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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发改字〔2018〕09号对岳阳市人大第八届第二次会议第2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8-10-16 14:45 浏览次数: 1

陶辉宏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取缔市政务中心停车场收费的建议》引起了我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委相关科室对您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经市财政局确认,市政务中心后院停车场的产权属该住宅小区全体业主所有,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14]497号)及《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岳发改价服[2015]497号)文件规定,其收费属市场调节价,由经营服务者自定。

2017年我委接到有关市政务中心后院停车场停车收费行为不规范的举报后,我委曾与公安局交警支队、城管局、社区等部门多次到该收费场地联合协调,但因该小区业主目前绝大部分均为外来者(原交警支队干警大都已将房屋出售了),小区既无物业公司管理,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停车收费没有执收主体,仅是几位老人自发行为(无干警家属参与),我们多次对其进行停车收费政策宣传教育,要求其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收费,但老人们执意妄为,鉴于老人们身体原因,我们也不能强制执法。加之目前因市政务中心所处地理位置确实存在停车难问题,同时现行政策也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的停车位可向社会有偿开放,因此取缔市政务中心后院的停车场收费现实条件不成熟,只能是尽可能规范其收费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恳请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 ⠂ ⠂ 2018年5月28日

 

 

 

 

 

承办负责人:伏沛根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雷晖⠂ 0730-888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