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落实岳阳市纪委开展“既领车补又坐公车”等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拟对联系单位相关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联系的所有单位(含有公务车辆的二级机构)。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1、 既领车补又坐公车的,重点是违规公车接送上下班、违反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使用范围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的、公车私用等情形。
2、 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长期换用、借用、占用下属
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的,重点是违规在项目指挥部配置使用专车等情形。
3、 私车公养的,重点是违规使用公款报销私家车油
料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私家车添加油料、违规使用公款为私家车维修保养以及违规使用公款报销私家车路桥费、违章罚款、洗车费等情形。
4、 违反北斗导航系统监控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的,
重点是故意毁损公务用车北斗导航系统、故意逃避安装北斗导航系统、不及时在北斗导航系统更新公务用车变更信息、公务用车北斗导航系统发生故障不及时报修维护等情形。
5、 违规长期租用小汽车作为日常工作用车,重点是长期租用超标车、租用车辆作为专车使用等情形。
6、 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重点是以执勤执法、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接待工作等为由购置超标车作为日常工作用车等情形。
7、 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包括未张贴公车标识、违反定点停放要求、派车管理混乱、司机管理不严等情形。
三、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11月15日至18日)各单位机关纪委(党委)、车队(办公室)对本单位今年以来公车情况开展一次“地毯式”清查,于11月19日前汇总自查自纠情况,填写《岳阳市“既领车补又坐公车”等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二)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11月15日至11月20日)
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在此期间将对所有单位公务车辆进行专项检查,重申公务用车纪律要求,市纪委同时进行抽查。
(三)建章立制(12月底以后) 各单位要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派车登记报批制度、经费管理和公开制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及定点停放制度等。
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二0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