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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岳发改字〔2018〕14号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8-10-16 14:55 浏览次数: 1

葛生华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设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文件下发后,国家从严控制易与办公用房混建混用的省、市、县级政法机关办案用房、业务技术用房、审判法庭等新开工“大楼”项目建设。

2018年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发改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技术业务用房建设使用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湘办发电[2018]52号)和《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技术业务用房建设情况自查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201号)文件。我市清理整治小组根据文件精神制定相关实施方案,依据“停批停建、严控规模、及时整改”的原则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及技术业务用房项目逐一甄别并对违规超标用房进行及时整改。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技术业务用房建设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有关整改情况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350号)政策精神。在专项整治期间,全面暂停技术业务用房审批,待整治期结束后,若该项目国土、规划手续等前期手续完备,建设资金有保障,不存在与办公用房混建混用的情况,可启动项目相关报批报建手续。

经与省发改委对接,近期将对“十三五”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届时,我委将与省发改委衔接,积极争取该项目调整纳入“十三五”规划。并积极联系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指导做好项目相关前期工作。

 

⠂ ⠂ ⠂ ⠂ ⠂ ⠂ ⠂ ⠂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 ⠂ ⠂ ⠂ ⠂ ⠂ 2018年6月28日

 

 

 

承办负责人:夏安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易 ⠳0-8880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