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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发改委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时间: 2017-09-04 13:33 浏览次数: 1

张世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PPP项目实施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高层次的PPP推进机构。2015年,市政府就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PPP工作领导小组。在市财政局设立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为正科级机构,核定编制4名,为全省市州中第一家成立的PPP工作机构。同时,目前我们已会同市财政局草拟出了《岳阳市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和《岳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入库申报及操作流程》,拟从规范流程、明晰权责等方面规范PPP推广运用。

二、关于PPP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确保PPP方案客观、科学、可行,我市所有PPP项目在采购阶段前,都需要经过“先评价、后评审、再上会”三个环节。“先评价”即每个项目上马首先要通过“财政可承受能力”和“物有所值”两个法定评价论证环节;“后评审”是指实施方案初步编制出来后,财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PPP专家对项目的财务、法律、融资、工程等多个方面进行讨论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再上会”是指明确要求每个PPP项目实施方案必须交由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实施推进。今年4月20日召开的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中还专门明确“运用PPP模式,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原则。要认真筛选和甄别,凡财政部“强制”要求应用PPP模式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的项目,预期收益高、现金流强的公共服务项目,已纳入国家和省PPP示范库的项目,结合实际优先选择采用PPP模式。项目实施前需经财政审查,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有现金流,条件成熟后在启动实施。无现金流、融资成本较高、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原则上不采用PPP模式。”同时,今年5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联审机制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目前我委会同会同市财政局正在研究制定我市PPP项目联审机制。

三、关于PPP全过程的信息披露制度。2017年1月23日,财政部下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详细规定了PPP项目在全过程中需要公开和披露的信息,我市所有的项目在财政部PPP中心官方网站和PPP综合信息平台以及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库上都全部公开了相应应当公开的信息。

四、关于建立PPP全过程的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在PPP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五个阶段全过程中,我们一直严格按照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实施,识别要论证,准备要批复,采购按政策,执行搞评估,移交无异议。特别是对于价格调整等重大涉及民生实事问题,在事前就会依法依规进行听证程序,听取群众意见,优化合作模式,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改善价格调整方式。同时在财政部PPP项目信息平台以及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库上面及时披露各重要节点信息,欢迎社会各界对各个PPP项目进行全方面的参与和监督。

PPP在我国尚处于推广和探索阶段,政策法规亟待完善,我们也特别希望各界人士给我们提供宝贵意见,非常感谢您对我市PPP及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积极作为,争取推动我市的PPP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

承办负责人:夏安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吴有祥  0730-888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