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落实“实体经济二十条”任务分工公布表
来源:综合科   2018-09-1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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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承担任务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
姓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及职务 联系电话
1 规范项目收费 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每年将更新后的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目录清单方式向社会公布,未列入清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彭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8880499 李腊梅:收费科科长 8880752
2 规范项目收费 全市工业园区范围内符合产业规划的各类生产性工业企业项目(包含厂房、办公用房、研发中心、仓库、宿舍及相关配套设施),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统一按20元/平方米核收(工业地产项目按其原有收费标准核收)
3 降低融资成本 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服务,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收费,清理规范后的收费项目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周孝元:委党组成员 8880487 黎斌:价监局局长 8880749
4 优化投资项目审批 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严禁技术审查“体外循环”,确保一次性告知到位,合并部门内部审批环节,规范中介服务管理,推进项目在线审批,实行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建立园区“捆绑”审批模式,探索建立“零土地”审批机制,健全审批监管机制,加强审批检查考核。 刘文恕:审批办主任 8880749
5 降低融资成本 认真落实《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岳办发〔2017〕13号)。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市场容量等实际情况,政府出资分期到位,按比例吸纳社会资本,以股权或资本金形式,重点投向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中的初创期、成长期中小科技型企业。 夏安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8880937 李文芳:园区科科长 8880488
6 优化产业生态 继续执行《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试行)》(岳办发〔2015〕39号)。修订完善全市产业园区主导产业指导目录,建立全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统筹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引导招商项目跨县市区、跨园区落地,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
7 优化产业生态 按园区主导产业定位,对总投资超过5亿元、生产设备投资超过3亿元且效益明显和总投资超过10亿元、生产设备投资超过7亿元且效益巨大的工业项目,在建成达产后,市、县(市)区财政按照纳税额税收受益比例对项目设备购置部分予以补助,单个项目分别不超过800万元、1500万元,特殊项目“一事一议”。
8 强化招商支持 鼓励优质重大工业产业项目所在的县(市)区和园区为其代建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企业可依法按评估价格购买。
9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多种形式,支持物流仓储设施建设、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城乡配送网络建设、冷链物流发展、物流业标准制定等。对新评定为国家3A、4A、5A级的物流企业,以及营业额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物流企业,由受益财政按不同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符合两种奖励条件的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累计奖励。 傅传贵: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8880757 周民:物流办负责人 888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