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回复
刘佳琪代表:
您关于《<岳阳市中心城区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停止实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关注。现将涉及我委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由来
2016年6月,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印发了《岳阳市城市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同年8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岳阳市中心城区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和《导则》的有关要求,国网岳阳供电公司向市发改委提出了核准有关收费的请求。经审定,符合价格制定的有关规定。我委价格成本调查队依据《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2号令)开展了测算工作。
二、工作历程
我市中心城区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设收费成本测算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社会关注度高。为此,我委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本着实事求是,兼顾社会发展、企业合理利润、群众根本利益原则,严格依据法律、规章及程序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测算工作。
1、扎实调研。认真收集了我省已开展这项工作的长沙、衡阳、娄底、张家界、邵阳、湘西等6个地区工作情况。在省发改委推荐下,组织骨干力量赴与岳阳城市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等具有一定可比性的邵阳、娄底进行了考察学习。
2、精准选点。为更加充分、精确体现社会平均成本,保证这项政策的连续性、我委先后征求了住建、房产、规划、电力等部门意见,结合《导则》要求、建设时间、区域分布、用电负荷、小区规模、社会发展等因素,我们选取了碧桂园小区等8个商品房小区,大桥棚改安置小区等2个保障性住房小区作为成本测算的抽样小区。
3、严格把关。一是借智引力。鉴于工作的技术复杂、专业性,我们本着科学、严谨、专业的原则,委托了具有专业资质的湖南公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安装本体工程进行审核把关。该公司也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结论报告,我委予以采纳。二是进行了民意问卷调查。为保证成本测算结论的公信力。2016年11月,我委组织开展了风险性评估,在107名被调查者中,74.78%的被调查者认为没有太大影响,23.36%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影响但影响不大,1.86%的被调查者认为有较大影响。此外,91.51%的被调查者认为85元/平方米的价格标准适宜,4.76的被调查者认为价格标准偏高,3.73%的被调查者认为偏低。三是广泛征求意见。11月25日,我委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协经科委、市宣传部新闻中心、市法制办、市经信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房产局、市质监局、市消协以及湖南理工学院专业人员共17名专家进行了座谈, 12月15日又召集房地产开发企业、电力配备供应商、消费者代表听取意见建议。两次会议,绝大多数代表认为成本基本合理、可适当下调,同时在如何保障质价如一、破除垄断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结合代表们所提建议,我委召开价审会进行认真研究后形成了最终结论。
4、及时公示。2016年10月18日,我委将市测算结论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三、我市成本结论与其他地市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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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 |
成本结论(单位: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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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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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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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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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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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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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 |
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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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 |
75 |
由此表可明显看出,我市测算的成本在全省处于中下水平。
今年来,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就规范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设提出了有关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并于近期向市政府进行了书面请示,正待回复中。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有关信息。
衷心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理解、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价格工作。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
承办负责人:彭 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 民 0730-8880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