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发改建议(2015)11号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黄拥军代表:
您的《关于落实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收费政策的建议》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安排人员对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收费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 关于长株潭机动车辆环保检测收费标准的问题
当前,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湖南省物价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意见》(湘政发〔2012〕22号)规定,于2012年8月对长株潭下发了《关于规范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函〔2012〕131号)文件,文件规定先在长株潭地区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再逐步向全省推行。核定检测收费标准为:对排气污染物进行工况法检测的机动车,每车次55元,如不能采用工况检测需采用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检测的车辆,每车次35元。2015年株洲市重新调整了标准,工况法检测每车次85元,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检测每车次40元。
二、关于我市机动车辆环保检测收费的情况
1、您反映的我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收费的问题,我局在2012年曾向省物价局进行过请示,当时省物价局明确答复只在长株潭地区进行收费试点,其它地市暂不执行。
2、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管路局发布最新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标准和方法》(GB21861-2014)规定,将尾气检测项目删除。尾气检测项目根据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们积极组织调研,参考同市州核准的服务收费标准,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我市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标准。
3、湖南省湘发改价服〔2014〕1029号《关于规范我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检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新规范了我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检定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各市州主管部门可参考国内先进做法,结合当地实际,区分车型,检测项目、检测方法等因素,分别核定单项指导收费标准,也可对同时具备公安交通、交通运输、环保、计量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服务功能的检验检测检定机构核定综合性能指导收费标准”。目前,我局收到岳阳市机动车辆检测协会申请核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服务费收费”的报告,我局正组织对机动车检测成本审核,对您提出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服务费标准的建议,在审核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服务费时一并考虑分单项进行核定,此项工作我们正在办理中。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给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15年7月16日
承办负责人:伏沛根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智平 8880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