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岳政发〔201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信用岳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以下简称《纲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5〕20号)等有关规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到2020年,社会信用制度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信用岳阳”平台全面建成并有效应用,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政务诚信纵向督导机制,建立政务诚信横向监督机制,建立第三方社会机构评估机制。
(二)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以企业诚信助推社会诚信,提高商务诚信水平。重点加强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业、会展、广告、企业诚信管理等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建立跨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企业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自律建立,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奖惩机制;建立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实名登记和认证等制度建设。有效维护商务关系,降低商务运行成本,改善营商环境,提高经济活动效率。
(三)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以重点人群诚信推进社会诚信,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制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示办法;建立健全娱乐、演出、艺术品、网络文化等领域文化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品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诚信管理、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制度;依托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加快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建立完善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实现自然人信用记录全覆盖;大力推进网络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四)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提升司法审判信息化水平,实现覆盖审判工作全过程的审判信息互联互通;创新检务公开的手段和途径,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行公安“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创新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提高戒毒场所、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水平;建立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诚信承诺制度,健全促进司法行政公信的制度基础,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等诚信规范执业,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注重引导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把依法治信、依法建信、依法用信作为信用普法教育宣传的重要内容,开展各类诚信法制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诚信法制环境;制定市民诚信守则,推动公民诚信意识和社会诚信水平不断提升;加强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信用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加快信用专业人才培养,打造信用管理专业化队伍。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诚信岳阳年”主题活动。以“讲诚信、抓落实、促发展、创和谐”为主题,以创建“信用机关”、“信用企业”、“信用村(社区)”,分行业评选信用个人、道德模范为抓手,着力推进以政务讲诚信、机关提效能,企业讲诚信、产品质量升,社会讲诚信 、处处涌新风,司法讲诚信 、社会更和谐的“四位一体”诚信体系建设。
(二)加强整治突出问题。重点选择恶意欠薪、拖欠银行贷款、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交通违法、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社会普遍关注、容易产生较好社会效果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引导全社会增强诚信意识。制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规范“红黑名单”审核程序,通过“信用岳阳”网站等媒体定期发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红黑名单”,力争尽快见实效、有影响。
(三)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3号)要求,重点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药品采购、产权及矿业权交易、食品药品监督、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领域取得突破。每年选择5—8家重点部门单位、重点园区(企业)开展信用示范活动,大力提升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招商兴商环境,努力服务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
(四)完善市级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条块结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岳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纵向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横向与各部门以及各行业信源单位子平台互联互通。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各行业原则上不单独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可以依托市级平台建设相配套的子平台,也可以依托现有网络平台,进行改造升级,综合利用。进一步强化“信用岳阳”网站服务功能,各级各部门网站要全接入、全链接、全覆盖,逐步形成“信用岳阳”网站群,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发布的长效机制,使其成为权威的查询、发布和宣传阵地,切实解决信用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孤岛”问题,要及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五)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失信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问题及时查处。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推进代码查询和公示,确保在2018年底前完成“换证”任务。建立“双公示”信息报送制度,落实“双公示”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健全完善“双公示”信息通报机制。建立信用信息使用制度,在政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试点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在行政审批、项目申报、政府采购、评先评优等活动中全面查询信用信息和使用信用报告,提高信用信息、信用产品的利用效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各专项工作的实施,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任务。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道明任组长;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刘晓英,市政府副秘书长易兴吾,市人民银行行长曹平辉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发改委,刘晓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相应设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任务。
(二)严格考评督查。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评范围,加大考核权重,明确考核标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经常性的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和调度工作进展,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对失职渎职的启动问责。
(三)严格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经济社会秩序。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相互支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力推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