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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发改委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时间: 2017-09-04 13:44 浏览次数: 1

徐绍凯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认真治理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顽疾的建议》提案,很有代表性,也很有说服力。为了有效抑制这种现象,切实保护建筑企业的合法利益,市发改委要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投资规划。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取向和自身实力,科学制定投资计划,把控投资规模;优先保障民生工程,合理安排基础工程和产业工程,坚决杜绝政绩工程,确保全市投资规模在合理的区间运行。

二是严格项目审批程序。严格按照中发〔2016〕18号《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一般项目审批前置条件为市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局选址意见书、市发改委节能评审意见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特大项目增加环评审查意见,对企业投资项目(目录内)实行核准制,申报单位要提供申请报告、国土用地预审、规划审查及节能评审意见;对企业投资项目(目录外)实行备案制,由项目单位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直接上线备案。因简化投资项目流程,优化服务,对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筹措方式没有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前置条件。

三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投资主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能,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合法开工,建设过程合法有序,建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纵横贯通联审联批机制,对项目申报、评审、报建、竣工结算等阶段实行有效监管,对未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以及建设过程中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感谢你们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

 

 

 

承办负责人:周孝元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卢银海 0730-888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