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09
民政
来源:市发改委   2013-06-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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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涉外、涉台、涉港澳婚姻登记服务费

1、涉外、涉台400元/对,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口头和文字翻译、咨询和数码相机快照(结婚照4张);联络公证处办理婚姻公证、寄送公证书副本;保存婚姻档案100年,电脑档案刻成光盘永久保存。

2、涉港澳350元/对,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咨询、发放资料、数码相机快照(结婚照4张);保存婚姻档案100年,电脑档案刻成光盘永久保存。

湘价函(2012)56号  
  婚姻证明费 涉外、涉台80元/次。服务内容包括为婚姻当事人提供查档、复印查档资料、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等。
地名委员会   标准地名公告费 2000元/户 岳市价行审(2008)014号  
  新命名、更名制作安装费 200元/块
  其他命名(有偿) 双方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