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
岳政发〔20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6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与投资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网上并联办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构建纵横联动协管体系,实现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运行机制。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现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完善政府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的运行机制,禁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违规收取会费和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订购刊物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编办、市财政局)
三、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在严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免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依法在本市建设工业企业生产厂房所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仓储、物流企业生产性用房所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湘政办发〔2016〕6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再降低1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
四、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政策。全力支持企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培训,推动实施农村人力资源三年行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实施稳岗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五、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推行工业用地弹性供地试点,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新增工业企业项目用地,可以将投资和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产业类型、生产技术、产业标准、产品品质要求作为条件进行“招拍挂”出让。属于我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且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出让竞买保证金可按不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执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财政局)
六、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开展现代物流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体系试点建设,力争到2018年底,培育2—3家标准化托盘池规模10万块以上、服务网点健全的托盘运营服务商。加强物流行业监管,对经营性收费项目、物流市场运价、超载处罚标准、违章处罚程序等进行规范和监督。加快物流信息化和多式联运建设,促进货源、车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交警支队)
七、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积极推行用电大户直购电改革、输配电价改革和售电侧改革,支持用电大户、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共同协商确定电价,按管理权限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推进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按程序整体实施用电直接交易。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放宽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放宽减容(暂停)期限限制。加快“气化岳阳”县县通天然气管道建设进度,构建全市天然气骨干管网体系。相关部门单位协调引导非居民用气大户、城市燃气企业及上游供气企业商谈供气机制,综合降低天然气大用户用气成本。(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国网岳阳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
八、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加快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全国有影响力的城商行、外资银行以及证券、期货、专业性保险机构来岳设立分支机构,力争到2018年底,新引进各类金融机构3家以上。加快农商行发展,力争2017年全面完成我市县级农商行组建任务。加强企业上市融资全方位辅导服务,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机制,落实激励措施,到2018年底,力争新增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岳阳银监分局、市人民银行)
九、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其年度科研经费投入总量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排名前30位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市科技计划立项。对新认定的国、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对提供科技资源共享的单位,按规定给予补助,具体标准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岳政办发〔2016〕1号)实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加快“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全面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驻岳央企、省企“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 2020年底前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其他相关部门单位)
十一、全力引导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实施新增长极“621”行动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开展产业联手帮扶行动,创造产业发展优良环境。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助推企业挖掘潜力,实现转型升级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其他相关部门单位)
十二、强化保障措施。建立岳阳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市发改委。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降低企业成本督促落实工作机制,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市优化办、市经信委牵头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考核,严格问责,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降低企业成本统计监测和效果评估机制,准确把握政策执行效果,及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本领域、本地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本意见制订相关政策文件。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