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岳阳市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017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发改委投资科   2017-03-09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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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市)发改局: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统筹推进全省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6]1056号)有关要求,现切块下达岳阳市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017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2450万元(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一、根据省发改委、省委组织部、国开行湖南省分行联合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全省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6]416号),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省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为乡镇平台每个补助12万元,村级平台,新建项目每个补助12万元,改造项目每个补助8万元。本次切块额度暂按每个平台平均补助10万元测算,不足部分将在下批计划中按实补足。

二、请按照湘发改投资[2016]416号文件明确的重点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统一设计、统一风格,因地制宜组织项目建设,科学配备平台功能及建设规模,力求简洁、朴素、实用,切实防止贪大求洋,严禁豪华装修,严禁搭车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

三、请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完善前期审批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分解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在2017年底前竣工,我委将适时组织稽查或验收,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县(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我委将暂停安排该领域下一批次省预算内投资补助。

四、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套取省补资金。如有违规行为,将采取通报、批评、收回或暂停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惩处。

五、建立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请及时跟踪调度项目开工、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等建设进展情况,并于每季度次月10前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委。对建设进度慢、配套建设滞后、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的县(市)及项目单位,要及时通报,并进行整改。

附件:

岳阳市2017年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计划分解表.doc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