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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发改建议(2015)3号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5-06-09 09:43 浏览次数: 1

姜鸽军等代表:

您好,您在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规范招投标相关问题的建议》已转市发改委,感谢您关注、关心和支持我市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建设和发展,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具体,发自肺腑,富有建设性。我委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并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快建立岳阳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制度的问题

您在提案中提出了加快建立岳阳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制度建议,我委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和解决的办法针对性很强,既指出了我市招投标市场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又明确了我市招投标管理工作应该加强的重点方向,为我市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理清工作思路,加强监管力度,提供了抓手,必将对我市招投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近期,我委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对您提出的建议认真的加以了研究,我们将利用现行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对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逐一加以规范和治理。对现行管理制度未能管理到位的治理盲区,我们将联合职能部门,在充分调研、座谈,征求相关行业管理协会意见的情况下,明确诚信体系考评对象,细化诚信体系考核标准,建立诚信体系淘汰机制,科学制定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规定,认真予以解决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问题。

二、关于规范招投标程序,遏制围标现象的问题

您在提案中提出了采用扩大综合评分法范围、将岳阳市建筑市场等级评定纳入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招标控制价下浮比例、法人代表到场投标等建议,我们深受启发。市政府对规范招投标市场的管理一直非常重视,近期,我市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将挂牌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整合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的流程,形成了统一、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管理上实行八统一,即:统一受理登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时间安排、统一专家中介抽取、统一发放中标通知、统一费用收取退付、统一交易资料保存、统一电子监察监控。同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整合现有分散的专业交易平台,创新监管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切实解决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参与各方利益,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阳光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管理委主任,管委会办公室设市发改委。今后,管理委会办公室将牵头各部门,针对市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出台相应的规范性管理文件。您提出的几点建议,我们在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评标办法、操作流程时,都会逐一加以考虑吸纳,并以市级文件下发,在全市范围内施行。请您对相关工作的进展继续加以关注,并予以监督。

三、关于明确各种收费标准的问题

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相关收费问题,我委认为,对国家、省级行业管理部门有明确管理规定的,如招标代理费劳保基金的问题,我们将督促市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省级规定收取,并限定费用金额区间;对没有国家、省级部门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我委将联合市财政、物价和相关行业部门认真加以研究,制定出台符合我市管理现状的相关收费标准。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5年8月21日

承办负责人:张鑫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佳欣  8880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