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7-15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 > 两型社会 > 发展规划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
编稿时间: 2016-01-04 12:30 来源: 市发改委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2013年调整)

文本 Ÿ 图集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4年9月


目   录

调 整 说 明. 1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一节  发展基础. 3

第二节  战略意义. 4

第三节  指导思想和原则. 5

第四节  规划范围和期限. 6

第五节  规划强制性内容. 7

第二章  城市群发展战略目标. 8

第一节  战略定位. 8

第二节  战略重点. 8

第三节  发展目标. 9

第三章  城市群核心区发展战略和空间规划. 12

第一节  核心区空间发展战略. 12

第二节  核心区发展规模. 13

第三节  核心区空间功能分区. 13

第四节  核心区生态系统. 15

第五节  核心区空间发展结构. 16

第六节  核心区城市职能结构. 17

第七节  核心区创新发展区域. 19

第八节  湘江整治与提升转型. 20

第九节  核心区城乡功能布局. 22

第十节  乡村地区发展. 23

第四章  城市群区域统筹发展战略. 25

第一节  总体发展思路. 25

第二节  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26

第三节  重点城镇发展定位. 28

第四节  产业分工与布局. 31

第五节  交通建设. 32

第六节  生态保护建设. 32

第七节  长株潭三市城乡统筹发展策略. 33

第八节  功能拓展区分区发展指引. 34

第九节  外围协作区战略节点发展指引. 35

第五章  城市群发展支撑体系. 37

第一节  产业发展. 37

第二节  交通规划. 39

第三节  基础设施. 44

第四节  公共服务. 48

第五节  资源利用. 49

第六节  环境保护. 51

第六章  规划的环境影响与评价. 55

第一节  资源环境促进与约束因素分析. 55

第二节  规划与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协调性分析. 55

第三节  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56

第四节  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措施. 57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 59

第一节  近期行动. 59

第二节  法制保障. 61

第三节  组织保障. 62

第四节  政策机制保障. 63

第五节  示范区优化发展保障. 66


调 整 说 明

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08版区域规划),对长株潭城市群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在近五年的规划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城市群一体化进展滞缓,两型发展的转型压力大,中心城市交通枢纽地位仍然偏低,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旧突出,资源紧缺与利用低效并存。尤其是绿心的创新发展未得到充分体现,加大了绿心保护的困难;示范区作为两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却面临政策空心化和两型主题淡化等弊病。

同时,08版区域规划的实施也正面临新的形势与背景:一是中国日益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强调发展模式转型,湖南省也相应提出了“三量齐升”的战略和“小康-两型-崛起”的“三湘梦”,这将有力促进长株潭两型试验实现借力突围;二是中国突出城市群战略,强调城市间的协同、分工,而长株潭属于先天的组合城市格局,具备多中心、网络化发展的客观优势;三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将进一步激活长株潭的创新精神;四是2013年国家提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依托长江建设中国经济新支撑带的区域纵深发展战略,这对处于“东部和中西部过渡带、长江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的长株潭带来了重大机遇。

因此,08版区域规划批复实施以后,长株潭城市群社会经济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及时对区域规划中不适应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和修正,保证区域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区域规划在城市群发展中的统领作用。按照湖南省政府的要求,长株潭两型委组织开展了本次区域规划调整工作。

本次规划调整基本延续了08版规划的空间层次和结构,进一步强化了空间协调的措施。并重点从四个方面对08版规划进行了调整和深化:一是结合国家与湖南战略要求,进一步完善目标指标;二是结合长株潭的不足与优势,进一步优化战略路径;三是结合政府职责和地方需求,进一步强化行动工程;四是结合改革导向和关键弊端,进一步注重机制创新。

调整后的区域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集、说明书和专题报告。文本中带下划线部分为修改后的内容,楷体字部分为新增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发展基础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长江经济带的结合部,具备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群、影响和辐射四方的区位优势。长株潭城市群内部结构紧凑、区位条件优越,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历史文化特色鲜明,是国家不可多得的城市群资源。

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被国家确定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国家在新时期赋予长株潭城市群的重要历史使命,也是长株潭城市群进入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机遇。

自08版区域规划实施以来,长株潭城市群在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探索两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目前,长株潭城市群社会经济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成效显著,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明显,体制机制创新取得一定的突破,两型示范区成为带动全局发展的有效抓手。

但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也面临部分问题。城市群一体化进程相对滞缓,经济发展转型仍然艰难,中心城市的枢纽地位偏低,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旧突出,资源紧缺与利用低效并存。这些问题制约了长株潭城市群的进一步提升,也是长株潭城市群未来发展必须突破的“瓶颈”。

专栏1  长株潭城市群概况

长株潭城市群是以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为依托,辐射周边岳阳、常德、益阳、衡阳、娄底五市的区域,总面积9.68万平方公里,人口4047万,分别占全省的45.8%和61%。2013年,城市群实现GDP19645.39亿元,占全省80.2%。其中,作为城市群核心的长株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既有绿色带隔离,又有高速路网联接,是不可多得的优质城市群资源。长株潭三市总面积2.8万平方公里,人口1373.6万,分别占全省13.3%和20.8%,2013年长株潭三市实现GDP10539.19亿元,占全省43 %。区域内盆地与丘陵间错、城镇与乡村交织,形成独特的空间组合;良好的山体、水域、绿心生态开敞区,构成独特的生态本底,农业科技、市场体系、物质装备和基础设施等基础条件较好。京广、浙赣、湘黔、湘桂等铁路干线交汇,京珠、上瑞高速及106、107、319、320四条国道贯通,水运内联湘资沅澧、外达长江,2013年黄花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1600万人次,在中部排名第一。集中了全省3/4的研发人员、80%的科技成果。湖南多年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是“中国第一个自觉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实验的案例”。

第二节  战略意义

长株潭城市群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兼具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特征。加快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既关系到湖南自身发展,也是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需要,是促进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实践。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加快长株潭城市群率先发展,能够为全国探索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提供示范,为中部欠发达地区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积累经验,为全国探索区域协调发展新模式做贡献。

第三节  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新路,全面提升城市群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带动实现富民强省、科学跨越,为全国科学发展提供示范,积累经验。

二、发展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以改革为动力,通过体制机制和观念创新,形成促进又好又快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制度优势,带动全省科学跨越发展。

——坚持全面统筹、协调发展。实施优势优先,兼顾周边地区,辐射带动全省,实现城乡统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坚持因地制宜、强化两型。按照两型发展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构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布局合理、集约发展的城镇体系。创新流域治理、生态网络建设、有序开发机制,展现湖南山水、生态、经济、文化特色。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加强省级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市在改革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强化规划、政策等的科学引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第四节  规划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范围

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益阳、娄底八市行政辖区,约9.68万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分为三个空间层次:

1、城市群核心区:涵盖长沙、株洲、湘潭市区,浏阳市、醴陵市、韶山市、湘乡市、宁乡县、长沙县、株洲县、湘潭县、赫山区、云溪区、湘阴县、汨罗市、屈原管理区的一部分,总面积8448.18平方公里。是本次规划的重点区域。

专栏2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面积一览表

地  区

面积(k㎡)

地  区

面积(k㎡)

长沙市区

1917.63

湘潭县

675.04

株洲市区

863.12

湘乡市

308.20

湘潭市区

657.40

韶山市

155.80

长沙县

1218.8

赫山区

228.50

浏阳市

427.10

湘阴县

378.64

宁乡县

317.31

汨罗市

204.00

株洲县

274.97

云溪区

23.68

醴陵市

725.80

屈原管理区

72.19

合  计:8448.18

2、功能拓展区:包括核心区以外的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域,益阳市的资阳区、赫山区、桃江县,娄底市区和双峰县,岳阳的湘阴县和汨罗市,面积21674平方公里。

3、外围协作区,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益阳、娄底八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核心区与功能拓展区以外的地区,面积约6.67万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近期 2013年-2015年;

远期 2016年-2020年;

远景 2020年以后。

第五节  规划强制性内容

一、区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公益林区、退耕还林地区、湿地、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其它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地区。

二、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包括: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铁路、港口、机场、区域性电厂和高压输电网、天然气门站与主干管、防洪、滞洪、水利枢纽、区域引水等工程。

三、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包括:城市取水口、城市污水排放口、城市垃圾处理场等。

四、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方向等。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详见附表:区域规划强制性内容一览表)是对区域规划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对违反本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地区和单位,要公开曝光,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二章  城市群发展战略目标

第一节  战略定位

长株潭城市群的战略定位是: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示范区,中部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全省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引领区,具有国际品质的现代化生态型城市群。

长株潭城市群的功能目标是:全国城市群协同发展的先行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区,长江经济带承东启西的支撑区,内陆开放与自主创新的先导区,全省率先迈向基本现代化的引领区。

第二节  战略重点

长株潭城市群总体发展战略为:建设“两型”社会、实现科学跨越。战略重点是:

——坚持核心带动,促进跨越发展。加强城市群核心区的规划建设,作为建设“两型”社会的基础平台、区域发展重点和一体化建设的空间载体,大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实施,实现优势地区率先发展,带动长株潭城市群和全省跨越式发展。

——加快产业“两型化”,推进新型工业化。发挥科技创新的先导示范作用,依靠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和信息化,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提升基础工业,发展现代农业。

——强化生态格局和湘江治理,塑造高品质生态环境。以“南治水为主、北治气为主”为原则,突出湘江综合治理。以“强化生态特色,彰显湖湘魅力”为原则,合理利用长株潭三市结合部的空间开放式绿心、湘江生态带等生态区域,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生态环境。

——发展社会事业,推动城乡和谐。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构建更加合理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绿色低碳小城镇建设,改善乡村地区生活环境,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劳动力转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集约发展,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构建城镇紧凑发展的空间结构,推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快开发利用太阳能、浅层地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

——建设综合交通体系,提高城乡运行效率。以一体化交通网络、公共交通体系和智能交通建设为重点,优先城际轨道、城际快速道路建设,将城市交通体系向乡村地区延伸,协调城乡空间资源开发。

——提升存量空间、创新增量空间,推进空间高效利用。整合现有工业园区,建立产业退出机制,淘汰“两高”、“五小”企业。加快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整合乡村居民点。探索土地、能源、水资源节约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模式,形成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新型城乡空间形态。

第三节  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5年,试验区建设纵深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产业转型和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两型化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初步形成,创新和开放能力有所提升,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长株潭三市的人均GDP达到9万元,城镇化水平达到68%;带动长株潭城市群的人均GDP达到6万元,城镇化水平达到56%。

远期目标。到2020年,“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主要任务基本完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模式基本建立,创新能力和开放水平在中西部位居前列,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在全省率先向基本现代化迈进。长株潭三市的人均GDP达到14万元,城镇化水平75%以上;带动长株潭城市群的人均GDP达到9万元,城镇化水平达到65%。

专栏3  长株潭三市及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指标

序号

社会经济发展指标

单位

2012年现状

2015年目标

2020年目标

长株潭三市

长株潭城市群

长株潭三市

长株潭城市群

长株潭三市

长株潭城市群

1

人口占全省比重

%

20.8

63.4

22

64

25

65

2

GDP占全省比重

%

42.6

79.7

45

82

47

85

3

人均GDP

万元

6.8

4.4

9

6

14

9

4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21.9

17.7

25

20

35

25

5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37.0

35.6

43

40

50

45

6

进出口贸易额占GDP比重

%

8.6

6.4

10

8

16

12

7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1.4

1.2

1.8

1.5

2.5

2.0

8

城镇化水平

%

63.4

51.2

68

56

75

65

9

城乡收入比

2.1

2.4

2

2.3

1.8

2.0

10

城市人均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平方米

9.8

7.3

10

8

12

10


分类

两型发展指标

指标参数

2020年目标值

年变化值

长株潭三市

外围五市

资源节约

人均城乡建设用地

<150平方米/人

年下降>3%

地均工业增加值

>30

>15亿元/平方公里

年增长>5%

单位GDP耗水

<40

<80立方米/万元

年下降>4%

单位GDP能耗

<0.5

<0.7吨标煤/万元

年下降>4%

环境友好

森林资源蓄积量增长率

>2%

> 3%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比例

>75%

>85%

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比例

>90%

>95%

重金属污染事故/事件

0

社会经济与生态建设

绿色GDP占GDP比值

>90%

环保投入占GDP比重

>2.5%

年增长>10%

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全方式)

>30%

>25%

年增长>10%

新建绿色建筑比重

>30%

年增长>10%

注:社会经济发展指标为针对区域的指导性指标,两型发展指标为针对各市县的控制性指标。


第三章  城市群核心区发展战略和空间规划

第一节  核心区空间发展战略

一、资源重组,核心区高度一体化。强化长株潭三市功能协作互补和设施共建共享,构建强大的核心区,发挥集聚效应,提高辐射能力,有效带动城市群发展。要共同坚守生态底线,共同维系低成本运行,引导优质公共资源在更大范围进行疏解,一般制造业、低端服务业等尽量尊重市场选择,减少政府干预,促进核心区功能布局优化和有机重组。

二、东优西进,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优化湘江以东的长沙、株洲、湘潭城区,依托机场、高铁等开放性基础设施,重点布局现代服务业,依托现有制造业基础,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在湘江西岸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构筑长株潭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

三、提北强南,促进区域整体发展。综合提升北部长沙的综合性区域职能:建设全国领先的新兴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园区和服务区域的中央商务区,发展港口—铁路、公路货运园区和空港—高铁客运新区,与岳阳临港经济和循环经济联动发展。增强南部株洲、湘潭的经济地位和专业性区域职能:推动株洲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工业型城市职能,建设面向全国的综合物流中心;增强湘潭面向湖南西南部的辐射带动职能和湘潭制造业优势,突出新能源装备及低碳产业发展,建设面向全国的制造业中心和面向湖南城乡腹地的综合服务中心。

四、连城带乡,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际道路连接,促进相向发展。加强长沙与株洲、长沙与湘潭间的南北干道,整合提升株洲与湘潭的东西连接道路,打通连接三市的内环路,增加连接三市的外环路。城市道路向乡村延伸,改善小城镇的通外道路,加强城乡经济联系,促进城乡互动发展。

五、治江保绿,提高生态安全保障。治理湘江流域污染,突出株洲清水塘、湘潭下摄司和竹埠港地区的污染治理和产业提升;加强岳麓山、昭山、法华山、金霞山等滨江区的山水景观建设,打造风光秀美的湘江风光带;保护好生态环境,建设维护绕城生态带、生态廊道、绿楔、绿心、公共绿地等生态系统,防止土地空间过度开发、城镇空间过度连绵,提高生态安全保障。

第二节  核心区发展规模

一、人口规模

2015年总人口1100-1150万人,城镇人口880万人左右;

2020年总人口1200-1300万人,城镇人口1020万人左右;

2030年总人口1600万人以上,城镇人口1400万人以上。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2015年城镇用地规模达到880k㎡左右;

2020年城镇用地规模达到1000k㎡左右;

2030年城镇用地规模达到1350k㎡左右。

第三节  核心区空间功能分区

立足集约发展,合理划分禁止开发地区、限制开发地区、优化开发地区、重点开发地区四类功能区。

一、禁止开发地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重点公益林区、坡度25度以上的高丘山地、著名风景区、泄洪区、滞洪区、重要湿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主要分布在核心区西部、北部山地丘陵集中区、湘江及其主要支流水体、绿心地区高丘山地等。作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维护城市群空间结构的国土空间,加强强制性保护,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

二、限制开发地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各类宜农土地、坡度在15~25度之间丘陵山地、生态脆弱地区等。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弱,关系城市群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分布在城市群组团之间,呈斑块状分布的区域。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优先保护自然生态,适量发展休闲旅游,逐步治理或恢复已破坏的山体植被、水系。

三、重点开发地区。包括长沙黄花、黄兴、榔梨、含浦、坪塘、雷锋、白箬铺、夏铎铺、暮云、永安、铜官、莲花、金洲、菁华铺地区,株洲市的天元、云龙、白井、南洲、黄泥坳地区,湘潭河东、湘乡、韶山、雨湖新区、杨河工业新区、易俗河、九华、楠湖新城,益阳沧水铺,岳阳界头铺等。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完善基础设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成为支撑全省经济发展、人口集聚的重要空间载体和城市群发展的主要增量空间。

四、优化开发地区。包括三市建成区及湘潭、宁乡、浏阳、株洲、长沙县城现状建成区。国土开发密度较高、资源环境承载力开始减弱,调整、置换城市产业职能,对现有过度集中的功能进行疏导,加快老城区的旧城改造。

在实际建设中,按照符合功能定位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原则,通过土地投资强度分级分类控制等手段进行空间管治,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第四节  核心区生态系统

一、建设目标。突出生态特色,综合运用区域生态补偿等机制,着力构筑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生态型城镇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生态型城市群。

二、系统结构。以山脉、水系为骨架,以山、林、江、田、湖等为要素,综合自然、历史、人文等的空间分布,构建“一心、一带、多廊道、多斑块”的网状生态结构,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复合型区域生态网络。有效保护并合理利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相向地带,发挥城市群“绿心”的功能。治理和建设湘江及其沿岸,构建生态良性循环、景观环境优美的湘江生态带。利用湘江支流、区内山体和丘陵,串联城镇绿化隔离带、农田等,形成网络状生态廊道。加上主要交通干道和铁路两侧的绿化带建设及山水廊道的构筑,促进生态“斑块”间、“斑块”与“种源”间的生态联系,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

三、生态建设

1、规划建设大昭山、法华山、岳麓山等森林公园、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40处,其中新建34处,扩建2处、续建4处,总面积24622公顷,林地面积15194公顷;新建谷山自然保护区、团头湖湿地白鹭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11处,总面积24721公顷,林地面积13094公顷。

2、江河风光带建设。沿核心区内湘江干流、主要支流浏阳河、捞刀河、靳江河、沩水、渌江、涓水、涟水防洪堤,建设沿江生态绿地。

3、湿地保护与恢复。湘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警戒水位200米以内地区目前尚未开发的江段,主要湖泊、水库、重要山塘警戒水位200米以内地区,以及江中的大中型岛、滩、洲(包括湘江干流7个永久性生态保护洲岛:傅家洲、洪家洲、蔡家洲、冯家洲、鱼尾洲、鹅洲、甄皮洲等)。

4、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建设绿化隔离带,并参照国家道路建设相关规范和要求合理确定绿化隔离带宽度。

专栏4  生态建设工程

长株潭绿心创新功能建设和生态“客厅”建设工程,生态林业圈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株洲一江四港等城市生态走廊工程,清水塘、竹埠港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长沙团头湖、千龙湖、金洲湖、松雅湖,株洲湖里、酒埠江,湘潭水府庙等7个湿地公园;长沙天际岭、青羊湖、大围山、凤凰山、黑麋峰、湘潭东台山、株洲云阳、神农谷、攸州等9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浏阳河百里花木示范走廊,酒埠江国家地质公园,金霞山公园,虎形山、凤形山生态休闲主题公园,仰天湖生态公园建设。

第五节  核心区空间发展结构

注重集约化、生态型和开放式开发,形成“一心双轴双带”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三市结合部的绿心地区,是“两型”社会建设的窗口。充分利用绿心地区的良好生态,在保护好生态基底、发挥生态屏障功能的前提下,创新城乡建设模式,科学提升绿心价值,构筑面向区域的高附加值公共服务平台,将绿心地区从三市“边缘”地带,建设成为城市群的重要功能区、联结三市的功能纽带。

双轴,包括长株东线服务轴、湘江服务轴,是城市和产业一体化建设的综合廊道。前者连接长沙东部新城和株洲市区及长沙县和株洲县等外围片区,依托空港、高铁和高速公路等对外交通设施,重点发展中央商务、先进制造业、空港物流等高端产业,支撑长株潭扩大开放和向外辐射。后者连接长沙和湘潭两市区及北部的霞凝港、湘阴县城、汨罗市和南部的湘潭县城等外围片区,依托沿湘江分布的高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区,建设具有生态绿谷、景观项链和经济走廊三大功能的创新发展轴。

双带,包括北部综合发展带、南部优化发展带,是依托城镇的产业拓展走廊。前者连接长沙市区和空港-高铁新城及益阳沧水铺镇和浏阳市等,综合发展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等产业,成为长株潭向湘西北辐射、拓展发展腹地的重要轴线。后者连接株洲和湘潭及其周边城镇,向东延至醴陵,向西延至湘乡,加强基础产业优化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成为长株潭向湘中辐射的重要轴线,使长株潭未来发展有更大范围的协作区域。

第六节  核心区城市职能结构

一、区域性职能中心

先进制造业中心。包括以星沙先进制造业园区、黄花临空产业园、浏阳经开区为主体的长沙东岸先进制造业中心,以长沙高新区、宁乡经开区、金洲新区、望城经开区为主体的长沙西岸先进制造业中心,以株洲高新区、田心、金山、航空产业园为主体的株洲南部先进制造业中心,以湘潭高新区、湘潭九华经开区、湘潭天易示范区等为主的湘潭临江先进制造业中心。

科技文化中心。以长沙国家软件基地、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金鹰文化产业园、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长沙广告产业园、麓谷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湘台文化创意园、沙坪湘绣文化产业园、后湖国际艺术区、长沙浏阳河文化产业园、“隆平·种业硅谷”产业园、岳麓科技产业园、湘江昭山文化产业中心、湘潭农业科技产业园、为主体的文化创意、科技研发中心。

物流中心。以长沙金霞保税物流园、长沙空港保税物流园、株洲市石峰物流园、株洲铁路枢纽站、湘潭综合保税区和宁乡大河西农产品物流园为中心,以金霞、空港、清水塘、九华、荷塘地区为主体,发展物流、产品加工、生产服务等多项功能。以湘潭综合保税区、长沙空港保税物流园为中心,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多项功能,打造外贸出口加工服务中心。

技术创新中心。以长沙岳麓山大学城、麓谷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沙经济开发区、中南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浏阳经济开发区、株洲高新区、湘潭大学城和湘潭高新技术开发区为中心,以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和民用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研发应用为主导功能。

二、地方性职能中心

生产性服务中心。以长沙东岸长株潭CBD、株洲河西核心组团新塘片区、湘潭西岸九华高铁及综合保税区为中心,包含主城区的商务、金融、信息、物流等多项功能。

生活性服务中心。以长沙东岸、株洲河东核心组团、湘潭东岸岳塘新城区为中心,包含商贸、娱乐休闲等多项功能。

生态休闲中心。以绿心、九华滨江地区和昭山地区为基础,包含郊野休闲、主题游乐、休养度假等功能。

度假休闲中心。以韶山风景区、株洲空灵岸、大京风景区为基础,包含度假休闲、观光、娱乐等功能。

城乡统筹服务中心。以株洲市荷塘区、南洲、白关、石亭和韶山以西地区为中心,包含面向农业地区的技术与信息服务、大型农副产品加工与集散等多项功能。

第七节  核心区创新发展区域

一、创新发展绿心。本区域创新发展主题为生态资本利用。探索生态环境积极保护的新方式,把绿心地区作为长株潭“空间整合关键、功能提升依托、三市联系纽带”,定位为“功能多元的绿色共享空间”。重点保护绿心地区的生态结构,控制开发方向与模式,增加休闲游憩、康体养生、生态农业旅游、教育科研、创意文化等功能,限制私有化项目开发。通过引进高端项目,树立生态品牌,突出创新、兼顾民生发展,成为利用生态资本的示范窗口。强化两型专责机构在绿心地区规划实施与管理中的作用。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应由两型委牵头、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梳理,并对不合理的项目提出“督查整改”意见,同时强化对重大项目的事前了解与督查。促进两型委机构职能由“统筹协调”向“督查管理”方向转变。

二、创新发展长沙湘江新区。本区域创新发展主题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商业商务、金融服务、生态旅游等服务产业,提升城市品质和公共服务配套,形成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城市新中心。在科技创新要素与丘岗自然地形的耦合中,探索产业和空间的新形态。有效利用丘陵地形自然景观,科技研发、生态居住、城乡服务等各类建设用地呈“岛块”状分布于山岭、田园之间,形成功能完善、环境良好、城乡相融的“第三空间”形态。充分利用望城、宁乡、益阳独特的自然资源和环境优势,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文化旅游等高端三产业。

三、创新发展长沙东部。本区域创新发展主题为加快对外开放。依托空港、高铁等重要区域交通设施和自贸区的触媒效应,提高长株潭的经济外向度,构建更加开放的发展格局。提倡基于公共交通优先的紧凑城市发展模式,进行土地集约高效开发。以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为主导,大力发展金融、商务、商贸、物流等产业,承担大区域生产性服务职能。

四、创新发展株洲南部。本区域创新发展主题为旅游城镇化。利用湘江和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探索传统工业化带动以外的城镇化模式。通过旅游及相关服务业发展,提供非农就业岗位,促进非农人口的就地转化。通过旅游吸引力建设,提升城市品牌与城市服务产业发展空间。依托地方旅游资源,推进特色旅游小城镇建设。围绕农业旅游产业链,以乡村观光休闲度假功能为主导,建设旅游综合社区。

五、创新发展湘潭西部。本区域创新发展主题为新型城镇化。在城市与乡村两种经济形态的交接部,积极探索城镇化的新途径。以农产品加工和贸易物流为主导,高科技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商贸加工等相结合,提高农业盈利水平,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统筹城乡基础设施,通过城乡联动带动城镇化。规划杨河地区为湘潭产业发展拓展区,加快推进高端装备和低碳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承接产业转移,形成就业集中点,构建低碳环保、城乡一体的公共交通体系,使中心社区、镇与城市生产要素联系便捷,形成‘产城融合、低碳发展、城乡统筹 ’的新型城镇化空间组织模式。

第八节  湘江整治与提升转型

一、建立城市群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着力推动清水塘、下摄司和竹埠港等地区转型。依托国家循环经济试点,推进下摄司地区产业、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进清水塘老工业区和竹埠港化工园区的整体搬迁改造。关停污染企业,盘活城市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对受污染农用地的综合整治。发展新型工业,促进产业升级和能源结构优化。加强技术创新,解决制约环境治理的关键技术难题。

二、改造长沙解放垸、黄兴北路、南湖、滨水新城、株洲河东、湘潭万楼等片区,提升沿江城市品质。实行“退二进三”,增强服务功能。保护和利用人文景点和历史街区风貌,重塑城市个性。改造城中村和棚户区,加强市容市貌和环境整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广节能环保建筑,营造宜居家园。

三、建设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提升水运能力和湘江水环境质量。推进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强化湘江航道开发和航运码头建设,提升航运能力,使衡阳以下航道提高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将涟水等支流纳入湘江综合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控制沿江地区项目准入和开发强度为重点,加强水系、水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和流域生态修复,不断改善湘江水环境。

四、建设月亮岛—鹅羊山、岳麓山—桔子洲、九华—昭山、金霞山—法华山、空洲岛—空灵岸五个生态景观区,丰富湘江生态景观。强化湘江两岸自然地理空间的生态功能,丰富湘江两岸生态景观内容,建设湘江沿江防洪景观道路,形成集“生态、文化、居住、景观”于一体的湘江生态经济带。

专栏5  湘江生态经济带开发建设项目

湘江生态旅游走廊和沿江防洪景观道路工程(含洲岛景区建设);城市和郊野整体防洪堤建设工程;湘江沿岸生态镇建设;湘江综合治理工程(包含水源保护地和取水口工程建设、达标排放的排污口统一规划设置);浏阳河治理及生态景观建设工程;渌水、涟水、涓水、洣水、韶河、沩水河、捞刀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湘江沿线联运航运码头和航道建设工程(包括漕溪港、樟树、铜塘湾、凿石、湘潭港和霞凝港三期等);循环经济示范园(吴家巷、下摄司、鹤岭、花亭、坪塘、铜官、宁乡、沧水铺、汨罗等);清水塘老工业区和竹埠港化工园区整体搬迁改造;生态景观区提质改造。

第九节  核心区城乡功能布局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分为七类功能分区。

一、综合功能区。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区,长沙县、浏阳市、湘乡市、韶山市、株洲县、湘潭县城,云龙、天易、九华、坪塘、星城、长沙城北等城市中心区、县城和新城区。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工业园区,调整产业结构,节约资源,改善环境,新城建设和旧城提质改造必须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

二、产业园区。指独立于城市市区之外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科技产业、临空临港产业园区。先进制造业园区包括星沙、望城、金洲、九华、湘乡、韶山、楠湖新城、鹤岭、田心、董家塅和白井等经开区(产业园)。科技产业园区包括长沙高新区、株洲高新区、湘潭高新区。临空产业园区包括黄花、云龙临空产业园。临港物流产业园区指金霞物流园、石峰物流园、九华物流园。

三、CBD地区。长沙市东部的浏阳河地区。围绕高铁长沙站建设,综合考虑轨道交通枢纽布局,重点发展综合管理、流通贸易、金融服务、商务休闲等现代服务业功能,加强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集聚,建成以现代服务业为龙头的中央商务区和区域性服务中心,带动长株潭三市发展,面向湖南乃至中南地区服务。

四、科教创新区。株洲职教园、岳麓山和湘潭大学城、金洲湖南省大学科技产业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科教资源,重点发展文化教育与科技研发。

五、绿心创新发展区。长株潭三市结合部。在保护生态基底、发挥生态屏障的前提下,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度假、会展博览及商务娱乐等功能。

六、生态保育区。包括呈斑块状的高丘山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湿地等生态敏感区。禁止进行有损生态环境的各种活动。

七、高品质乡村地区。包括特色丘陵区和沿水系分布的高产农业区。集中发展生态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和乡村现代化。建设生态小镇和新农村社区,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

第十节  乡村地区发展

根据地理特征和农业生产条件,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村现代化水平,进行乡村发展分区。

一、农业高产复合发展区。以长沙北部生态产业园、望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宁乡现代农业示范区、乔口镇和湘潭涟水—泉塘高科技高新农业园为中心,形成以水稻、蔬菜和特色农产品种植、水产畜牧养殖综合发展的农业高产地区。利用靖港、姜畲、云湖桥等重点镇的产业与交通优势,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建立多层级农产品市场体系。

二、生态保育适度发展区。以捞刀河高新农业园为中心,形成以烟叶、蘑菇、茶叶等种植和水产养殖综合发展的生态农业地区,利用重点镇发展农产品深加工,适当发展休闲农业。

三、产业综合配套发展区。以长沙河西、长沙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姜畲-泉塘生态产业园为中心,推广现代农业技术;以夏铎铺、石亭、沧水铺、袁家铺、杨嘉桥、河口等镇为中心,建设乡镇工业园,为城市产业配套。发展与本地矿产资源条件匹配的低污染加工业、与本地农业生产匹配的农产品深加工业。

四、城乡休闲产业协同发展区。以浏阳河生态农业园、望城大众垸、梅林桥片区、绿心生态产业园、河口生态产业园、金霞生态产业园、云峰湖、空灵岸生态产业园、仙庾岭-婆仙岭-大京休闲产业园为中心,大力发展乡村休闲产业,推广跳马、暮云、云田、昭山和柏加的花木产业、蔬菜和水果种植产业,科技农业种植与休闲旅游结合发展。


第四章  城市群区域统筹发展战略

第一节  总体发展思路

一、培育外围极点,促进功能圈轴拓展

扩容长株潭核心区,引导中心职能在更大范围的重组互补。依托交通线路、区域型基础设施廊道,强化长—岳、长—衡、长—益—常、长—娄4条发展轴线。提升岳阳、衡阳、常德、益阳、娄底等次区域中心城市,实现生产要素的均衡布局。以外围次区域中心城市为纽带,突出建设岳阳城陵矶和衡阳白沙两大地区,强化湖南省四大板块之间,以及长株潭与珠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之间的联系与协作,扩大长株潭对外开放水平。重点扶持具有交通区位优势、有发展潜力的节点小城市发展。

二、生态优先、传承文化,彰显地域特色

在尊重生态本底的基础上,积极推广低冲击开发模式;以特色服务为导向,体现两型发展要求,构建旅游服务、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多样化的现代服务业为引擎的新型城镇化模式。尊重自然山水条件进行空间开发,塑造多姿多彩的城市风貌。彰显湖湘文化,从城市形象特色、城市景观设计、文化旅游产业等多方面体现城市人文魅力。充分挖掘和展现次级地域文化特色,建设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小城镇群。构建区域绿道网,有机串联景点和特色城镇,促进文化和旅游发展的一体化。努力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三、以人为本、城乡互动,共享城镇化红利

促进城乡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组合,提升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活力。对城市地区,注重产城融合与包容增长,强化现代服务和制造升级,注重城市更新和集约发展,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对乡村地区,注重人与自然的融合与乡土特色的保持,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传承发扬地方乡土文脉,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向农村地区的延伸覆盖;对城郊地区,注重城乡融合与创新发展,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加强规划管理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保障城镇居民提高生活品质、进城务工人员共享公平待遇、农村居民融入现代文明,保障城乡居民平等的享有城镇化、现代化发展带来的收益。

第二节  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一、空间结构规划

形成“一核三带,一环五楔”的空间构架。

一核:指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通过功能重组,实现高端功能集聚和传统产业职能的疏解。通过统筹城乡空间、构建生态网络、整合城市空间、整理基础设施、综合治理环境污染来促进核心区的一体化发展。

三带:

——岳阳—长株潭—衡阳城镇产业聚合发展带。是长株潭城市群对外联通带动湖南发展最重要的城镇产业聚合发展带。进一步扩大南北向综合交通走廊的优势,聚合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

——长株潭—益阳—常德城镇产业聚合发展带。是长株潭向西辐射带动湘西北地区发展的城镇产业聚合发展带。引导城市群制造业沿长沙-益阳-常德快速路带状布局,打造西线工业走廊。

——长株潭—娄底城镇产业聚合发展带。是长株潭向西辐射带动湘中地区、进而带动湘西南地区发展的城镇产业聚合发展带。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动汽车及钢铁上下游产业,重点提升沿线湘潭、湘乡、娄底、冷水江等城镇的能源原材料工业。

一环:指长株潭城市群的城镇功能联系环。主要依托高速公路和城际轨道,贯通与长株潭核心区关系紧密的湘阴、汨罗、平江、浏阳、醴陵、攸县、衡山、湘乡、韶山、宁乡等重点城镇,强化城镇之间的联系,引导功能协调互补,加快融入长株潭核心一体化发展。

五楔:指洞庭湖生态区、雪峰山生态区、罗霄山生态区、湘东生态区、湘西农业生态区五大区域生态绿楔。发挥其生态效应、农业生产功能,统筹城乡发展,成为长株潭城市群的重要支撑。

二、等级结构规划

规划长株潭城市群等级结构如下表所示:

长株潭城市群城镇等级结构规划一览表(2020)

规模等级

人口规模

数量

城镇名称

一级城市

>300万

1

长沙

二级城市

100-300万

6

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益阳

三级城市

50-100万

4

娄底、宁乡、浏阳、耒阳

四级城市

20-50万

15

长沙县、株洲县、湘潭县、湘乡、醴陵、攸县、常宁、冷水江、汨罗、临湘、石门、津澧新城、平江、华容、沅江

五级城市

<20万

20

韶山、茶陵、炎陵、衡山、衡南、衡东、衡阳县、祁东、双峰、涟源、新化、桃江、安化、岳阳县、湘阴、南县、汉寿、桃源、安乡、临澧

三、职能结构规划

规划长株潭城市群职能结构如下表所示:

长株潭城市群城镇职能结构规划一览表(2020)

职能等级

职能类别

数量

城镇名称

中心城市

都市区中心城市

1

长沙

副中心城市

都市区副中心城市

2

株洲、湘潭

外围中心城市

5

衡阳、岳阳、益阳、常德、娄底

节点城市

都市区功能组团城市

6

韶山、浏阳、长沙县、宁乡、湘阴、株洲县、湘潭县

都市区卫星城市

5

汨罗、平江、湘乡、醴陵

外围节点城市

11

岳阳县、临湘、沅江、华容、津澧新城、石门、冷水江、攸县、衡山、耒阳、常宁

一般城市

外围专业化协作城市

16

南县、安乡、临澧、汉寿、桃源、桃江、安化、双峰、涟源、新化、炎陵、茶陵、衡东、衡南、衡阳县、祁东

第三节  重点城镇发展定位

一、重点城市定位和发展方向

长沙:长株潭城市群中心城市,湖南省省会,长江中游地区主要增长极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株洲:长株潭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湖南省重要的工业基地和交通枢纽,以现代工业文明为特征的生态宜居城市。

湘潭:长株潭城市群副中心城市、高端制造和服务业基地、旅游生态宜居城市和向西部辐射的城乡服务中心。

衡阳:湘南中心城市,湖南省交通枢纽,湘南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物流中心,全国知名的文化和旅游城市。加快国家级综合保税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重视湘江衡阳段的航道和港口建设,重点建设文昌港。重点打造南岳-衡山-炎帝陵-井冈山和南岳-衡山-永州-桂林等精品旅游线路。新建衡-邵-怀铁路,筹建安张衡铁路,规划预留株洲—衡阳、衡阳—娄底城际铁路交通通道,并将株洲-衡阳的城际铁路南延至云集和耒阳。

岳阳:长株潭城市群北大门,长江中游重要港口城市,中部地区石化产业基地和航运物流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和山水相融的现代生态宜居城市。推动石化产业从化工原料向制成品方向发展,大力发展航运物流业,和益阳、常德联手建设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开展洞庭湖综合治理。

常德:泛湘西北现代化中心城市,先进制造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和生态宜居城市。发展商贸业和物流业,增强带动湘西北地区发展的作用。打造长沙-常德-张家界旅游黄金走廊。

益阳: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优选拓展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南部中心城市,现代新型工业城市,宜居山水生态旅游城市,湖南省能源基地。重点推进益阳东部新区、茶马古道、洞庭湖湿地等旅游资源等项目,建设绿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打造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

娄底:长株潭城市群承东启西的中心城市,湘中地区的核心城市,全省能源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特色装备与先进制造业基地,文化与生态旅游休闲基地。积极推进娄底融城发展,加快娄涟双和冷新一体化建设,逐步形成沿娄底大道的两型产业带。加快改造提升钢铁、煤炭、建材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电动汽车、文化旅游、环保产业、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开展与长株潭汽车、装备制造等产业的区域合作,打造长株潭先进制造业产业配套基地、千亿不锈钢产业基地和薄板深加工产业园。

二、重点城镇定位

长沙县: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东部的综合服务中心,以外向型高科技工业和高效农业为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浏阳:中国花炮之乡,长株潭城市群对接长三角、辐射湘赣边的门户城市和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生态经济发展的示范区和中部休闲旅游名城,高新技术产业、传统特色产业和先进制造配套产业基地。

宁乡:长株潭城市群辐射湘中、湘西北、湘西的节点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区域性旅游集散地。

株洲县:长株潭城市群装备制造业配套基地、中南地区电力枢纽,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市。

醴陵:绿色瓷城、湘东门户,长株潭城市群的传统特色产业基地。

攸县:长株潭城市群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基地。

湘潭县:长株潭城市群的文化休闲旅游、现代农业基地和城乡统筹示范区。

韶山:具有全国乃至世界影响力的知名旅游城市,长株潭城市群的红色旅游服务基地。

湘乡:长株潭城市群的重要工业基地和休闲旅游城市。

湘阴:长株潭城市群的先进制造配套产业基地和深水港口。

汨罗: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全国主要的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屈原文化旅游基地。

平江:湘鄂赣三省交界的重要门户节点,长株潭重要休闲区,以绿色新型产业、旅游休闲为主的山水宜居城市。

岳阳县: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基地、生态湿地保护和城乡统筹示范区。

临湘:湘北工业重镇,湘鄂边商贸物流旅游大市,环洞庭湖生态宜居新城,国家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华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中国棉纺织名城、能源产业大县。

沅江:全国知名的内河船舶制造基地,南洞庭工业新城。

津澧新城:湘鄂边际的工业重镇,湘西北水陆运输枢纽。

石门:湖南省重要的有机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基地,生态宜居的魅力山城。

冷水江:中南地区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特色资源型工业城市。

衡山:国际旅游目的地,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耒阳: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示范城市,衡阳市次中心城市,湘南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和衡阳市煤炭电力生产工艺基地,湘南现代工业和商贸中心城市之一以及重要的交通枢纽。。

常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湘南冶金和建材工业基地,农业现代化示范城市。

第四节  产业分工与布局

坚持突出优势、错位发展。长株潭以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产业,岳阳以石化工业为主导产业,衡阳以综合制造业为主导产业,常德以农产品深加工和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益阳以新能源工业、电子信息和休闲旅游业为主导产业,娄底以能源、原材料工业及配套工业为主导产业。

构建娄底、衡阳原材料工业与长株潭先进制造业之间的上下游关系,长株潭核心区不再新建火电厂,在周边地区发展火电、水电以及风电、核电等新能源,为长株潭提供强大的能源支撑。将烟草、食品工业引导至常德、湘潭,农产品物流和商贸产业调整至湘潭、衡阳、常德,将湘钢的扩建调整与岳阳、娄底的钢铁产业调整相结合,将株洲的石化工业部分调整至岳阳。

第五节  交通建设

构筑联通全国、辐射全省的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管道等综合交通体系和综合枢纽体系,构建或提升湘江—长江水运通道、黄花机场空中通道、京广陆路通道、洛湛二广陆路通道、沪昆陆路通道、长渝陆路通道等六条区域对外通道。建设内部复合公路走廊,发展中心城市之间的快速交通,改造低等级交通网络,加强农村地区与城市的联系。发展城际轨道交通,远期建设长沙—宁乡—韶山—湘乡—湘潭、长沙——浏阳、株洲——醴陵、长沙—湘阴、长沙—汨罗、宁乡——益阳、娄底——衡阳的区域快线。加强港口资源整合,推进港口经营一体化发展,发展港口保税物流,提高湘江岳阳——衡阳段航道技术等级,形成以岳阳港、长株潭组合港为核心,衡阳、常德、益阳、娄底等港口为补充,功能明确、层次分明的港口体系。加快机场扩建改造,开通运营衡阳南岳机场、新建岳阳机场。

第六节  生态保护建设

重视幕阜、罗霄、武陵、雪峰山脉的生态保护与建设,保护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等,加强沿湘江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建立湘江等河流上下游城镇排水口和污水口的协调机制。整合排污口,上下游城镇在行政边界处进行取水口和排污口调换,形成污水排放口在下游、取水口在上游的格局。不具备调换条件的上下游城镇应明确城市取水口上游2000米,下游200米范围内严禁设污水排放口。建立和完善森林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强化森林资源消耗控制。

第七节  长株潭三市城乡统筹发展策略

规划5个城乡统筹示范区,包括韶山市、浏阳市区及周边乡镇、醴陵市区及周边乡镇、长沙河西北部乡镇、攸县。实施乡镇通外道路工程、乡镇信息网络工程、技术推广与就业培训工程三项城乡统筹重点扶持工程。

推进城郊整治工作,统筹城郊地区的城乡空间发展。包括城郊地区的环境风貌整治、交通和基础设施改善、加强社会治理和土地整理。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改善提升城郊地区整体风貌,弘扬地方特色与乡土文化。通过各项设施完善布局,重点提升城郊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社会治理方面要尽快研究设立专门的城郊管理机构,编制专门的城郊发展规划。土地整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耕地整理,结合农田水利、机耕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耕地平整解决物理上的农地细碎化、分散化问题,促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和种植结构优化;二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整理,统筹规划、有序整合零星分散的用地,提高城郊结合部的建设效益与档次。三是宅基地整理,以公共服务集聚的方式引导农民自愿向中心村、镇集中居住,严禁违背农民意愿的强拆和被上楼等行为。

充分挖掘小城镇和乡村地区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民俗民风的特点,加强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把特色村镇作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重点和推进节点。重点包括人居环境改善、地域风貌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优化、绿色低碳、旅游开发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对特色小城镇和重点乡村地区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采取多种方式投资小城镇和重点乡村地区特色产业和项目开发。长株潭三市的特色小城镇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特色产业小镇,主要包括长沙市的大瑶、沿溪、镇头、金井、莲花、沙坪、茶亭、煤炭坝,株洲市的云田,湘潭市的青山桥、壶天、楠竹山、花石、茶恩寺;二是红色旅游小镇,主要包括长沙市的花明楼、开慧、文家市、中和,湘潭市的乌石、龙洞、清溪;三是历史文化小镇,主要包括长沙市的靖港、黄材、铜官、乔口、沩山,株洲市的朱亭、东堡、三河、黄丰桥、仙井,湘潭市的白石;四是生态休闲小镇,主要包括长沙市的灰汤、流沙河、大围山、白箬铺、格塘镇、张坊、小河、达浒镇、社港,株洲市的三门、鸾山、八团、策源、平乐、贺家桥,湘潭市的棋梓、虞唐;合计49个特色小城镇。长株潭三市的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主要包括十四大片区:长沙市的花明楼片区、浏阳河片区、白箬铺片区、捞刀河片区、石燕湖片区、高新区真人桥片区、望城千龙湖片区、宁乡关山片区、浏阳高坪片区,株洲市的云龙片区、荷塘月色片区,湘潭市的韶山片区、梅林桥片区、湘乡水府庙片区。

第八节  功能拓展区分区发展指引

一、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持续发展。以资源环境容量为基础,保护水源、森林、湿地等重要资源,构建较为完备的生态安全体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区域整体。

——突出核心,点轴发展。强化长株潭城市群的核心作用,沿重要交通线路、经济走廊实施点轴开发,促进城市发展由空间极化到空间扩散转变。

——功能互补,联动发展。加强长株潭城市群与周边城市的经济联系,尤其要利用娄底、益阳的能源优势,衡阳的交通和综合保税区优势,岳阳的港口优势,促进城市间功能互补,形成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分区发展指引

北部促进发展区:包括汨罗、湘阴两县。主要拓展港口物流、循环经济、都市农业、休闲旅游、农产品加工等功能。加快实施退垸还湖、移民进城(镇)和防洪体系建设。

西部综合发展区:包括益阳市区、桃江县,娄底市区、双峰县,宁乡县、湘乡市、韶山市、湘潭县的部分。主要拓展与核心区联动的能源原材料和旅游等功能。加大涟水污染治理,对水府庙及周边地区实施统筹管理。

东部优化发展区

图7-4 功能拓展区规划分区图

 
:包括浏阳和醴陵的大部分。培育沿319、320和106国道的特色小城镇带。提升花炮、陶瓷等特色产业,推动乡镇企业入园,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南部协调发展区:包括攸县、茶陵和炎陵。主要拓展与核心区联动的能源和旅游等功能,加强和衡阳的联系,打造南岳—酒埠江、云阳山、炎帝陵—井冈山等精品旅游线路。

第九节  外围协作区战略节点发展指引

一、岳阳城陵矶

城陵矶港区是湖南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现代物流的重要园区、开放型经济的重要门户,是长株潭城市群通江达海、对接长江开放经济带,参与长江中游竞争与协作的重要枢纽。

依托城陵矶综合保税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进口肉类指定口岸、进口粮食指定口岸,联合长株潭组合港,扩张腹地空间,整合区域资源,共同打造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协调港口之间差异化发展,探索股份合作机制;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提升湘江航道等级,提高水运中转比例;大力发展两型临港产业,包括港口物流、临港重工、低碳新兴战略性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构建多元化、现代化的临港产业体系。

二、衡阳白沙

衡阳白沙是长株潭城市群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循环经济示范区和城乡统筹样板区,带动大湘南地区对外开放和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桥头堡,是长株潭城市群对接珠三角和沿海开放经济带,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与协作的重要门户。

重点建设松木港、文昌港、土谷塘航电枢纽、临空港和综合保税区,加快建设湖南省油气储备中心。协调统筹各个产业片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商贸物流业、生态农业、生态休闲旅游业等两型产业。


第五章  城市群发展支撑体系

第一节  产业发展

按照“简政放权、控制两端”的发展模式,将长株潭城市群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吸引力的湖湘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产业基地,以及内陆重要的高技术产业基地、应用科技创新中心和现代服务业中心。

一、产业体系建设

构建以两型产业为核心的新型产业体系,培育发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加快发展三大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三类传统优势产业。

——壮大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即培育壮大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新能源、电子信息和节能环保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提升三大现代服务业:即加速提升旅游产业、生产服务业和消费服务业等三大现代服务业。优势特色制造业为支柱、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新格局。

——改造三类传统产业:提升机械装备产业,打造国际竞争力的工程机械产业集群;加快淘汰以冶金、有色、石化、建材等资源加工类落后产能;优化轻工、食品和纺织等轻工劳动密集型产业。

二、产业空间布局

(一)优化核心区产业布局,形成“一轴四带”的产业布局。

——一轴:长株潭湘江高端服务创新产业轴,长株潭湘江两岸为核心空间,重点发展金融、商务、现代物流、商业、科技创新、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高端服务业。

——四带:

东北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带:以长沙经开区、临空产业园、浏阳经开区为核心空间,重点发展工程机械、汽车装备、临空产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端装备制造业。

西北部高新技术产业带:以长沙高新区、麓谷科技产业园、宁乡开发区、望城经济开发区、金州开发区、益阳高新区等大河西先导区为核心,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

东南部先进制造产业带:以株洲高新区、株洲河东片区、仙井产业园、霞阳产业园为核心,重点发展轨道交通、新材料、航天航空、新能源装备等先进制造。

西南基础工业产业带:以湘潭高新区、九华、湘潭天易示范区、南湖军工产业园为核心,重点发展钢铁冶金、汽车以及汽车零部件、军工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等产业。

(二)形成以长株潭为核心,以三条产业经济带为骨架,以三个次增长极为补充,多点分布的重要开发园区为载体的产业梯度布局的发展格局。

——一个核心:长株潭三市为核心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生产性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

——三个次增长极

一是以岳阳为中心的城市群北向次增长极,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现代物流等主导产业;

二是以常德为中心的城市群西北向次增长极,重点发展制造配套业、农产品深加工等主导产业;

三是以衡阳为中心的城市群南向次增长极,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生物技术、软件开发及应用、现代物流等主导产业。

——三条产业带:

一是岳阳—长株潭—衡阳产业发展带,依托南北向综合交通优势,集聚发展石化、先进制造、新能源等高技术产业、现代物流等主导产业;

二是长株潭—益阳—常德产业发展带,依托长益常高速引导城市群制造业沿线布局和拓展,建设西线工业走廊;

三是长株潭—娄底产业发展带,重点提升沿线地区的机械制造、能源原材料工业,依托区位优势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打造西向经济通道。

————多园区:两型示范园区、省级经济开发区。

专栏6  产业发展重点

信息、生物、民用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等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出口加工和承接产业转移基地;浏阳烟花出口出港口岸;花炮、陶瓷等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工程机械基地建设;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化基地建设;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大功率半导体制造;老工业基地改造工程;大型企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服务外包基地建设;文化产业基地建设;物流园区建设;芦淞服饰产业特色园区建设;休闲旅游产业和红色旅游工程;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

第二节  交通规划

按照“协调引导、绿色低碳、效率提升”的发展模式,构筑与长株潭城市群空间、职能、交通发展特征相适应的高效、节约、智能、一体化的新型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交通枢纽为核心,以交通廊道为纽带,提升长株潭城市群综合交通枢纽地位。

一、综合交通通道和枢纽。规划形成“两条国家运输通道、三条区域运输通道、六条地区运输通道”的走廊布局。国家运输通道为武汉-岳阳-长株潭核心区-衡阳-广州、南昌-长株潭核心区-娄底-贵阳;区域运输通道为宜昌-常德-益阳-娄底-湛江、浏阳-长沙-益阳-常德-张家界、吉安-衡阳-桂林。规划形成“一主五副”枢纽布局,辅助规划“七主二十普”交通节点。长株潭核心区为全国性枢纽;衡阳、岳阳、常德、益阳、娄底等城市构成区域性枢纽;浏阳、宁乡、醴陵、湘乡、韶山、衡山、汨罗等县市为主要交通节点。

二、公路。形成“高效便捷、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系统。规划高速公路形成“六纵七横两环七支”网络布局。六纵为张家界-安化-武冈、G55二广、南县-益阳-娄底-祁东、S61岳临、G4京港澳、S11平炎;七横为G56杭瑞、G5513长张、安化-益阳-平江、怀化-娄底-长沙-浏阳、G60沪昆、武冈-永州-常宁-耒阳-茶陵、G72泉南;两环为长沙外环、长株潭大外环;七支为娄底-新化、衡东-双峰、衡阳-邵阳、石门-津市-安乡、慈利-宜昌、湘潭-韶山、衡阳-衡山。规划国省道“八射二十九纵二十九横”并进行提级改造,均达到二级以上标准。核心区高速公路环外扩,由京港澳复线、长常-长浏高速公路北迁线、京港澳高速公路东迁线、沪昆高速公路南迁线组成,环内现有高速公路适时取消收费,部分路段可以结合实际需求改建为城际快速道路。

三、铁路。形成“分层体系,客货分离”的铁路系统,构建连接长三角、珠三角、成渝、中原地区的大能力铁路通道,强化铁路枢纽地位。建设沪昆、渝厦客运专线、怀邵衡铁路(怀化-邵阳-衡阳)、荆岳吉铁路(湖北荆州-岳阳-江西吉安)、安张衡铁路(陕西安康-张家界-衡阳)、黔张常岳九铁路(重庆黔江-张家界-常德-岳阳-江西九江)、石南益铁路(石门-津澧-南县-沅江-益阳),实施湘桂铁路扩能、石长增建二线、洛湛铁路增建二线、焦柳铁路增建二线等工程,建设新长沙站、新湘潭站、新常德站、新娄底站、改造株洲站、衡阳站、岳阳站、益阳站等,并与轨道交通及公共交通有机衔接,形成现代化综合枢纽。核心区货运功能外迁并形成环线,由河西连接线、京广东迁线、沪昆南迁线组成,结合工业区、自贸区增设外围货运站;环内的京广、沪昆铁路客运为主,将结余运能转为城际,穿行中心城区的部分可改建地下线,带动地下空间开发。

四、水运。规划形成“干支结合、水陆联运”的内河航运体系和“两纵四横”骨干航道网络布局。整治长江干线湖南段、湘江航道,将湘江航道提升至II级标准。以岳阳港为龙头联合长株潭组合港,整合区域资源,共同打造湖南省的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协调港口之间差异化发展,探索股份合作机制;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提高水运中转比例;结合临港产业发展及区域产业调整,提升集装箱吞吐量占比。衡阳、常德、益阳为内河区域性重要港口。协调岸线资源利用、航电枢纽建设和港口功能的发挥。

五、航空。以空港建设为基础,构建内陆城市国际化的平台。规划形成“一主五支五通用”机场系统布局。规划2020年长沙黄花机场建成中国中部国际航空枢纽,完成第三代候机楼和第二、第三跑道的建设。开通并增加直抵日韩、欧美、澳洲、东南亚的国际航线。通过城际轨道交通、高速公路、长沙城市轨道线网等集疏运设施提升长沙黄花机场的可达性。适时开展长株潭核心区第二机场研究。新建韶山、岳阳、娄底新化机场以及现状的常德机场、建成试航的衡阳南岳机场为支线机场。新建长沙开慧、株洲、炎陵、衡阳大浦、娄底等通用机场。

六、物流。规划形成“中心辐射、多式协调”的区域物流体系和“十主二十辅”物流园区布局。十个主要综合物流园区分别为长沙金霞物流园区、长沙黄花机场航空物流园区、株洲石峰物流园区、湘潭九华物流园区、湘潭荷塘现代综合物流园区、衡阳白沙洲物流园区、岳阳城陵矶物流园区、常德德山综合物流园区、益阳现代物流园区、娄底湘中物流园区等。二十个辅助及专业物流园区为长沙航空产业园、望城高星物流园、浏阳普洛斯物流园、宁乡农产品物流园、株洲临空产业园、株洲董家塅航空产业园、湘潭西商贸物流园、鹤岭物流园、湘乡物流园、衡阳茶山坳物流园、岳阳洪山物流园、岳阳太阳桥物流园、漕溪港物流园、华容物流园、汨罗众发物流园、常德斗姆湖物流园、益阳铁矿石物流园、娄底万宝消费品综合物流园、冷水江物流园等。

七、城际轨道交通。规划形成“一心六射一半环”网络布局,远景增加“两联五延”七条线路,完善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布局。一心为长株潭核心区,依托长沙、株洲、湘潭铁路客站及高铁车站、黄花机场组织核心区城际轨道线路,实现核心区重点交通枢纽两两互通、快速连接。由长沙-株洲、长沙-湘潭线路组成“人”字形骨架,线路进入三市市中心。在此基础上增加湘潭-株洲、长沙河西线、湘潭高铁站-长沙南站-黄花机场、株洲-黄花机场联络线等,联系各具有重要区域职能的组团。依托核心区城际线网向外辐射六个方向,分别为长沙-岳阳、长沙-浏阳、长沙-益阳-常德、株洲-醴陵、株洲-衡阳、湘潭-娄底。加强核心区西侧重点旅游区及北部、南部城镇的连接,连通平江-汨罗-湘阴-宁乡-韶山-湘乡-衡山-攸县-茶陵,形成半环,增加核心区对外的辐射,同时大大增加长株潭城市群轨道交通线网运营线路的弹性,避免核心区城际轨道线路过分拥挤状况。未来根据城市群发展需要实现“两联五延”线路。“两联”指核心区外围衡阳-双峰-娄底-益阳-湘阴、平江-浏阳-醴陵-攸县等连接线;“五延”指衡阳延伸至耒阳、岳阳延伸至临湘、常德延伸至张家界、津澧、娄底延伸至邵阳(新化)。

八、城际快速道路。强化对外和过境通道,构建沟通核心区各重要组团的“七纵七横十一联”长株潭城市群快速路网。纵向:利用京珠高速、长株高速-株洲湘江大道、长潭西线,同时新建或改建长沙星沙-株洲渌口(星渌大道)、长沙福临-江背-湘潭梅林桥大道(107国道东移线),改造芙蓉大道,延伸长沙西二环至湘潭九华(岳东大道);横向:利用沪昆高速、莲易高速、长浏高速,同时新建或改建319国道北移线(长沙北横线)、长沙金洲-安沙-浏阳永安-浏阳城区(金沙大道)、湘乡-醴陵(320国道南移线)、株潭绕城南线(含株洲东城大道),延长长沙南外环线(韶江大道);联接线:金阳大道、长宁益城际、伏林大道、昭云大道(长沙南横线)、洞株公路、机场联接线、华强大道、云柏大道、株洲西站至韶山高铁站联接线、株洲铜霞路至湘潭迅达大道、九华至湘乡城际道路等。新建道路的具体走向及技术标准、高速公路改建城市快速路的可行性等在有关专项规划及项目前期工作阶段进行深入研究论证。

九、区域绿道网。构筑“三环五射九联”区域绿道网。绿道网主线2400公里,支线800公里。

专栏7  综合交通重点工程

机场扩建和空港建设;沪昆、渝厦高铁建设;怀邵衡、荆岳吉、安张衡、黔张常岳九铁路;霞凝港集装箱铁路建设;长江航道湖南段综合整治、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及湘江航道整治;岳阳港、长株潭组合港等港口扩能改造;京港澳、沪昆、泉南等高速公路改扩建;二广、平炎、杭瑞、岳临等高速公路局部新建;107、319、320国道外迁;物流园区建设;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城际快速道路工程、干线公路城市化改造;绿道网建设;长沙地铁、长沙南站至黄花机场轨道交通;长株潭核心区高速公路大外环路工程;公交一体化及设施建设;一体化旅游交通建设(灰汤-韶山-湘乡-南岳二级公路等);县乡公路网建设的畅通工程;智能交通系统。

第三节  基础设施

按照“环境友好、协调共享”的发展模式,构建安全、清洁、均等的基础设施保障体系。

一、能源。进一步扩大天然气配额,提高调储能力。重点推进天然气管网、调峰和储备设施的建设,实现“县县通”。以现有忠武线潜湘支线、西二支线樟树-湘潭支线和拟建设的中卫-贵阳联络线、西三线、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为依托,配套建设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供气支干线、长株潭和常德座调峰设施以及岳阳LNG储配库。到2020年,中心城区天然气普及率达到90%,县及县级市城区普及率达到70~80%。长株潭地区天然气供气量达到56.5亿立方米。到2020年,液化石油气需求量为7.8万吨,安排相应的储配设施。到2020年,长株潭核心区保有主要电厂四座,发电装机容量680万千瓦;长株潭核心区500千伏变电站达到13座,其中新建7座;220千伏变电站92座,其中新建、扩建65座。长沙新、扩建星沙、城南、马栏山等19项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积极发展内陆核电建设,新建湖南桃花江和小墨山核电站。大力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浅层地能、沼气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本地生物质资源,建设农林生物质发电、粪便沼气发电和垃圾发电设施,到2020年,长株潭城市群三类生物质发电设施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92、15.8和106.5兆瓦。

二、供水。加强第二水源建设,实现优质水源与备用水源区域共享。逐步推进供水企业深度处理改造和对二次供水的管理,保障供水安全。加大公共供水系统服务面积,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提高现有供水设施利用效率,关闭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内的自备井。到2020年,核心区日供水需要550万吨,其中,长沙市区401万吨/日,株洲市区84万吨/日,湘潭市区77万吨/日;核心区的再生水回用量达到65万吨/日。探索分质供水,加强水功能区管理,继续改善湘江水源,株洲、湘潭两市利用原有取水口,三市共同或分别选择第二水源。在核心区范围内加强取水设施的统筹规划。长株潭核心区供水总能力达到428万吨/日,规划新增供水能力143万吨/日。

三、排水。城市和农村分别以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区域城乡污水处理全覆盖,确保区域污水处理设施水平均等。完善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建成区污水管网普及率达到95%以上,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保证污水厂正常运行负荷达到70%以上。到2020年,核心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60万吨/日,建成规模在5万吨/日以上的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20座,加上村镇中小型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393万吨/日,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根据尾水去向因地制宜制定设施标准,湘江流域执行最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对水环境不达标或是水资源紧缺的地区优先推进再生水利用。

四、城乡垃圾处理。到2020年,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垃圾日产生量9348吨,其中,长沙、株洲和湘潭片区日垃圾量分别为5154吨、2147吨和2047吨。需新增垃圾处理能力3900吨/日,完善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垃圾100%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优先采用焚烧发电的处理方式,综合考虑交通条件、距离等因素合理布局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实现区域共享。规划预留大型垃圾焚烧厂和综合处理场用地。市区推广分类收集和处理,推进垃圾资源化。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垃圾收运体系,推广户分类、村镇就地资源化的处理模式。提高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各城市应建设完善的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

五、防洪。长沙城区湘江两岸段均为200年一遇设防标准的重点保护圈,近期按100年一遇设防,株洲城区、湘潭城区湘江堤防均按100年一遇的标准设防。规划需新建或加高防洪堤506公里,其中湘江干流200年一遇标准防洪堤36.2公里,100年一遇标准防洪堤141公里,50年一遇标准防洪堤100公里。其他河道200年一遇标准防洪堤14.8公里,100年一遇标准防洪堤11.2公里,50年一遇标准防洪堤83公里,20年一遇标准防洪堤120公里。

六、信息。整合长株潭的4个城市网络以及12县市网络,统一运营,统一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建立垂直管理体系,实现网络一体化。到2015年,完成长株潭200万有线电视用户(含乡镇)网络双向改造,实现光纤到户。到2020年,建成各类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的骨干信息传输网,建设覆盖城乡的宽带和4G无线通信网络。建立功能完善的电子业务网络平台,实现三市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会保障、交通信息管理、社区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提高社会信息化程度,构建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群;与软环境的优化紧密结合,助推信息产业和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提高邮政网点覆盖率。建立完善的教育科研、医药卫生、劳动与社会保障、网络文化和社区信息等社会信息化服务体系。完善电子金融系统、现代物流、旅游管理和电子商务系统。

七、农业设施。提升农业水利化、田园化、机械化水平,拓展现代农业功能。加强农机服务网络建设,农机化水平达到80%;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相关水库功能,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90%。2020年全省年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在350亿m3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4以上。

专栏8  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城乡电网改造工程、天然气市(县)城区全覆盖工程、LNG调峰站建设项目、天然气分布式发电项目、成品油干支线管道,西气东输三线干支线、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建设工程、屈原LNG储配库、城市公交油改气工程,市(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粪便沼气发电项目、农村沼气工程、引水工程和自来水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第二水源地保护与引水工程建设(水府庙水库、株树桥水库、官庄水库、洮水水库等);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改造;旧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再生水厂建设工程、再生水利用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包括株洲霞湾、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枫溪、云龙、河西、龙泉、暮云、捞霞、星沙北、坪塘、易俗河、韶山、鹤岭、湘乡等),大型垃圾综合处理场。城市防洪工程。政府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城市群邮件安全监控应急处理中心;数字电视网络工程;大中型农业灌溉水库功能保障和扩展工程。

第四节  公共服务

一、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健全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外来人员服务体系,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保护历史文化资源,重点保护建设岳麓山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长沙古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三石戍城文化遗址公园、长沙铜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长沙国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益阳兔子山简牍遗址公园、羊舞岭古窑址公园、屈子文化园、桐溪曾国藩文化园、华容桃花山景区、靖港历史文化名镇、铜官历史文化名镇、湘潭城正街、窑湾历史街区、益阳石码头历史街区、东门口历史街区、花明楼5A级旅游景区、炭河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沩山万佛灵山公园、大围山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王震故居、宋任穷故居、任弼时故居、胡耀邦故居、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谭嗣同故居、白沙古镇、道吾山兴华寺、大围山红莲寺、昭山佛教文化中心、金刚石霜寺、南岳宗教圣地、衡阳历史文化名城及抗战名城等集中反映湖湘文化传统的地区。发展茶陵红色文化、炎陵炎帝文化。塑造省府文化活动中心、新河三角洲文化活动中心、新世纪文体活动中心、株洲河西文化中心、湘潭老城文化艺术活动中心、绿心湖湘文化展示、空灵岸佛教文化等文化中心。建设天心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和长沙广告、雨花数字传媒、金星出版、金鹰影视、浏阳河文化产业园、昭山—仰天湖文化创意等特色文化产业园以及梅溪湖国际服务区,打造湘江文化走廊。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完善文化服务网络。

三、加强教育和人才培养,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建设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优化高校空间布局,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高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能力,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加大企业家、科技创新、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推进核心区教育均等化:构建长沙宁乡、坪塘、暮云和湘潭九华、易俗河以及株洲云龙实训职业教育基地联盟;在长株潭三市外来劳务人员(逾百万人口)比较集中地区加大农民工子弟学校配置力度,将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转移至城市;鼓励长沙的四大名校在株洲、湘潭兴办分校。

四、重点建设完善株洲、湘潭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及设备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市、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发展面向民生的养老、社区、健身服务设施。

五、建立长株潭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等服务体系。建立长株潭优质教育、医疗资源的共建共享及均等化政策体系。

专栏9  社会公共服务工程

文化中心建设;湘潭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建设;古镇保护和旅游发展;社区文化建设;人力资源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长沙滨江文化园建设;韶山核心景区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大学城科技园区的建设;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大型国际会展中心;大型医疗设施建设(含综合疾控中心建设);应急体系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第五节  资源利用

按照“市场主导、结构优化”的发展模式,实现长株潭城市群节水、节地、节矿、节能的资源利用发展目标。

一、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以市场为基础,完善资源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鼓励长株潭各城市积极探索与自身资源特点相结合的资源开发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参与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利用市场机制建立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体系。

二、拓宽渠道优化能源资源利用结构

重点推进天然气设施建设,结合“气化湖南工程”,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比重。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通过生物质发电等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在对环境影响评估进行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水电站和核电站建设。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在适宜地区适度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到2020年,将天然气、生物质能、水电在能源中的消费比重分别由2010年的1%、2%和12%提高至10%、4%和15%。

在煤炭生产、利用环节通过税费调节鼓励高品质煤的生产和利用率;通过火电厂烟气处理设施改造,除尘、脱硫和脱硝率分别达到99.9%、98%和85%以上,促进燃煤减排。通过政府主导和市场定价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油品质量的提升。

加强湘潭、华容等水资源紧缺地区的再生水利用率。增加财政补贴,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减少灌渠渗漏损失,提高灌溉效率。水资源紧张地区推广水旱轮作或旱稻;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种植节水作物。

三、重点推进农业节水灌溉

加大政府科技和资金投入,加强农田节水灌溉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完成20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灌溉改造,启动一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

因地制宜确定节水灌溉发展模式。环洞庭湖平原灌溉区:加强提水设备配套、衬砌渠道、推广水稻控制灌溉高产节水技术。湘中南干旱走廊缺水丘陵区:衬砌防渗渠道、山区丘陵采用喷微灌、加强坡改梯以及田间集雨、灌排设施建设等。

强化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明确和分解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加强用水计量与考核。

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和布局。提倡发展和应用适水种植技术,加快建立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节水型农业结构。

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农业用水新机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第六节  环境保护

按照“系统综合、区域联动”的模式,对生态格局进行全方位保护,全产业链实施综合治理,重点解决湘江水系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大气雾霾等突出环境问题,实现长株潭城市群天蓝、地绿、水清、土净、境美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具体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有:绿色GDP占GDP比重大于90%,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大于2.5%,生态保护区域面积大于60%,自然湿地保护率大于70%,森林资源蓄积量年增长率大于3%,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比例大于85%,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比例大于95%,污水达标处理率大于95%,土壤修复面积每年提升5%。

一、全方位的生态格局保护

构建“一心一脉、一肾两肺”的生态格局。心:长株潭生态绿心;脉:湘江水系;肾:洞庭湖区;肺:西部雪峰-武陵山脉和东部罗霄-幕阜山脉。分别实施如下保护修复策略:

强心:保护修复生态斑块功能的完整性,提升绿心生态服务功能,落实《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并适时做出相应调整,完善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推动生态保护和环境修复的建设工程,引导绿色创新发展。

净脉:按照相关规划和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的三个“三年计划”部署稳步推进实施,加大支流治理力度,注意四个结合,即重点污染企业搬迁转型和化工园区建设相结合;截污减排、控制污染物排入与备用水源建设、饮用水和污水处理工艺升级相结合;推行生态农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岸线分段利用与湘江风光带和休憩公园建设、天然湿地恢复、人工湿地建设相结合。着力推动清水塘、下摄司、竹埠港、水口山、合江套等工矿区转型发展。区域内资江、沅江、澧水等其他水系及其支流参照湘江水系的治理措施进行综合整治。

清肾:建设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建设宜居家园,加强生态修复保护,重点推进三大策略:保水,即水资源综合配置,协调三峡蓄水和供水关系,建水库群缓解季节性缺水,提高区域水资源使用效率,确保生态需水;控污,即加强污染控制,改善水环境,强化污水处理,控制并逐步降低水体富营养化程度;还湿,即完善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理顺权属体制,恢复湿地生态,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引导合理利用,发挥综合生态效益。

理肺:引导绿色发展,严格产业准入,防止污染转移。矿山、荒山复绿,治理水土流失,提高水源涵养,保护生态,防止过度开发。禁止滥捕,保护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物迁徙走廊,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实施区域综合生态补偿,发挥生态优势,确保持续发展,提振民生。

二、全产业链的综合治理

实施农业、工业全产业链综合治理,着力发展环保服务业,节能减排,生态修复,全面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生态农业,塑秀美乡村。因地制宜,推行各类生态农业模式,科学施肥用药,循环利用资源,提供绿色健康的农产品,提高农民收入,美化乡村环境。严格产业准入,防止城市污染转移到农村。畜禽养殖分类管理,种养结合,资源回用。适当补贴,推动农村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生物质能发电、太阳能和沼气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环境监测,全面消减农业面源污染,逐步改善农村环境。对农用土地进行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调查,实施土壤分级利用和生态修复,防止危及食品安全,推动生态修复产业发展。

清洁生产,护蓝天碧水。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行业切入突破,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制定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升工艺,规模发展,产业入园集中高效治理;强化综合治理,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效防治工业污染。重点实施湘江水系治理和区域大气污染雾霾联防联控等环保行动,建立环境污染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污染事件。

打造千亿环保产业群。聚焦污染治理设备制造,生态修复实施,资源高效利用等环保产业园和循环经济园。做大做强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环境监控、城市矿山、土壤生态修复等环境服务企业。提高市场占有率,打造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单个产品年产值过5亿元的品牌产品。重点抓好“国家水专项”、各类环保新技术新工艺、先进适用环保技术和生态技术的推广应用。

文本框: 专栏10 土壤分级利用生态修复
对农产品产地土壤进行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调查,建立分级管理利用制度。对未污染土壤,要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对污染程度较低、仍可作为耕地的,政府指导、监督农民种植非食用作物,并采取物理、化学、生物措施行修复;对重污染土壤,应调整种植结构,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分,避免造成农产品污染。污染区建议种植富集重金属的能源作物、花卉苗木、香料植物等经济作物,或超富集植物-经济作物间作修复模式,既可治理污染土壤,回收重金属,又可生产生物燃料、香料香精、产生发电效益等。


 第六章  规划的环境影响与评价

第一节  资源环境促进与约束因素分析

一、促进因素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湖南省东部,通江达海,水陆空交通途径四通八达,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矿藏资源种类繁多,有色金属储量大。位于湘江下游,地势平缓,光、热、水资源丰富。地貌条件多样,森林覆盖率高,生物多样性高,具有建设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旅游胜地的基础条件。

二、约束因素

基于季风气候、马蹄形地貌特征以及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大气污染物难扩散,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容易积聚形成酸雨,酸雨加剧重金属污染。城市分布以湘江水系为纽带,长株潭三城距离近,排污江段与取水江段交错,水资源调度和水质保护存在协调困难。森林覆盖率虽高,但目前的树种结构不尽合理,森林和植被生态效益有改善的余地。有色金属储量大、开采冶炼产业发达,也造成重金属污染较严重,且土壤污染区与农产品产区多有重叠。资源禀赋和历史上以重化产业为主的工业体系导致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第二节  规划与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协调性分析

本规划根据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遵循相关条例、法规、标准,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对长株潭城市群及外围五市发展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研究和安排,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两个方面,符合法律及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妥善处理了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间的关系。

第三节  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带来的正面影响包括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的划定,规范城乡的开发行为,防止对生态敏感区的破坏;全面保护核心生态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功能;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与湘江及其支流,洞庭湖区以及其他水系的和环境综合治理,将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推进清洁生产,促进资源能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排放;着力建设区域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和区域综合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对重金属污染土壤进行分级管理利用,发展生态修复产业,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以紧凑空间结构建设城市,能够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

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的负面影响包括:避免对关键生态资源的破坏,充分尊重地形地貌和利用原有的山林水系,践行低影响开发模式;基础设施建设将占用大量土地,要推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生态环境类基础设施投入;产业准入提高环境门槛,产业布局要合理,适当聚集,便于污染集中治理,中心城区产业疏解转移不能导致污染外扩;保障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的同时要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量不能随之增长。

由于规划既考虑了当前亟需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根据长远发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建设进行了安排。因此,本规划的实施,将改善长株潭城市群的生态环境质量,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坚实的支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建议尽快组织开展规划调整后的规划环评工作,全面分析评估规划调整对生态环境的具体影响。

第四节  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措施

一、法规保障

以国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法规与政策为依据,根据对“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和长株潭城市群具体情况,提出和完善相关法规,将资源利用、城乡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纳入法制化轨道。建议尽快制定《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区域综合生态补偿机制相关法规文件,将区域大气污染和雾霾联防联控纳入法治轨道,为将流域、森林、湿地、矿产等各部门多要素的生态补偿整合为一个体系和一个平台进行配套法律法规准备。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尽快开展区域或湖南的生态功能基线划定工作,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增强生态保护的法律保障。加大执法力度,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实行环境稽查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以新闻媒体为桥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与发展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

二、行政保障

进一步完善区域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和建立统一的区域综合生态补偿平台,实现各地区与各部门统一决策,协调区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前提,协调各种各类规划内容。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与城镇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经


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等有机结合起来,互相衔接、互相补充。依法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生态环境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三、政策保障

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准入政策,优化产业结构。鼓励发展资源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工业和第三产业。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实行严格的退出政策。结合区域实际,公布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和企业淘汰名录,强制淘汰落后产能。工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并实施考核,支持生态农业、环保产业的发展。

四、经济保障

健全环境投融资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创新补偿手段,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投入。运用产业政策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流动,鼓励利于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设项目。

五、技术保障

积极开发、引进、推广先进适宜技术,促进清洁生产,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组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推行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经济运行模式,探索建设长株潭循环经济城市群。推行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物质废弃物循环利用,建设美丽乡村。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近期行动

一、投资重点

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城市群的连接性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城际轨道、城际快速、城际信息化基础设施等;二是城市群集聚带来的资源保障和环境治理;三是以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设施均等化为重点的公共服务强化。

重点地域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处于工业化中期、区位交通条件优越的潜力县,重点是作为外围节点的县及县级市,包括宁乡、浏阳、湘阴、汨罗、醴陵、攸县、湘乡、衡山、平江等;二是投资明显不足的地区,重点是岳阳、常德、湘潭、益阳四个城市的市区;三是发达地区的结构性优化,重点是长沙、株洲两个中心城市的城镇化质量提升。

二、以长株潭三市为核心的重大行动工程

以自贸区和湘江经济带为突破的开放创新升级。依托黄花机场和霞凝港,提升湘潭和金霞保税区,积极争取空港保税区,结合长沙、九华两大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发展长株潭自由贸易园区和自由贸易港区。湘江创新经济带由东西两岸共同构成:西岸的湘江硅谷经济带以科技—产业创新为主题,加快建设湘江新区,积极创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东岸的湘江生态经济带以生态—文化创新为主题;南部围绕长株潭绿心,整合三市两型示范区,共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北部充分发挥湖湘文化底蕴、湖南卫视的品牌效应和天心国家级文化产业园的组合优势,大力发展具有湖湘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

以城郊整治和特色村镇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郊区尤其是特大城市郊区的农村发展,成为城乡统筹的关键区域。城郊整治的重点涵盖环境风貌整治、交通和基础设施改善、社会治理、耕地整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整理和宅基地整理。选择发展基础良好、资源禀赋有特色、区域示范作用强的一批小城镇,建设成为带动片区的节点。突出“特色产业小镇、红色旅游小镇、历史文化小镇、生态休闲小镇”四大类型。   推进长株潭“美丽乡村”建设,把自然生态景观、湖湘文化精髓与现代农业建设融于一体。

以城际网络和航运中心为抓手的交通枢纽提升。城际网络包括城际轨道网、城际快速路网和区域绿道网。规划形成“一心六射一半环”城际轨道网,“七纵七横十一联”的城际快速路网,“三环五射九联”的区域绿道网,强化城市群的交通联系,促进文化和旅游发展的一体化。以岳阳港为龙头联合长株潭组合港,整合区域资源,共同打造湖南省的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协调港口之间差异化发展,探索股份合作机制;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提升湘江航道等级,提高水运中转比例;结合临港产业发展及区域产业调整,提升集装箱吞吐量占比。

以湘江重金属和雾霾防治为首要的环境治理优化。通过源头控制—过程阻断—末端治理相结合,强化湘江流域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尽快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分级管理利用制度,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分,对不同程度的污染土壤,分别采取调整种植结构、用地性质置换等措施。加强长株潭大气环境治理的区域联防联控措施。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加快电力、钢铁、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和机动车污染防治。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和能源利用效率,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

以供水安全和教育均等为标志的公共服务强化。完善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加强第二水源建设,划定水源保护区,制定长株潭城市群水源保护条例,制定跨区域水源保护政策,协调水源利用与保护的关系;逐步推进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的统一管理,增强水质监管与监测能力以及供水安全保障应急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均等化力度:重点建设岳麓山大学城和湘潭大学城,结合湖南农大建设隆平高科技产业园。构建长沙市宁乡、坪塘、暮云和湘潭九华、易俗河以及株洲云龙实训职业教育基地联盟。在长株潭三市外来劳务人员比较集中地区加大农民工子弟学校配置力度,鼓励长沙的四大中学名校在株洲或湘潭兴办分校,推进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布局的均衡化。

第二节  法制保障

一、动态维护两型建设法制格局。在现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和实施细则、《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湘江生态经济带长株潭段建设保护办法》基础上,及时根据新的形势和规划调整内容进行修订。长株潭城市群各市也要制定和及时修订相应的若干条例或政策规定,强化对上述区域性法规的具体落实。

二、强化两型社会建设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的监督,赋予两型委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能,全面落实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日常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三节  组织保障

一、强化规划的统筹作用。适时调整《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依法强化区域规划的总体统筹作用,作为区域内各类各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依据。加强区域规划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长株潭城市群八市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依据经批准的区域规划和所在城市总体规划,尽快调整或修编示范区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将用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各级政府研究制定规划实施的具体工作方案,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年度计划,加强区域规划实施的综合评估和监督。

二、设立高效协调的行政管理机制。在“省统筹、市为主、市场化”的原则下,进一步加强两型工委的统筹作用和两型管委会的执行作用,统一规划和推动城市群建设,强化省级事权的协调管理,建立两型认证评价机制。建立完善城市群两型工作系统,组建专门工作机构贯彻落实两型社会建设。建立区域协调机制,鼓励跨市联合开发、利益共享。采取强化目标责任制、完善前期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协调服务和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区域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建设项目审核的分级管理制度,加强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内建设项目以及区域性影响建设项目的省级审查。规划确定的省级战略资源地区,由省政府与地方政府联合审查和实施监管。组织实施对“两型社会”改革建设目标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加强对具有重大区域性影响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对各项条例、法规、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管理。

第四节  政策机制保障

一、加强政府行为优化机制。

多元化、差异化的政绩考核机制。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对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绿心地区的示范片区,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

政府权力约束机制。规范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实行“两份清单”制度。权力清单针对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清理审批事项;负面清单针对市场,“非禁即可”,未列项目不再审批,但要制定准入和监管办法。同时,建立更加科学的决策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优化城市群一体化治理机制。

建立政府间协调会议机制。包括省级部门之间以及城际之间的联席会议和针对合作领域与重大项目的专题会议,强化部门与城际合作以及对区域重大项目的管理。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尤其是给予高位协调机构适当地赋权。在现有示范区之间框架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双边和多边合作。

推进市场化和公众参与。尽量减少政府干预,尊重市场选择;政府间尽量采取自愿谈判、合作入股的方式,解决利益分歧;强化公众的知情、建议和监督权。

适时研究行政区划调整。加快启动长沙、株洲、湘潭三县的撤县并区,宁乡撤县设市,桃江和沅江撤县并区,双峰、涟源撤县设区,冷水江市和新化县合并设市。

三、建立资源利用的市场推进机制。

完善资源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健全和完善统一、开放、有序的资源初始产权有偿取得机制;建立和规范各类资源产权交易市场。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针对水、电等资源逐步建立体现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环境恢复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构建城市群循环经济体系: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和工业废弃物处理认证等制度,通过税收优惠等措施提高尾矿利用的积极性。

完善农村土地征用及流转机制,促进用地节约。探索建立统一的城乡土地交易市场,提高农用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提高农民收入。

四、建立环境保护区域联动机制。

环境治理区域联动机制。将项目点源环境治理变为区域环境整体治理,行政区环境管理体制变为区域环境管理体制。在两型委设立长株潭城市群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设立常设办公室,负责执行联席会议的决定;授予环境污染管理、资源管理、监督检察、项目审查、跨行政区和跨部门协调等与区域环境整体利益有关的权力。协作原则为:分区、分责、分时,即根据生态环境现状和发展情况划分不同区域,确定划分不同责任主体和边界进行环境问责,根据不同时段给予阶段性目标和持续性计划。协作内容主要包括:跨地区环境问题、区域环境资源配置、信息交流合作、环境应急处理、环境教育研究、法律政策执法、环境纠纷解决等。建立健全环境同治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实施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包括: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建立统一多要素的生态补偿机制,以奖代罚引导企业主动减排,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

区域综合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统一监管,以区域生态服务价值为评估对象,划分责任和权利,整合财政、林业、环保、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等各部门要素的生态补偿措施和资源,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建立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基金。在两型委建立统一的生态补偿实施平台,挑选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试点。创新补偿手段,变单纯经济补偿为政策、经济和技术补偿多重方式并举,并对补偿进行绩效评估。政策补偿手段包括项目补偿、政策补偿、飞地开发等;经济补偿包括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生态服务标志和生态激励等;技术补偿包括生态产业打造和绿色技术援助等。逐步使得区域综合生态补偿大于破坏生态开发的收益,促使各主体积极主动的保护修复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绿色发展。

五、创新基础设施投融资与运营机制。

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主体和渠道: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可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强化项目的效益和监督。政府应集中财力建设供水等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允许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优先选择收益稳定、投资规模大、技术发展成熟的项目,如市政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养老服务设施、保障房建设等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与运营,从而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

创新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方式。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改革现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模式转变。

第五节  示范区优化发展保障

一、示范区差异化动态管理机制

1、发展机制:从行政主导到包容增长

改变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弱化行政控制和干预。以市场为基础实现发展要素的优化配置,示范区发展更加多元、综合。政府从规定动作、特殊优惠转向简政放权、非禁即可、基于市场、两型激励。从单纯注重经济增长,转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多方面协调并进。

2、管理机制:从有进无退到双向流动

强调各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建立示范区分级制度。根据资源条件、环境特征、发展模式等因素,将示范区分级分类,分别制定不同的发展目标、建设要求、核心功能。建立示范区的动态管理体系,加强考核,建立退出机制,实现双向流动,激发示范区发展活力。

3、考核机制:从单一标准到差异考核

按照差异化、动态化、阶段化的原则,确定考核标准。通过渐进式的目标体系衔接发展现实和“两型”要求。依据各示范区的实际发展水平进展,动态调整考核指标内容,使得考核机制适应发展现实。通过差异化的考核标准,引导多样化探索“两型”社会建设路径。

二、推进示范区扩容提质

规划在原有示范区基础上,提出25个潜力地区,强化圈轴拓展的空间结构,兼顾地域发展公平,实现示范区的全域覆盖。充分体现两型特色,在多个领域突出两型建设的要求,促进“两型”与“四化”相结合,重塑示范区发展主题。推进差异化考核机制,针对每类示范区特点,适当增加相应的考核指标,使考核体系更具操作性。

专栏11  现有示范片区的发展定位

属地

名称

现有示范区规划的发展定位

长沙市

( 4个)

湘江新区

(原大河西)

Ÿ           湖南省以现代服务、研发创新、文化创意为主导的产业转型提升引领区;

Ÿ           长沙市以循环低碳、城乡统筹为特色的生态宜居新区。

金霞

Ÿ           长株潭水陆联运交通枢纽以及现代物流、加工贸易中心;

Ÿ           长沙市以工业生产性服务和文化休闲服务为特色的城市副中心、生态宜居家园;

Ÿ           湖南省对外开放的口岸平台。

铜丁

Ÿ           新型工业、现代物流、旅游休闲、生态宜居综合发展的县域经济示范区。

空港

(原安青)

Ÿ           临空产业集聚区;

Ÿ           现代商务为主的高铁新城区。

株洲市

(3个)

清水塘

Ÿ           产业转型、环境治理及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示范区。

天元

Ÿ           长株潭城市群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Ÿ           环境优美的株洲河西新城区。

云龙

Ÿ           国家轨道交通装备业研发与制造基地;

Ÿ           中部地区重要的旅游服务中心和职教研发基地;

Ÿ           长株潭地区重要的商务服务与文化创意基地。

湘潭市

(3个)

九华

Ÿ           以“两型”产业为主导的新型工业化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

Ÿ           以湘江风光为特色的滨江新城。

天易

Ÿ           长株潭城市群向西南辐射的城乡统筹创新服务基地;

Ÿ           承接产业转移的生态工业新区;

Ÿ           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示范区。

昭山

Ÿ           中部地区的生态休闲度假中心和低碳经济示范区;

Ÿ           长株潭城市群以生态健康产业为引领的重要特色功能区。

衡阳

(1个)

白沙

Ÿ           国家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和电子信息产业高新区;

Ÿ           长株潭循环经济示范区和城乡统筹样板区。

岳阳

(4个)

汨罗新市

Ÿ           以循环经济为主导的新型产业集聚区;

Ÿ           以屈原文化旅游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区;

Ÿ           绿色低碳与生态人居实验区。

屈原营田

Ÿ           航运物流临港产业基地;

Ÿ           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

Ÿ           高新技术产品加工基地。

湘阴金龙

Ÿ           环境优良的生态田园新区;

Ÿ           城乡统筹示范区。

城陵矶

Ÿ           长江中游地区航运中心和现代物流基地;

Ÿ           湖南省临港产业基地和对外开放示范区。

常德

(2个)

德山

Ÿ           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研发和生产基地;

Ÿ           国家新材料和新能源研发创新基地;

Ÿ           区域现代物流中心。

柳叶湖

Ÿ           国际生态体育旅游度假区;

Ÿ           长株潭文化创意基地;

Ÿ           常德低碳循环试验基地。

益阳

(1个)

东部新区

Ÿ           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现代生态宜居工业新城;

Ÿ           以城乡统筹和循环经济为特色的长株潭两型示范区;

Ÿ           湖南省重要的休闲旅游基地之一。

娄底

(1个)

水府

Ÿ           区域物流中心和交通枢纽;

Ÿ           先进制造业基地;

Ÿ           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专栏12  专门针对示范区的新增差异化考核指标

类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新型工

业化

基础设施建设

网络基础设施

20%

公共数据中心

政策资金保障

研发投入占GDP比重

20%

产业发展支撑

信息技术产业占GDP比重

60%

生产性服务业占GDP比重

新型城镇化

经济发展

非农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60%

农业现代化水平

旅游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城乡统筹

城乡居民收入比

40%

产城融合

综合发展

第三产业就业比重

40%

产城空气二氧化硫浓度差异

空间融合

基础设施对接程度

60%

公共设施共享程度

职住通勤交通占比

三、加快示范区体系优化

建立示范区分级、分类体系。将各示范区划分为新型工业化型、新型城镇化型、产城融合型三大类别,龙头、特色、一般三种级别,赋予不同的导向目标、政策优惠和改革权限。实现示范区进入、推出双向流动机制,推行考核末位淘汰;同时兼顾地域均衡与分类均衡,每年吸纳若干申请的示范区进入,实现数量进出平衡。

专栏13  规划示范区体系一览表

本次规划还提出建议25个具有两型示范可能的潜力地区(表中浅红底),在数量上更加注重核心与外围地区的适度均衡,在功能上更加注重主题鲜明。但能否成为示范片区,还需要申请和考核通过。

类型

属地

名称

主题

新型工业化

长沙

空港

空港高铁一体化高端创新发展

星沙

先进制造业提升

株洲

天元

绿色科技新城

湘潭

九华

工业智慧新城

杨河

先进制造业基地

衡阳

白沙

先进制造业基地

松木

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新型城镇化

长沙

湘江新区

综合高端生态新城

暮云-跳马

绿心地区创新发展

隆平-浏阳河

生态经济、国际种都、种业硅谷

株洲

云龙

高端服务业低碳生态城

株洲南部

旅游城镇化、城乡统筹发展

醴陵长庆

统筹城乡发展

湘潭

昭山

生态休闲健康和低碳经济

雨湖

生态产业聚集区、生态宜居新城

韶山

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

白石-花石-乌石

文化旅游创新发展

衡阳

衡山南岳

文化旅游创新发展

岳阳

屈原营田

农业现代化,航运物流临港产业

平江

绿色产业发展

常德

柳叶湖

生态旅游度假

津澧

现代生态城

石门

特困连片地区农业现代化

益阳

沅江洞庭湖区

农业现代化

赫山

农业现代化

皇家湖

农业现代化,生态湿地旅游

娄底

涟水河

低碳生态经济

产城融合

长沙

金霞

现代化产业新城

铜丁

新型工业、商贸物流

株洲

石峰

轨道科技城

清水塘

循环经济、污染治理

湘潭

天易

高端服务、总部生态区

湘乡经开区

制造业转型升级、休闲旅游

湘乡红仑

两型工业基地,物流商贸新城

衡阳

衡东工业园

循环经济

水口山-合江套

循环经济、环境治理修复

岳阳

湘阴金龙

先进制造基地

汨罗新市

再生资源、文化旅游

城陵矶

临港产业新区

华容田家湖

生态新城

常德

德山

低碳新兴产业基地

益阳

东部新区

生态宜居工业新城

娄底

水府

新兴产业研发及配套、休闲旅游

冷水江

现代化产业新城

注:长沙“空港”示范片区系根据地方政府意愿,结合发展现状与潜力,由原“安青”示范片区更换而来。


附表:区域规划强制性内容一览表

序号

分类

内容

1

区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及要求

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重点公益林区、坡度25度以上的高丘山地、著名风景区、泄洪区、滞洪区、重要湿地、相对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作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维护城市群空间结构的国土空间,加强强制性保护,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

2

区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及要求

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各类宜农土地、坡度在15~25度之间丘陵山地、生态脆弱地区等。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弱,关系城市群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分布在城市群组团之间,呈斑块状分布的区域。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优先保护自然生态,适量发展休闲旅游,逐步治理或恢复已破坏的山体植被、水系湿地。对重金属污染区的土壤进行调查,分级管理利用,防止重金属进入食物链影响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

3

区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及要求

有效保护并合理利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相向地带,发挥城市群“绿心”的功能。对湘江和洞庭湖及其他水系进行综合治理,构建生态良性循环、景观环境优美的湘江生态经济带和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

4

区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及要求

严格保护好西部雪峰-武陵山脉和东部罗霄-幕阜山脉等高丘山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湿地等生态敏感区。

5

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要求

所有采用单一水源供水的市县应采用多水源供水或者建设备用水源及配套引水工程。城镇普及污水处理,禁止污水直排,推进饮用水处理和污水处理工艺升级改造。

6

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要求

完善天然气管网建设,实现“县县通”。建设长株潭和常德2座区域性调峰设施。

7

区域性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布局要求

重点保护建设长沙国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铜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宁乡炭河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岳麓山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长沙古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三石戍城文化遗址公园、桐溪曾国藩文化园、靖港历史文化名镇、益阳兔子山简牍遗址公园、羊舞岭古窑址公园、益阳石码头历史街区、东门口历史街区、湘潭城正街、窑湾历史街区等集中反映湖湘文化传统的地区,切实加强文物保护。

序号

分类

内容

8

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布局要求

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优先采取焚烧发电。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等资源回收利用工程。规划预留大型垃圾综合处理场用地。

9

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布局要求

长沙城区湘江两岸段均为200年一遇设防标准的重点保护圈,近期按100年一遇设防,株洲城区、湘潭城区和衡阳城区湘江堤防均按100年一遇的标准设防。其他区段的农村和城区段按照不超过100年一遇的标准分段设防。


图纸目录

1.       区位图

2.       空间结构规划图

3.       总体布局规划图

4.       政策分区管治规划图

5.       城镇职能等级结构图

6.       城镇规模等级结构图

7.       核心区空间结构规划图

8.       核心区总体布局规划图

9.       核心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10.   核心区生态环境规划图

11.   核心区湘江整治建设规划图

12.   公路网规划图

13.   轨道交通规划图

14.   港口航道规划图

15.   民航机场规划图

16.   产业布局规划图

17.   旅游发展规划图

18.   绿道系统规划图

19.   生态保护规划图

20.   备用水源规划图

21.   供水设施规划图

22.   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图

23.   天然气管网规划图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