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0号的建议答复
发布时间:
2021-10-08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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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发改字[2021]25号C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0号的建议
答 复
苏正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市低速电动车智能换电站建设和推广的建议》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加强引导、推广和督查的问题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11月2日印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通知》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机动车辆生产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制定发布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相关政策,停止制定发布低速电动车准入条件,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车企业、扩建生产厂房等基建项目,停止新增低速电动车车型;已制定发布相关政策的地区,应立即停止执行,正在建设的项目要立即纠正,确保低速电动车产能不增长等相关规定。市直相关部门暂不能出台支持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相关政策,也无法做出相应的引导及推广。至于低速电动车在生产销售环节中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工信、科技、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会联合进行督查。
二、关于规范低速电动车充电的问题
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市住建局发的消防工作提示函中第七条规定,要求市住建局按职责履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推动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2021年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我委将提请市政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到位。
感谢您对我市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承办负责人:张志超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汪利龙 1320730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