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情况通报(第3期)【总第8期】
来源:发改委办公室   2012-05-0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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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投资力度不断加大
城乡基础条件有效改善
——对我市保障性住房、政法及城建基础设施调研报告
 
       2000年以来,国家对地方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投资领域不断拓宽,投资层次不断提升,已成为改善地方条件和环境的重要资金渠道,为岳阳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今年2月中旬至3月底,我们对国家投资我市保障性住房、政法及城建基础设施等三个方面作了全面摸底调查,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国家投资力度不断增强
       随着国家经济形势不断好转,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国家对地方建设投资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00年以来,国家投资我市保障性住房、政法及城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67个,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194563万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3.62%。其中:“十五”时期国家安排我市中央预算内资金33216万元,“十一五”时期为110271万元,“十一五”为“十五”时期的3.32倍,“十二五”时期的头一年,国家安排我市中央预算内资金为51076万元,比上年增加24.8%。
       从“十五”时期看:国家安排我市政法、城建(当时没有保障性住房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6个,资金33216万元。其中政法项目175个,14756万元;城建项目41个,18460万元。
       从“十一五”时期看:国家安排我市政法、城建及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645个,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110271万元。其中政法项目201个,19197万元;城建项目83个,26871万元;保障性住房项目361个,64203万元。
      从2011年看:2011年国家安排我市政法、城建及保障性住房项目93个,项目资金51076万元。其中政法项目21个,7136万元;城建项目44个,10064万元;保障性住房项目28个,33876万元。
 
2000年以来国家投资我市项目情况
 
政法项目
城建项目
保障性住房项目
合计
个数
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个数
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个数
中央预算内
投资(万元)
“十五”
时期
175
14756
41
18460
-
-
“十一五”时期
201
19197
83
26871
361
64203
2011年
21
7136
44
10064
28
33876
 
       二、国家投资成效日渐显现
       国家对地方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有力促进了我市城市面貌的改变,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政法工作环境的改观。
       (一)城乡基础设施大为改善。国家投资我市城建项目主要包括城市及重点镇供水、城市天然气、城市道路及县(市)级综合档案馆建设等。城镇供水:全市建成了14个供水厂,总投资6308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778万元,新增供水能力17万吨/日,铺设骨干管网256公里。解决了46.8万人的城乡居民饮水问题。建成的项目有岳阳市中心城区管网(一、二期)工程、平江县城关引水工程、岳阳县铁山引水工程、汨罗市供水工程及君山区、云溪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重点镇有湘阴县青潭镇、界头铺镇和静河镇,岳阳县麻塘镇和筻口镇,汨罗市长乐镇,临湘市桃林镇,君山区钱粮湖水厂。城市天然气:新建了岳阳市中心城区、平江县、汨罗市、华容县四个天然气站,总投资26144万元,日供气20万立方米,解决了58万户居民用气。城市道路:新建和改扩建城市主次干道路86条,426公里,总投资8625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600万元。县市级档案馆:新建了华容县档案馆,建筑面积5370平方米,总投资172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83万元。村级活动场所:新建了486个村级活动场所,总投资672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30万元。
       (二)政法工作条件不断改善。国家投资我市政法项目包括公、检、法、司业务用房、技侦用房、审判庭“两所一庭”项目(派出所、司法所及基层法庭)等。公安局:全市新建成4个看守所,项目总投资708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03万元,新建了岳阳市白石岭分局、云溪区公安局业务用房,项目总投资582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104万元;新建了87个无房派出所,项目总投资913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45万元。检察院:新建了5个检察院技侦用房,项目总投资1256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645万元,包括汨罗市、华容县、湘阴县、平江县、君山区检察院技侦用房。法院:新建了7个人民法院审判大楼,项目总投资188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186万元,包括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平江县、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华容县和君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同时还新建了41个基层人民法庭,项目总投资450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640万元。司法局:新建了201基层司法所,项目总投资562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407万元。
       (三)城乡居住环境有效改善。2008年底国家扩内需、保增长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城乡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的改善。2008年至今,全市竣工保障性住房项目73个,28206套,项目总投资16334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4157万元。廉租房:67个项目,22488套,项目总投资12368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6220万元;公租房:2个项目,3583套,项目总投资2364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375万元;城市棚户区:4个项目,2135套,项目总投资160125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562万元。
       三、国家投资项目建设现状
       (一)大规模建设保障安居工程。为进一步改善城乡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58193套,其中廉租房9000套,公租房10000套,经济适用房800套,城市棚户区20000套,国有工矿棚户区816套,国有垦区危房改造15800套,林业棚户区1777套,建设规模和投资总量为历年之最。从调研情况看,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据统计,全市今年已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有76个,建筑总面积169.4万平方米,29050套,开工率为49.9%,累计完成投资13508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2%。在建项目中,新建和购改租廉租房5800套,公共租赁新建和购改租6000套,新建经济适用房450套,各类棚户区新建和改造16800套。各地未开工项目,正在抓紧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预计10月底全部开工建设。
       (二)大力度改善政法工作环境。为充分发挥各级政法机关的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国家进一步加强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政法工作环境,各地政法基础设施得到有力改善。我市在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法基础建设项目9个,项目总投资9846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1347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27699万元,占28.13%。在建的公安局项目有平江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华容县“两所合一”、岳阳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检察院有岳阳市检察院、荆剑地区检察院、平江县检察院改造工程、屈原区检察院。法院有云溪区和临湘市法院。2012年,全市公检法司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项目已核准,可研已批,各项手续正在办理。准备年内开工建设的公安局项目有汨罗市拘留所、岳阳县“二所合一”、临湘市业务用房、君山区业务用房等5个项目;法院项目有湘阴县法院和屈原法院;司法项目有岳阳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岳阳市劳教所和君山区司法局业务用房。
       (三)大手笔拓展城镇基础空间。为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主动对接项目,确保我市城乡基础建设得到有效改善。目前,我市在建城镇基础设施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68433万元,已累计完成投资24088万元,占总投资的35.2%。在建的项目有岳阳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改造三期工程、平江县水质提升改造工程、汨罗市营田引水工程、华容县长江引水工程、君山区长江引水工程。今年下半年准备开工建设的供水项目有临湘市供水工程及岳阳县新开镇、湘阴县浩河镇、云溪区路口镇、临湘市儒溪镇和平江县长寿镇水厂。档案馆有平江县、临湘市、湘阴县三个项目下半年准备开工建设。
       四、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前期工作薄弱,实施过程调整较多。主要表现在有些项目前期工作不够扎实,勘察设计缺乏深度,论证依据不够充分,项目选址随意调整,有的项目甚至存在先申报项目,再补办手续,结果造成项目申报与建设方案不同,组织实施与初步设计不同,上级检查、审计难以过关。如临湘市档案馆、湘阴县公安拘留所、君山区司法局业务用房等。
       (二)项目申报时间偏紧,计划执行要求不严。项目从下发通知到上报一般不超过一星期,而项目申报要的材料却很难在一个星期内完成,对项目申报有预见性的单位各种材料准备比较好,而对项目申报信息了解不多的单位,申报资料大打折扣,甚至存在应付的现象,主要表现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建设规模报大建小、报小建大甚至有完全不按设计方案来做等问题。如廉租房建设存在报多建少的问题,政法项目存在报小建大的问题。如平江县黄金洞棚户区改造完全不按初步设计方案来建设,建成了员工的单身宿舍等。
       (三)项目配套资金困难,工程建设进度滞后。一是资金缺口大。2008年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来,国家逐步提高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标准,廉租房建设标准由300元每平方米提高到现在的500元每平方米(含省配套100元),今年还对新建廉租房的配套设施进行补助。按理说,国家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尽了力的。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每平方米住房建设成本提升,加上市、县财政紧张,配套资金很难足额到位,造成一部分单位新建保障性住房存在拆东墙补西墙的局面,保障性住房开工率不高,进度缓慢。二是土地资源紧。随着城市的进一步扩容,现在的土地越来越紧张,至使一部分项目拿着国家的资金,让其在帐户上睡大觉。如我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010年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200万元,市司法局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有专门班子负责这个项目,由于土地一直未落实,至今项目仍未开工建设。三是建设环境差。城市扩容,土地资源的制约,国家投资建设的项目周边环境越来越复杂,项目推进速度较慢。如我市洛王潘家组廉租小区,自市政府2010年确定该项目后,拟建廉租房小区土地上的菜园基础设施明显进行了“更新换代”,菜园旁边的“小房子”也应运而生,大大加大了土地征收的成本和延缓了工程进程。
       (四)国家投资计划偏少,供需矛盾比较突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们对生活的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我市是血吸虫的重灾区,城镇供水一直是人民关心的热点话题,在国家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和城镇供水工程后,市委、市政府对供水设施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供水设施建设改善明显。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相差较远,我市共有156个乡镇,而国家每年计划改造和新建的水厂却只有四、五个,供需矛盾突出,调控压力相当大。
五、加快国家投资项目建设的措施。
       (一)大力加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成功与否及项目建设的进度,为了保障项目申报成功及顺利推进,一要紧盯国家政策的新变化。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与国家的政策导向密不可分,我们要加强对国家政策的研究,及时掌握国家投资项目的趋势和变化,打好项目策划与包装的提前量。二要做好常规工作的预判。每年国家投资项目的申报有一个基本的时间节点,我们要充分利用项目申报前的有利时间段,加强对项目前期的调研,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对项目申报进行必要的排队,做到心中有数。三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后的沟通与核实。项目申报后与国家计划下达中间有时间差,这个时间段我们既要加强与省发委的沟通,征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又要进一步核实项目,为下一步项目建设后的调度打下基础。
       (二)努力化解土地瓶颈制约。国家投资的项目,不论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还是政法基础设施、城市供水建设等,都离不开土地这一要素,并且土地与该项目的开工建设、推进速度息息相关。而土地的审批手续又比较复杂,并且土地指标控制相当严格,为了化解土地瓶颈,建议:一是要加大土地的收储力度。因土地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资源,而各级用地需量又比较大,这样各级就把旧城改造作为“造地”的重要方式,旧城改造不可避免的就有拆迁,现在拆迁成为收储土地中最难啃的骨头,各级各部门要直面困难,努力化解在拆迁过程中的出现的各种矛盾,加大加快土地的收储力度。二是简化审批手续。土地各种手续的办理,核心是为了控制用地指标和防止重复建设,建议在年计划内的土地项目审批手续予以简化,而在需要增加的土地审批项目时予以调查核对,缩短土地手续的办理时间。三是适当增加用地指标。土地供需矛盾较突出,2011年我市土地需求与供给之比仅为2.5:1。四是合理收取土地成本。土地拍卖价格越来越高,投资主体的压力越来越大,而国家建设项目工期紧、国家投资比重又较小,希望各级国土部门在土地方面予以支持。
       (三)着力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是项目建设的第一要务,资金缺口是制约项目推进的最大阻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资金筹措,千方百计挖资金,一心一意推进度,促进国家投资建设的项目又好又快地建设。一是加大国家项目的投资比重,地方各级政府财力有限,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项目、特别是特大项目上得到国家的更大支持。廉租房国家补助资金是400元每平方米,省配套每平方米是100元,而实际每建设一平方米需1500-1700元,这样市、县(市区)配套压力太大。二是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在建的国家投资项目,都是各级政府在申报项目时同意支持建设的项目,各级政府要在有限的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配套资金,支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三是挖掘内部潜力,搞好自筹。各项目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压缩部分支出项目,集中本单位的财力、人力加强推进国家投资项目的进程。
       (四)协力抓好工程监督管理。有的单位一年争取国家投资项目个数多,但因前期工作不扎实,加上本级政府资金配套压力大,至使部分项目不能开工建设。有的单位量力而行,一步一个脚印,稳步推进国家投资项目的建设。如云溪区2012年廉租房建设项目,本级政府深感配套资金压力大,唯恐项目不能按国家要求开工建设,主动申请退出2012年廉租房建设项目申报。而有的单位申报项目时资料齐全,而资金下达后,项目迟迟不能开工,调整变化大,开工建设速度慢,针对项目建设推进速度慢,国家项目资金不能发挥应有的优势。建议: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资金下拨后一年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在整改一年内仍未开工的项目予以调整取消;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国家投资项目的考核,对工作积极、项目建设进度顺利的县市区在项目申报时予以倾斜;三是对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第二批资金坚决予以停拨。
       (五)合力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国家投资的项目资金一般是要分年限分批次下达的,这样不利于项目建设。我们应该适时向上建议:每一个项目最多分两年两批次下达资金计划。一可防止项目单位用做假项目套取国家资金;二能预防资金压在项目单位,增强他们推进项目建设主观能动性;三促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到位快,大大缩短建设工期,无形中为项目单位节省了建设成本,这是一件对国家对项目单位都十分有利的好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国家投资项目的调度,资金的监管,确保国家投资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