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80号提案的答复
岳发改字〔2024〕82号 A1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80号提案的
答 复
吴千里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中心城区停车场空置严重,应降低收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出台指导文件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和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停车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有关规定,我委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岳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岳发改价费〔2023〕57号)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该文件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非住宅停车高于住宅停车的原则,对不同类型停车场重新制定了收费标准,新标准总体略有下调,且都设置了最高限价。公共停车场的免费时段由原来的半小时调整到现在的一小时,收费标准也明显低于路边停车泊位,目的就是为了将车辆引流至公共停车场,提高公共停车场的使用率,减少路边停车,缓解交通压力。同时为充分发挥单位停车场作用,制定了非上班时间单位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收费标准,并鼓励提供免费服务。
二、关于加强停车收费优惠的问题。《岳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为机动车停放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撑,我委将加强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鼓励停车场经营者开展包月、包年等优惠活动,提倡机关事业、公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场所和经营性场所免费停车服务。通过一些优惠措施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提高停车场的使用效率,疏导交通压力,切实改善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承办负责人:吴有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李华 0730-888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