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省投资建设项目自查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发改委   2012-04-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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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及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今年重大项目稽察工作要点,为加强中央、省投资项目稽察信息化工作,建立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和重大项目信息联络员制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中央、省投资建设项目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2010年和2011年中央、省安排了投资的建设项目。
       二、自查时间。2012年4月底至5月底。
       三、自查内容。详见附件《中央、省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四、自查要求。各县(市)区发改局及有关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项目稽察信息化工作,认真对2010年和2011年中央、省安排过投资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底自查,填写好中央、省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电子版(Excel格式)报市发改委重大项目稽察办。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湛文明,联系电话:0730-888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