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和县级档案馆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市直有关部门:
省发改委于6月1日布置了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有关工作,同时还就县级档案馆的规划编制做了安排。现就有关事项目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思路
根据国家司法保障体制改革的部署,国家将从今年8月开始,全面启动司法保障体制改革。发改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规范政法基础设施的经费保障。具体包括:制定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确定各级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和地方资金分担比例;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资金来源,组织项目实施。
根据《中央司法保障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实施<深化司法保障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分工方案》,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改革的基本思路是:
①政法部门办公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类基础设施维修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负担;
②中西部地区县级、维稳任务重的地区及经济困难地区市级业务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由中央、省级和同级政府财政分区域按比例负担,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负担比例最高可达90%以上;
③各类设施建设所需土地及相关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或减免;
④各地应控制和冻结基础设施建设债务,探索化解债务的办法。
二、关于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安排,到8月31日前,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是:
1、提出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比例、建设内容及科目设置建议。
(1)关于投资比例。国家政法部门提出的意见基本上是:5:3:2,也就是说国家承担土建部分的50%,省市县承担50%。省发改委根据我省的实际,向中央提出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分担比例建议:维稳任务重(含国家级贫困县)的地区按90%、10%、0%;西部和中部地区享受西部待遇的市县按80%、10%、10%;中部地区按70%、20%、10%。并且与湖北、江西等中部省份也进行了沟通,大家都积极按照这个目标来争取,但最后分担比例要由国家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后确定。
(2)关于建设科目。国家发改委汇总了公检法司安五部门提出的建设需求,初步意见分五大类15个科目,其中:法院系统2个: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基层人民法庭(未列入规划的);检察系统1个:县级以上检察院技术侦查用房;公安系统4个:公安监管场所、市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中西部地区无房派出所(未列入规划的),西部地区“金盾工程”(二期);司法系统7个:包括市县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司法所(未列入规划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基地、监狱、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场所;安全系统1个:主要是技术及业务用房。
我省在以上基础上又提出了:派驻监管场所检察院(室)技侦用房,中级以上法院刑场建设、社区矫正基地,培训机构、以及安全系统情报研判中心、秘密工作站、县级工作站、看守所、等8个科目。
2、编制各类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初步想法是:根据国家初步确定的15个科目以及我省提出的8个科目的建设需求,以国家确定的15个科目为重点,编制好各类专项规划。重点开展三项工作:
(1)摸清家底。分两类情况摸底:
一是对于国家已经全面开展的政法基础设施,包括:审判庭、基层法庭、县级以上检察院技术侦察用房、公安监管场所、中西部地区派出所、司法所、监狱、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9类科目,主要按照已建、在建和拟建三类情况,对已建成的重点摸清负债情况;对在建项目,重点了解项目批复情况,批复总建设规模,总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资金到位情况,还需投资情况等;对拟建项目,填写拟建项目性质,建设用地等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拟建项目总规模,总投资以及资金来源计划方案和初步落实情况等。同时,对未列入规划的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项目的情况。(详见附表)
二是对于这次拟新启动的科目,包括市县公安局业务用房、西部地区金盾二期(自治州)、市、县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基地、戒毒康复中心、安全系统技术及业务用房等6类,重点摸清人员编制、主要业务用房功能与性质、主要服务对象、现有建筑情况及有关照片资料以及包括用地、规划等前期工作情况。
公安系统有关项目,去年我们和公安局已做了一个摸底,并上报省和国家,这次就以去年的规划为基础,主要补充未列入规划的派出所。
(2)确定规模。一是对有国家建设标准的,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基层人民法庭、县级以上检察院技术侦查用房、公安监管场所、中西部地区无房派出所、司法所、监狱、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场所等10类科目,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对每一个具体项目需要建设的面积进行测算,扣除可以利用的现有建筑面积,确定建设需求。(具体标准见附件) 根据禁毒法的要求,县以上可以开办戒毒康复机构, 登记吸毒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县可以先申报规划,建设规模按每县收治100人规模控制,地级市所在地按收治300人规模控制。
二是对于目前国家还没有标准的,包括市县公安局业务用房、西部地区“金盾工程”(二期)、市县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基地、安全系统技术及业务用房等5类科目。按照满足功能需求、财力可以承受、防止贪大求奢等思路,提出建设规模。参照已有的相关标准,我们初步考虑县级按照编委认定的编制人数,按人平40平方米控制,市级业务用房按照人均35平方米控制;帮教安置基地等服务性基础设施,在适当考虑办公用房的基础上,重点按照接收人数和项目性质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帮教基地的建设,遵循市场化原则,以现有企业为载体,采用合作、补助等方式来建设,避免建成“二劳改”场所。
所有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国家新的标准出台后,均按照新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3)测算投资。根据当地建设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在保障建设需要的基础上,提出科学合理的土建综合平均造价。参照目前同类项目土建综合平均造价,县级按照1500元平方米控制,市级按照2000元平方米控制,长株潭按照2500元平方米控制。项目用地和建设性取费,由各地政府财政负担或减免,相关费用,可在项目总投资中单独列出。
资金来源,先按照三种比例提出筹资方案:一是国扶县,我市1个(平江县),土建部分中央、省、市县暂按90%:10%:0的比例提出; 二是其他地区,暂按70%:20%:10%的比例提出。最终比例,以国家确定的为准。
3、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1)立项。凡是列入了正式规划,可以视同立项,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2)可研。凡是规划内的项目,可以提前开展前期工作,规模大的,可单独履行审批程序,规模小、分布散的项目,可以市州、行业为单位打捆开展前期工作,履行审批手续。县级发改部门支持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可研编制、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评价等前期工作,按照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要求,汇总审核后,由我委统一报省发改委核定建设规模,再由我委根据省发改委核定的规模,审批可研。
(3)实施。编制规划时,要按照轻重缓急排出建设顺序,优先安排在建、无房危房、条件艰苦地区、前期工作扎实的项目,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时按照规划顺序申报计划,凡前期工作不到位,用地、配套资金没有落实的项目,申报资金计划时尽量往后靠。
三、关于分工和时间要求
1、分工安排。县级发改部门牵头,各主管部门明确专门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共同做好项目摸底、资料汇编、规划编制等工作,由县级发改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行文,逐级上报。其中,县级发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做好单个项目的摸底、资料汇编;我委根据县(市)报送项目情况,分门别类,汇总编制本地区规划;省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提出全省政法系统基础设施实施方案。其中,安全部门的相关规划,由省安全厅统一编制,我市不作编制。
规划编制期间,请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分别明确2-3人集中精力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名单报我委投资科以便联系。
2、时间要求。根据国家6月30日前上报各地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 按照倒排工期,6月10日前,县、市要完成项目摸底、测算和填报;6月15日前,各市州审核、汇总后,提出本地区规划报省发改委;6月25日前,省发改委要完成各类规划的汇总,并提出全省实施方案,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审定;6月30日前,上报国家发改委。
四、关于县级档案馆规划编制工作
关于中西部地区县级档案馆规划编制,有关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范围、建设内容、资金筹措、以及编制工作的要求,省发改委和省档案局已联合发文,非常明确,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并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1、需要开展三项工作。
(1)摸清家底。包括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现有馆舍情况。包括馆舍建筑面积,其中,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业务用房、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的具体面积;建筑建设年限、是否符合档案用房建设标准等;二是现有馆藏情况,包括现有馆藏档案、资料数量,年均接受档案数量,30年后预计馆藏量。三是机构情况,包括档案馆成立时间、人员编制等有关情况。现有情况都要随项目提供相关资料、照片。
(2)计算规模。根据档案馆标准,县级档案馆根据馆藏数量分为三类,一类,馆藏20万卷以上的,总建筑面积4600-6800平米;二类馆藏10-20万卷的,总建筑面积2600-4600平米;三类馆藏10万卷以下的,总建筑面积1200-2600平米;超过25万卷的还可以按照同比例增加,高寒地带可以提高4%-6%;根据这样一个标准,提出建设规模。
(3)测算投资。档案馆建设与一般的土木建设还是有些不同,特别是库房建设,在负荷承载、湿度、温度、抗震、墙体等方面均有特殊要求,如何确定造价,省里准备请专业的设计部门做测算,提出全省综合造价,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物价水平,提出科学的造价标准、依据,并作说明。
资金来源,我省48个享受西部政策的县(我市平江县),档案馆馆舍建设土建部分全部由国家负担;48个以外的县档案馆,国家只承担库房建设部分资金,其余资金,由各地负担,因此,在资金构成中要将库房建设面积和投资单独列出。
2、把握四个关键政策点。
(1)如何确定哪些属于改扩建,哪些需要新建,哪些只要改造加固。根据国家通知精神,一是建筑面积严重不足可以列入规划,指的是:与档案馆标准相比,现有档案馆库房缺口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且大于该档案馆库房实际需求的10%的。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衡量的指标是库房面积,不是整个馆舍的面积。二是建筑面积基本符合要求,但馆舍质量达不到档案馆的质量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能改造加固的,可以通过加固处理;不能改造加固的,在提供房屋鉴定部门鉴定意见后,可以拆除重建。
(2)已竣工的项目能否进入规划。一是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且符合建设标准的不能进入规划,不能利用国家投入来偿还债务;已竣工但库房面积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可以扩建。现有档案馆与档案局机关在一起办公的可以将机关办公用房面积扣除。二是已竣工但尚未投入使用的项目,建议先按要求填报有关表格,提供有关资料,我们积极向省里争取。
(3)城市的区政府档案馆能否进入规划。按国家文件精神,中心城区的区档案馆暂不列入规划,但由县改区,主要辖区又不在城区的区和2个管理区, 即岳阳云溪区、屈原管理区、君山区的档案馆能否进入,需要向省和国家反应,建议先做规划上报,省发改委将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如国家同意,就正式列入,统筹安排。
(4)项目建设基建程序。档案馆建设主要资金来源是由国家安排,根据国家发改委预算内资金安排管理办法,申报资金时要提供省级发改委审批的可研报告,考虑到县级档案馆小、散的特点,建议:立项审批,凡正式进入国家规划,可以视为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批;可研审批,对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以市州为单位,打捆申报,由省发改委审批可研;初步设计由省发改委授权市州发改部门审批。
估计档案馆建设明年将正式启动,按照惯例,将在今年8月以前上报资金申请计划,请各地抓紧在编制规划的同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土地、配套资金等前置条件。
请各县(市)区发改局从速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按照五年计划的思路,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划报我委投资科。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