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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1-19 15:14 浏览次数: 1

 

              岳发改字〔202482 A1 同意公开

 

对岳政协九次会议第280提案

答  复

 

吴千里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中心城区停车场空置严重,应降低收费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出台指导文件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和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停车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有关规定,我委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岳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岳发改价费〔202357号)从202331日正式施行。该文件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非住宅停车高于住宅停车原则,对不同类型停车场重新制定了收费标准,新标准总体略有下调,且都设置了最高限价。公共停车场的免费时段由原来的半小时调整到现在的一小时,收费标准也明显低于路边停车泊位,目的就是为了将车辆引流至公共停车场,提高公共停车场的使用率,减少路边停车,缓解交通压力。同时为充分发挥单位停车场作用,制定了非上班时间单位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收费标准,并鼓励提供免费服务。

    二、关于加强停车收费优惠的问题。岳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机动车停放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撑,我委将加强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鼓励停车场经营者开展包月、包年等优惠活动,提倡机关事业、公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场所和经营性场所免费停车服务。通过一些优惠措施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提高停车场的使用效率,疏导交通压力,切实改善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711     

 

承办负责人:吴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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