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26号提案的答复
岳发改字〔2024〕54号A1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26号提案的
答 复
杨前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湘投能源岳州电厂新能源配置的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新能源配额情况
(一)“十四五”第一批项目建设指标情况
1.指标分配。2022年8月,省发改委下达我市“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指标26个共211万千瓦,综合考虑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能源保供、产业链建设所作贡献和两家市属国有企业发展转型,经市委常委会、市长专题会研究,已确定26个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为“5+2”,即中石化新星湖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岳阳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5家能源央企和岳阳洞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岳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家市属企业,由市级统筹分配建设指标。岳阳县境内9个项目共64万千瓦,分别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1个项目12万千瓦、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个项目6万千瓦、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个项目12万千瓦、岳阳市洞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3个项目18万千瓦、岳阳市国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个项目16万千瓦。其中,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市属国有企业岳阳市洞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岳阳市国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采取联合申报、对等互持股比合资开发方式进行,即两家市属企业名下的项目建设指标投资主体为两家市属企业分别和华能岳阳电厂组成合资公司,按市属企业占股65%、华能岳阳电厂占股35%组建两家合资公司开发建设;同样,华能岳阳电厂拿出在全市名下同等规模的项目建设指标,分别与两家市属企业组建合资公司开发建设,华能岳阳电厂占股65%、两家市属企业分别占股35%。
2.指标调整。2023年5月,市国资委经报市政府同意,并协商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国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岳阳市洞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从岳阳市国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岳阳市洞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的光伏发电项目中拿出岳阳县柏祥镇桑园村光伏发电项目(6万KW)、黄沙街镇大金村光伏发电项目(6万KW)由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单独投资建设运营;另外,岳阳县筻口镇明星村光伏项目(6万KW)、岳阳县筻口镇朱仑村光伏项目(6万KW)由岳阳市洞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单独投资建设运营;岳阳县黄沙街镇和谐村光伏项目(10万KW)由岳阳市国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单独投资建设运营。随即,我委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了投资主体变更。
(二)重新审核项目情况
2022年新能源项目申报时,都是采用的“国土二调”数据,“国土三调”数据与“国土二调”数据相比,科目分类、数据参数等变化非常大。2023年3月份,自然资源部、林草局、国家能源局根据“国土三调”数据出台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我省新能源建设推进随即进入停止状态。自2023年6月份开始,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相关省级职能部门联合制定我省光伏用地政策,两次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但仍未正式印发。因多方面原因,我省自2021年至今未开工建设一个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为加快规划构建新型能源体系,2023年10月份,省新能源建设部门联席会议依据即将出台的新政策(即采用“国土三调”数据),统筹考虑规划目标、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电网消纳等因素,组织对“十四五”第一批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建设方案项目分析比选联合审查,优选了2023年省重点建设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137个、装机规模1099.7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90个、675.7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47个、424万千瓦。我市列入2023年省重点建设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3个、装机规模24万千瓦,占全省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5.66%;分别为岳阳县筻口镇大塘村12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华容县牛氏湖渔场渔光互补光伏项目装机规模由12万千瓦调减为6万千瓦、华容县塌西湖渔场渔光互补项目装机规模由10万千瓦调减为6万千瓦。
(三)资源摸排情况
2023年9月,我委会同市国资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新能源资源调查摸底工作,经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建立了项目储备库,为下一步争取更多建设指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项目调整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确定投资主体有程序
2022年5月,我市在向省级申报新能源项目的同时,考虑作为湖南综合能源基地,落户我市能源企业众多,对新能源指标需求非常大,而我市符合开发建设条件的资源非常有限。综合衡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能源保供、产业链建设所作贡献和两家市属国有企业发展转型,经市委常委会、市长专题会研究决定,确定我市获取光伏项目建设指标后,投资主体为5家央企和2家市属企业。
(二)项目进展缓慢有原因
投资主体在办理开工前相关审批文件时,正值“国土二调”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更替。2023年3月份,自然资源部、林草局、国家能源局根据“国土三调”数据出台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我省配套政策未发布,全省新能源建设推进随即进入停止状态,企业也无法进行项目备案和相关审批文件办理。2023年10月份,省新能源建设部门联席会议依据即将出台的新政策(即采用“国土三调”数据),优选了2023年省重点建设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岳阳县筻口镇大塘村12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列入了2023年省重点建设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名单。
(三)项目前期推进有投入
虽然我省政策原因导致项目建设推进受阻,但相关投资主体投资意愿强烈,无放弃项目指标意向,仍然投入了较大人力物力和资金,开展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土地摸排、勘察设计、签订租赁协议等工作。
综上所述,充分考虑2022年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安排及2022年存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为我市所作的贡献和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调整投资主体难以实施。针对我市新能源建设需求较大、资源匮乏、指标不多的现状,我委多轮次、多方式、多渠道向省发改委(能源局)进行专题汇报,全力争取新增补报项目,获取更多新的建设指标。
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承办负责人:刘光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汪利龙 0730-888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