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6-19
关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发改委   2007-08-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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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

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经贸局,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审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的建设问题,中央和省市历来高度重视,下发了一系列关于严格控制此类项目建设的文件,如中办发(2003)3号、湘办发(2003)2号、中办发(2007)11号、中纪发(2007)75号、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湘办发(2007)7号以及岳阳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若干规定》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严格执行。

二、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各县(市)区包括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无权审批任何党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中央、省驻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所有此类项目一律上报市以上投资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中央、省属党政机关在岳派出机构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按规定要上报市以上投资主管部门依程序审核报批。

四、今后,各地、各单位违反规定擅自审批或不经审批违规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的,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市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予以严厉查处。

附:岳阳市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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