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洞庭湖排涝设施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
为认真做好洞庭湖区排涝设施建设以工代赈计划安排和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效益,现就申报2012年湖区以工代赈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申报原则
1、坚持以规划定计划。年度计划申报要严格依据湖南省洞庭湖排涝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十二五”规划,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已列入“十二五”规划且前期工作完备、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并按照规划明确的工程范围和建设内容制定项目建设方 案。
2、坚持突出建设重点。项目安排要继续坚持“以湖区为主、外排为主、大中型电排主干渠系为主、重点堤垸为主”,建设内容要以垸内排水渠系建设为重点,突出电排急需疏浚、整修的主干排渠及配套设施建设。计划申报要以排区为单位,每个县(市)、区要选择1-2个排区作为建设重点。申报项目要相对集中,按轻、重、缓、急压缩项目(尤其是小型项目)数量,集中资金确保重点项目如期建成投入使用。对已连续2年安排资金的重点项目和已安排资金的小型项目,今年不再安排资金计划。
二、计划申报程序
2012年度洞庭湖以工代赈计划申报,继续采取由市和省直管县(市)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在申报年度计划的同时,各县(市)、区要将2011年湖区排涝设施建设以工代赈计划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连同2011年各县(市)、区分解下达的计划文件一并上报我办,作为今年全市计划安排的参考。对未按时上报及擅自调整省下达计划的,将在今年计划安排时相应调减资金安排。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机电设备项目申报。各县市区对湖区以工代赈机电设备项目申报要严格控制,对少数重要泵站因无法维持正常运转,确需更新机电设备的(限电机、水泵、变压器),由县(市)、区发改局负责把关,在申报的建设内容中注明设备类型、型号及数量,参照上年厂家报价申报资金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组织采购工作。
2、表格填报。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下发文件附件格式编制申报计划,并在计划表格的建设内容中明确建设规模及工程量。建设规模要考虑资金可能,不要盲目扩大,自筹资金规模不得小于申报计划的30%。项目名称填报必须统一规范,否则不予安排,各县市区可参考去年省下达计划项目名称填报。
3、时间要求。各县市区发改局接此通知后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抓紧做好计划衔接和项目筛选工作,于5月8日前将年度申报计划文件上报我委(一式三份),并务必将申报计划电子版(Excel格式)一并上报。
联系人:市发改委以工代赈办 赵四平
联系电话:0730-8880135
附件:岳阳市2012年洞庭湖区排涝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计划表
2012年洞庭湖区排涝设施建设以工代赈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