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6-19
关于公开征求《岳阳市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发改委物流办   2020-10-15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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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冷链物流业发展水平,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3号)、《湖南省冷链物流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及《省现代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现代物流产业专项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冷链物流业发展重点任务清单(2020年8月—2021年6月)〉的通知》精神,根据市领导批示,我委会同市物流研究院,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我市冷链物流企业和业内专家及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岳阳市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实名书面向我委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朱岳雄  电话: 0730-8880495

 

附件:岳阳市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岳阳市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冷链物流业发展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3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冷链物流业发展规划(2020-2025)〉的通知》(湘发改经贸〔2020〕2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推动形成网络化布局

1、合理布局冷链物流网络节点。支持冷链龙头企业新建或整合存量资源,布局建设冷链物流区域中心,申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在冷链物流产业核心集聚区,发展以冷藏、低温为重点的冷链物流快速配送处理中心;鼓励水产养殖加工龙头企业,以小龙虾、大闸蟹等特色水产品为重点,配套发展保鲜储运设施,建设水产品交易集散中心;鼓励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主体利用既有设施,建设一批以冷库为基础的冷链物流节点,推动现有冷库设施扩容升级、购置移动冷库;充分利用城陵矶进口肉类等指定口岸平台,完善肉禽水产储存冷库和相应查验场所,重点发展水产品、进口冻品等特色冷链物流市场。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辐射长株潭城市群、武汉城市圈的进口食品冷链基地。对冷链龙头企业依照冷链物流规划布局新建投资规模3亿元以上、改扩建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的项目,建成后三年内当年新增税收省级返回地方政府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冷链物流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邮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加快建设冷链物流体系。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启动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提升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在产地预冷设施建设中,试点运营智能化、标准化的移动式冷库。解决城市“最后一公里”瓶颈,加快果蔬、肉禽水产社区门店建设,大力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宅配”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企业在销售终端设立带冷藏功能的智能快件箱。鼓励有实力的冷链企业新建产地预冷设施,总投资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由省财政按不超过总投资额20%比例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度300万元)。对新建产地预冷设施、购置移动冷库、在城市末端设立带冷藏功能的智能快件箱,且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邮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培育引进龙头企业

3、培育本土冷链物流企业。支持本土冷链物流企业或有实力的机构,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发展前景广阔、运营模式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企业。对从事冷链业务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重点培育范围给予政策、资金支持。鼓励注册地在岳阳的冷链物流企业争创国家星级冷链物流企业或全国冷链物流业100强企业。对注册地在岳阳且首次获评国家五星级冷链物流企业或全国冷链物流业100强企业,在省财政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注册地在岳阳且首次获评的国家三星、四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升级的给予补差奖励。对国家三星级及以上冷链物流企业和开展冷链业务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其按有关规定参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食品供应采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引进国内外冷链物流龙头企业。瞄准从事冷链物流业务的“三类 500 强”和全国冷链物流企业50强,重点引进产地预冷加工、保鲜运输、销地冷藏全产业链大型龙头企业落户岳阳或设立区域总部,根据引进企业具体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在财政补助、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一揽子”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提升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5、推进标准化设施设备应用。支持冷链物流企业、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冷链物流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市内冷链物流企业或行业协会,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和15万元补助。按照国家、省级冷链物流标准,大力推进全市冷链运输车辆、冷链托盘、冷链周转箱(筐)标准化,积极推广使用标准托盘和新能源冷链物流配送车辆。支持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建立全市冷链标准托盘、周转筐(箱)等“共享池”,推广租赁使用,建立社会化的循环共用体系,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使用效率。鼓励申报省级、国家级物流(冷链)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全市每年评选3家左右物流(冷链)标准化建设示范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6、推广先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广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地理信息系统、二维码、电子标签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冷链流通领域的应用。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在冷库、冷藏车、冷柜等设施安装信息采集设备,购置订单、仓储、运输、零售等信息化系统。对接岳阳物流大数据平台,建设全市农产品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入驻,加强对冷链物流大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对新建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并实际投入使用的资源共享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市财政一次性补助2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

四、优化营商环境

7、优化冷链运输车辆通行服务。落实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尽可能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时间,逐步实现检查不开箱,提高整车合规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冷链运输车辆的通行效率。合理布局冷链运输车辆装卸点,优化冷链运输车辆通行停靠管理,促进冷链运输车辆通行便利化。建立鲜活农产品进出口通关“绿色通道”,对涉及查验的,实行“优先查验、快速查验”。提升冷链运输车辆查验信息化水平,发挥大数据在冷链物流监管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农业农村局、岳阳海关)

8、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冷链物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政策执行期间或期满后国家政策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新政策执行。冷链物流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支付过路过桥费和财产保险费时取得增值税合法有效抵扣凭证,符合规定的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清理规范冷链物流收费项目,公示收费清单,加强涉及冷链物流企业的收费监管,严厉查处乱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9、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鼓励全市拟建在建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绿色冷库,通过节能改造和能效管理,充分利用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冰蓄能等新技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支持符合条件的冷库用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与发电企业协商签订直购电合同或者同售电公司协商签订零售合同。(责任单位:国网岳阳供电公司、市发改委)

五、完善保障措施

10、强化组织保障。在市现代物流创新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将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全市物流产业链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调度,形成市县(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完善物流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冷链物流统计数据库。引导物流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作用,共同推动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统计局)

11、加快人才培育。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将高层次冷链物流业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的引进纳入市县人才工程重点支持范围,享受本市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鼓励市域内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冷链物流相关专业,培养冷链物流专业人才。推动政校企合作,设立实训基地,开展专业化冷链物流人才职业培训、冷链物流标准化专项培训、冷藏加工企业机房和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在职培训等,组织湖南理工学院、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岳阳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研究院等科研院校和相关企业围绕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问题深入研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岳阳物流研究院)

12、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将冷链物流作为准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规划,在用地布局、审批以及土地登记方面予以倾斜。对省、市级重大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各县市区要应报尽报,争取省级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及时保障供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县市区自行解决,本县市区无法解决的,由市级综合协调省自然资源厅借用耕地指标。冷链物流项目按规定比例建设的配套设施参照执行工业地价。田间地头服务于农业生产的预冷设施,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破坏耕作层、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可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鼓励和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符合规划的冷链物流设施或提供冷链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租赁的,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积极向省申报“135工程”补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3、加大资金扶持。推动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冷链物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贷款要素,支持冷链物流行业加快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和发行企业债券。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汇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地岳阳,奖补资金落实到企业项目。加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本文件所涉奖补资金在市级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财政专项引导资金中统筹解决,奖补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按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财政专项引导资金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同一家物流企业(项目)在同时符合本文件和《岳阳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财政专项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岳财发〔2019〕30号)、《岳阳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岳政办发〔2019〕20号)规定的奖补条件时,按“就高不就低、一次性奖补”的原则,只给予一项奖补,不重复和累计奖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岳阳中心支行)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