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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岳发改提案(2015)12号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5-08-18 17:01 浏览次数: 1

凌伯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太阳能是清洁、可再生能源,充分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对调节能源结构,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省政府高度重视,我市也采取了多项鼓励措施。

一、出台支持鼓励政策

2013年,国家连续出台《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等政策文件促进光伏产业发展。2014年,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118号)。我市也将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做为电力能源产业帮扶的重点内容,在项目申报、电网接入等方面切实为企业做好服务,同时加强规划计划,将光伏发电纳入《岳阳市“十三五”能源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积极对接正在编制中的《湖南省光伏发电“十三五”规划》。

二、加强项目监管服务

分布式光伏发电根据建设条件的不同主要有三种开发形式,一是利用个人屋顶开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是利用企业屋顶开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三是分布式地面电站。根据国家现行政策,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备案制”,其中利用个人屋顶开发的光伏发电项目由市供电公司集中备案,利用企业屋顶开发的光伏发电项目由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备案,分布式地面电站由省能源局备案。分布式地面电站实行年度“规模指标”管理,利用屋顶开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供电公司在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接入系统工程设计审查、计量装置安装、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政府补助计量和结算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三、加快重大项目推进

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迅速,已建成利用个人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近20户,位于平江伍市镇的湖南省首座大型地面光伏电站(50MW)已于2014年12月开工建设,预计今年9月建成投产。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君山区良心堡镇100MW光伏电站、临湘桃林镇20MW光伏电站、临港产业新区20MW光伏电站、平江县龙门镇20MW光伏电站等多个重点项目,力争年底开工建设。

我们积极支持您关于引进民间资本在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的建议,并将在指标申报、项目备案、电网接入、补贴结算等方面协调相关部门,全力做好政务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2015年6月1日

承办负责人:王建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荣  888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