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
政府信息公开

岳发改字〔2018〕13号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7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8-10-16 16:00 浏览次数: 1

卢俊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2015年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基础[2015]49号)。两个《通知》都明确提出了发展城市轨道交通“量力而行、有序发展”总体原则。多年来,国、省各级一直按这个原则在贯彻实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岳阳作为中部地区5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也是省委、省政府重点打造的长江中游交通物流枢纽城市,综合经济实力位列中部六省大中城市前十位,居全省第二,仅次于省会长沙,是湖南唯一的国际贸易口岸城市和内地著名的港口城市。因此,岳阳市引入城市轨道交通是非常有必要的。

近年来,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来势强劲,我委两任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两次组织力量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考察,在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启动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工作的请示》(岳发改[2016]469号)后。市政府对我委报告进行了明确批复:同意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启动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工作;但请市规划、财政认真协调对接,确保“多规合一”,以利落地实施。在此基础上,我委迅速启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工作,经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了编制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下一步,我们将按国家“量力而行、有序发展”总体原则,对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认真研究,群策群力,以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大幅度提升岳阳市的整体品质,有效支撑起岳阳市“一极三宜”的发展战略。同时,我们也将在规划编制完成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充分慎重的论证,在落实相关建设资金、营运管理模式等条件下,正式启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市轨道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承办负责人:李⠂行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冯⠂华 0730-888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