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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发改字〔2018〕29号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5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8-10-16 16:28 浏览次数: 1

尊敬的刘亚松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停车场建设管理文章,缓解我市停车难矛盾的建议》收悉。引起了我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委相关科室对您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14]497号)及《岳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岳政发[2014]3号),我委经听证程序后已于2015年10月出台了《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岳发改价服[2015]497号)规范性文件,就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定价管理形式、差别计费(类别差价、等级差价、地段差价、时间差价等)、应遵循的规定以及计费方式、免费范围、收费票据、监督举报电话等作出了具体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停车场(位)的建设;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政府有关规定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位),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场所和经营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同时我委加大了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力度,对违反《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行为及时查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恳请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

承办负责人:伏沛根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雷晖⠂ 0730-888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