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
岳发改字〔2021〕45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 复
刘阳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我市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重视的问题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桩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完善了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工作机制。2017年4月,我市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湘政办函[2014]91号)模式,以市政府名义发文,成立了以杨昆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岳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2019年1月,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岳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实施方案》,对于2016年1月1日以来,在我市行政区范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公共充(换)电服务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单位和个人,采用中央、省下达我市的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政策资金、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予以补助。2021年7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该通知本着“规划引领、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的原则,突出政府引导作用提出了近期充电桩建设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并由市发改委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行业管理和综合协调。
二、关于规划优先、改造跟进的问题
2020年8月,我市编制印发了《岳阳市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8-2035)》。按照规划安排,市城区充电桩建设由市级统一组织实施,其他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编制本区域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时序,统筹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积极推进既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应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设施向公众开放,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设施用电需求,居民区固定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建设充电桩。
三、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问题
后段,我们将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加强新能源汽车使用优点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专业常识的宣传,切实提高市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认可度和支持度。同时将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承办负责人:张志超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汪利龙 1320730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