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11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
“前些年电子商务在国内刚刚起步发展的时候,出现过不少争论甚至反对的声音,但我们始终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坚定推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今年刚刚过去的‘双11’,当天全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超3000亿元,大大促进了消费增长。”李克强说,“今天我们对待跨境电商也要秉持同样的原则,就是尽可能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态度,推动跨境电商进出口双向发展。”
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金额56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5%,2018年1—10月进口金额67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3.7%。李克强总理连续4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他在11月21日的常务会议上指出,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不仅可以给消费者更多选择,提高开放水平、增加消费,也可以促进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和新动能成长,进一步增加就业。
当天会议决定,一是从明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二是将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再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非试点城市的直购进口业务可参照执行相关监管政策。三是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增。
李克强要求,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支持跨境电商出口,研究完善相关出口退税等政策。同时要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加强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和支付、物流服务商等责任落实,强化商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防控,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总之,我们的政策要给跨境电商企业一个稳定预期,继续扩大开放更大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李克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