少5.5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6.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相比,减少170万元,减少5.5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787.69万元,占支出的90.33%;

2、“国防支出”(类):15万元,占支出的0.49%;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17.46万元,占支出的7.05%;

4、“节能环保支出”(类):58万元,占支出的1.89%;

5、“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8万元,占支出的0.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调增预算1164.92万元,人员经费增加;

2、“国防支出”(类):调增预算15万元,国民经济动员专项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调增预算217.4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费;

4、“节能环保支出”(类):调增预算58万元,两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

5、“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调增预算8万元,招商引资专项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787.69万元,占支出的90.33%;用于保障我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资福利支出、公共服务支出等各项支出;

2、“国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5万元,占支出的0.49%,用于国民经济动员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7年度决算217.46万元,占支出的7.05%,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其他优抚支出等各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58万元,占支出的1.89%,用于两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洞庭湖水环境治理等支出;

5、“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17年决算数8万元,占支出的0.26%,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开发等支出。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共110.29万元,占总体支出的3.53%。其中:公务接待开支54.8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6.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8.97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296.21万元。主要是:我委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文件精神,严控各项支出,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接待坚持经费控制、节约简朴原则,对因公出国(境)坚持“从严审批、控制总量、减少费用、讲求实效”的原则,最大限度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开支54.88万元,接待批次389次,人数6570人;

2、公务用车维护费26.44万元,车改后公务用车保有量7台;

3、公务用车购置费28.97万元。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年初结转结余296.21万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岳财绩〔2018〕3号文件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委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委2017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发改中心工作发展。2017年,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发改职能作用,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编制了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十三五”规划,牵头拟订了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编制了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全年共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16.3亿元,核准发行企业债券29亿元。制订出台了打造千亿现代物流产业行动方案。抓好了全市62项经济体制改革事项、14项社会体制改革事项以及我委承担的改革事项的责任落实。出台了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见,“信用岳阳”网站共收录信用信息100多万条。成功举办了全省长江经济带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年度39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全部竣工,搬迁入住24331人,顺利通过省检和国检。组织开展了教育收费、涉企收费、电力价格、商品房销售价格等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投诉案件504件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0.71万元,比2016年下降353.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国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2017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