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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发改建议(2015)5号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5-06-10 09:34 浏览次数: 1

魏小韶等15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科学决策在华容小墨山建设核电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湖南省的核电选址工作始于1977年,小墨山厂址是在省内二十多个可能厂址中,经过全国专家长时间反复筛选出的最优厂址。该厂址于2005年4月确定为我省核电首选厂址,具有“选址早、地质好、水源近、移民少、投资小、区位优”等优点。专家普遍认为无论从安全与环境、还是从技术与经济等诸多因素比较,小墨山厂址都是我国沿大江大河所选择厂址中的最优厂址之一。2012年10月,小墨山厂址列入《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

一、发展核电是国家能源重大战略选择

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由于核电具有“高效,清洁、低碳、环境友好”等其他能源所不具备的优点,发展核电是我国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和经济发展、调整能源结构、落实减排目标、应对气候变化、减少环境污染的必然选择,也是国家能源长期的、重大的战略选择。截至2014年,中国核电总装机容量为2025.8万千瓦,在建容量为2834.5万千瓦。根据我国《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到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将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二、确保安全是核电发展的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核能发展都难以持续,都不是真正的发展。2011年3月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立即召开常务会议,作出核电“国四条”决议,包括立即组织对我国核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正在运行核设施的安全管理、全面审查在建核电站、严格审批新上核电项目等四项内容。

2012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明确提出“安全高效发展核电”。2013年9月,国务院公布治理大气污染,提高空气质量的“大气国十条”,“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再次明确安全发展核电的目标。此外,2014年底《原子能法》已上报国务院,《核安保条例》、《核安全法》等多部核电领域的法律法规也被提上议事日程。中国核电正在步入更安全、更稳定、更有序的发展阶段。“安全第一”的理念将会落实到核电规划、建设、运行、退役全过程及所有相关产业。

三、内陆核电安全是有保障的

国际上,内陆核电占比在75%,目前已知的国外新建核电厂无一建在沿海。内陆核电与沿海核电在选址要求及技术上并无本质区别,主要差别在于对外部事件的关注点方面。

2013年以来,中国核能行业协会针对内陆厂址所关注的洪水、地震、取水安全、水力弥散、气体弥散、人口分布、散热系统影响进行了全面分析。研究表明,尽管我国沿海与内陆地区自然和社会环境存在一定的差异,通过科学合理的厂址选择与布局,能够把外部极端事件对核电厂的影响、核电厂对外部环境的影响均降低到极低的水平,在严格执行我国法规标准的情况下,中国内陆核电厂的安全有保障。

如公众普遍关注的水资源安全方面,内陆核电厂的液态流出物排放控制标准比沿海厂址要严格一个量级,按照饮用水标准制定排放口下游水体的浓度控制值,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核行业还结合正在开展的内陆核电厂“近零排放”等设计研究,进一步提出了“可封堵”、“可贮存”、“可隔离”和“可处理” 的四可原则,确保严重事故下电厂周边水资源安全。

在环境影响方面,不同于沿海核电厂采用海水直流循环冷却,我国内陆核电项目均考虑采用二次循环冷却,对附近水域的环境影响很小。冷却塔运行产生的雾羽、飘滴和沉降等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且可以通过选址及有效的设计将这些影响降低到极低的水平。

四、内陆核电是否重启尚待国家决策

今年以来,我国沿海的红沿河核电厂二期项目和福清二期华龙一号示范项目已相继核准开工,标志着我国核电规模化建设正式重启。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已正式启动了“我国内陆地区核电建设”的咨询研究,预计今年6月底前将完成咨询报告并上报国务院,国家主管部门将最终决策是否在“十三五”期间建设内陆核电项目。

我省的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和小墨山核电项目均已列入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其中桃花江已累计完成投资46.8亿元,目前项目处于全面停工状态。华容小墨山核电项目正处于厂址保护状态,“十三五”期间是否建设尚待国家决策。

五、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科学决策核电项目

因为核能技术的特殊性,以及对于核废料问题的长期担忧等多种原因,国内关于是否应当建设内陆核电的争议从未平息。关于内陆核电建设已不仅局限于技术问题,更多的是一种价值观甚至伦理判断的争论,难以达成共识。

核安全没有止境,有关内陆核电安全性的争论将进一步推动安全论证的深入和安全标准的提高,对公众而言,也是一个全面认识并了解内陆核电相关问题的契机。

湖南省内核电项目的建设和审批,都将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核电,也是我省进行能源项目决策的前提。我们绝不忽视安全,但也不能因噎废食。社会舆论也需要进一步理性地、科学地对待核电的安全和风险性。我们将协调项目建设单位,在小墨山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核电公众沟通和信息公开,确保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提高公众认知度和接受度,保证项目科学决策。

感谢您们对核电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5年6月1日

承办负责人:王建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荣  888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