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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02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0-09-17 14:13 浏览次数: 1

 

 

 

岳发改字〔2020〕51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025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洞庭湖弃收芦苇管理保护湖区湿地生态环境天然屏障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委职责职能答复如下:

芦苇作为洞庭湖区重要湿地资源之一,是环洞庭湖四市一区的天然屏障,是生物多样性丰富基因宝库和野生动物栖息繁殖的乐园,是主要的造纸原料。洞庭湖治理以来,造纸厂陆续关停退出,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但芦苇不砍伐,大量芦苇倒伏腐烂,可能导致洞庭湖水质富营养化,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探索芦苇产业发展的新出路迫在眉睫。你们提出的建议,充分指出了我市芦苇产业客观面临的一些问题,为我市谋划芦苇产业转型提供了新思路、新办法,是我们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

一、保护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有关情况

1、努力提升管护水平。东洞庭湖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获国务院批准,将不具备保护价值的人为活动密集区域调出自然保护区,把江豚活动区域调整为核心区,进一步调优了保护区功能区划。《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通过省人大批准,正式将河湖长制和生态保护上升为政治任务和法定义务。组建4支市级河湖联合执法队伍,率先成立环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和东洞庭湖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院、市公安局水警支队,初步形成了整体执法合力。

2018年3月,《洞庭湖造纸企业引导退出方案》下发后,省林业局组织开展了东、西、南洞庭湖和横岭湖4个自然保护区内的芦苇种植面积和产量现状调查,同时委托省林科院和中科院亚热带生态研究所开展芦苇弃割后的生态监测评估,并向省委办公厅报送了相关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监测表明,人工种植的芦苇群落不会对生态平衡和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芦苇弃割后对洞庭湖区生态系统保护总体影响较小,但短期内对局部区域还是存在一定影响。

2、系统推动湿地生态修复。实施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和长江码头岸线复绿工程,将洞庭湖湿地和长江岸线打造成为岳阳发展的“绿色屏障”。退耕还湿项目已完成4500亩,全市森林覆盖率和湿地保护率分别稳定在45.3%、77.28%。累计修复洞庭湖湿地生态3.1万亩,洞庭湖生态修复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确定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的成功典范。

3、出台湿地生态补助政策和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退耕还湿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等工作的通知》(财农便〔2014〕319号)实施了东洞庭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该项目中央资金4000万元,以直接补偿方式、奖励补偿方式、协议补偿方式、公益补偿方式予以补偿。项目实施重点区域为岳阳县、君山区、华容县及岳阳监狱。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岳阳市各县区拨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共计60757万元,市县两级投入资金为22529万元。市本级已在2020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400万元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市财政起草了《岳阳市人民政府与长沙市人民政府湘江流域市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目前正向市政府申报,待审批通过后,正式签订流域生态补偿协议。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在加强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积极探索绿色发展新路子,推动洞庭湖芦苇产业转型发展。

1.完善生态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启动洞庭湖区芦苇资源清查工作,切实摸清湖区芦苇分布区域、位置、土地及其芦苇权属特性,重点理清洞庭湖自然保护区中的芦苇群落分布情况及其生态系统功能作用,为后续决策管理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并在精准调查的基础上,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洞庭湖区芦苇生态监测评估体系,重点监测芦苇群落演替变化规律,以及对水质、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影响和潜在风险,为后续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芦苇管理。按照“分类分区,有限有序”的思路,对自然保护区内的芦苇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核心区和缓冲区禁止人为活动,实验区应依法依规开展参观考察、生态旅游,经申报批准后可进行保护性收割。对自然保护区外的芦苇,在不破坏湿地资源和湿地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利用。对涉及重点保护物种栖息地、鸟类迁徙通道、水生生物洄游区域的芦苇加强监管。同时,科学合理控制芦苇规模,逐步引导芦苇产能退出。

3、推动科技创新。重点探索研究芦苇规模化制燃料乙醇、芦苇生物质发电、新兴绿色环保建材、芦笋精深加工产业和原生态旅游等产业链的延伸,支持相关项目落户岳阳。省林业、科技、农业等相关部门正在对芦苇综合利用进行专题研究和科学论证,确保芦苇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市也将积极对接省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深入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围绕洞庭湖水资源综合治理,多渠道推广芦苇应用新技术。同时积极向市政府建议,请求政府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调研论证,科学谋划芦苇产业转型,组织制定芦苇资源保护与生态循环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出台鼓励扶持芦苇产业转型的政府措施,让芦苇变废为宝,成为环保富民产业。

4、加强民生保障。在推进生态治理过程中,同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大力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推动优质生态资源转化成优势经济资源的项目建设。配合人社部门深入了解造纸制浆及芦苇种养单位职工安置方面的困难、问题及主要诉求,抓紧出台再就业支持和就业技能培训政策,安排部分职工进行再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同时,积极向市政府呼吁提出专项的扶持政策建议,帮助相关单位做好人员安置、社保接续及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5、争取政策支持。一方面尽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一是进一步落实《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开展长江干流横向生态补偿试点。二是争取国家层面按照“破坏者赔偿、受益者补偿、保护者受奖”的原则,建立国家和流域层面的资源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推进跨省和省内流域补偿建设。三是争取将洞庭湖纳入国家层面的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把湖区列入三峡后续生态补偿范围;另一方面强化要素保障,整合政策资源。将芦苇产业发展与农林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各方资源,用足用好政策,努力推进芦苇产业绿色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承办负责人:刘光明

承办人及电话:李怀安  0730-888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