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迅速整改新建廉租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发改委   2009-06-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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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迅速整改新建廉租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房地产管理局:
    近日,省审计厅对省发改委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延伸调查,并作出了审计报告(湘审报[2009]21号)和审计决定书(湘审决[2009]14号),其中提出一系列涉及我市廉租房建设要求整改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审计决定书要求整改的具体问题
(一)关于以不合规项目申请国家投资补助248万元的问题。2008年我市太子花园廉租住房项目一期3栋实际建设126套,建筑面积8267平方米,套均面积65.61平方米,不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支持办法》(发改投资[2007]3676号,以下称《支持办法》第九条:“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的规定,违规申报中央补助248万元。省审计厅要求将冒领的财政资金收回用于符合条件的廉租房建设,并对市廉租房管理中心予以通报批评。
(二)关于以建成项目申请国家投资补助338万元的问题。2008年我市和乐园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申报中央补助338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于2007年3月以前完工,不属于2008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违反了《支持办法》第十七条:“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审批,并正式开工建设”的规定,省审计厅要求将套取的财政资金收回用于符合条件的廉租房建设,并对市廉租房管理中心予以通报批评。
(三)关于挪用国家投资补助611万元进行银行委托理财的问题。2008年6月至2009年3月,你局廉租房管理中心利用廉租房专项资金进行银行委托理财产品交易,违反了《支持办法》第十九条:“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规定。经审计人员要求,该中心已将611万元专项资金赎回。省审计厅要求对市廉租房管理中心予以通报批评。
二、关于审计报告要求整改的具体问题
2008年,省发改委下达我市上太子庙廉租房、先锋路廉租房、桃花井廉租房、东井岭廉租房、和趣园廉租房及马壕廉租房等六个项目中央补助资金693万元。截止审计日,以上六个项目尚未开工,前期工作进展缓慢,省审计厅要求限期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请你局接此通知后,迅速向市政府报告,对太子花园廉租住房项目一期冒领的248万元中央补助、和乐园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套取的338万元中央补助,我委已通知市财政局收回到市财政,同时要求你局迅速提出资金调整使用方案;对上太子庙廉租房、先锋路廉租房、桃花井廉租房、东井岭廉租房、和趣园租房及马壕廉租房等六个项目,你局要抓紧整改,马上开工;同时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求你局对市廉租房管理中心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以上问题整改结果于6月8日前报我委,我委将在6月10日前报省发改委和省审计厅,否则,我委将如实上报有关情况,省发改委将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和审计要求收回中央补助资金,统一调整使用。


                                                                          二��九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