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为何力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7-12-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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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本是为低收入群体提供的住房保障,但审计署发布的跟踪报告显示的确存在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保障住房待遇等问题。”李克强总理在12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这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该向群众公开的信息不公开,不仅滋生腐败,而且损害政府公信力,所以今后凡涉及公共资源领域的政府信息,能公开的一律公开!”

当天会议确定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措施。李克强强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实行公共资源配置全程公开、全程留痕。

他说,公共资源应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实现分配规范化透明化,不仅能够避免人为干预,更重要的是体现政府施政公平,保障公共资源安全。

总理特别提出,要以保障性住房分配、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为重点,由各地各部门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中央政府部门要督促各地各部门信息公开。”李克强特别以保障性住房分配为例说,“要把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等信息全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当天会议决定,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通过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新闻媒体等,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并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实时共享,做到“一网”覆盖。

“信息公开要与信息共享相结合,只有信息资料进一步完整完善,才能大大减少骗取保障性住房、骗取低保和扶贫资金等违法现象的发生。”总理说,“将来要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探索更加完善的财政资金补贴困难群众的公开方式,确保财政补贴切实落到困难群众身上。”

李克强要求,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对骗取公共资源等违规操作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

“信息公开透明是政府公平公正施政的前提和保障。”他特别强调,“一定要坚持一个原则:‘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责任编辑:张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