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1号建议的答复
岳发改字〔2024〕36号A1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1号建议的答复
张亮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部门先行的建议》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是信用体系(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创新举措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将信用体系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将打造诚信政府纳入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研究制定了《岳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岳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岳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细则》等系列制度文件,将诚信政府建设作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抓手,推动完善政务失信记录和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判决等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二、持续务实开展诚信政府建设
持续开展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严重违法失信专项治理,探索建立源头预防化解机制,督促整改出清,保持动态清零。一是拓展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在信用中国(湖南岳阳)网站设立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栏,受理归集市内涉及政府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违约失信投诉,并将接收归集的违约失信投诉线索第一时间转交至被投诉主体主管部门或其监管部门核实。推动法院、工信、信访、优化营商环境、工商联等部门及时将已掌握并经核实认定的政府违约失信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是健全政务信用记录。对照国、省制定的相关信息归集标准,加大政府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及时将违约失信信息、按要求梳理的拖欠账款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统一计入相关主体名下,形成政务信息记录。逐步将政务失信记录纳入相关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三是建立政府失信惩戒制度。参照国、省要求,探索建立政府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各级政府部门积极调动职能范围内各类失信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政府资金支持、限制申请扶持政策、取消评优评先、限制参加政府采购等,实现失信必惩。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处于发展完善期,国家在信用工作建章立制方面正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也正在加紧制定中,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践行“1376”总体思路,以更大力度持续推动将诚信政府建设纳入综合绩效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营商环境评价等指标体系,更好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作用,为奋力建设“七个岳阳”贡献力量。
感谢你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承办负责人:李向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宋 军 0730-8880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