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的通知(2009委党组1号)
来源:岳阳市发改委   2009-04-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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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责任分解”的通知

(2009委党组1号)

委属各科室(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岳阳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根据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有关规定要求,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到每个党组成员,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制订相应的措施,确保今年反腐败任务的落实。如出现重大问题,将按照《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的试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刘铁健(市发改委党组书记)
    对市发改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发改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市发改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直属机构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各直属机构其他班子成员和市发改委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1、主持抓好市发改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经常分析市直发改委系统、市发改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2、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市发改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情况,适时地进行廉政谈话。发现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组织查处,并及时向市委报告。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
    3、主持召开市发改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意识,防止发生腐败问题。
    4、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系统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5、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抓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督促各主管部门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进行作风纪律的整顿,筑牢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防线。
    7、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监督和制约机制的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殷清华(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协助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市发改委办公室和固定资产投资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上述两个科室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其他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1、主持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落实。
    2、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科室正职和其他负责人员廉洁从政。发现存在不廉洁自律问题的,及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3、经常召集分管科室负责人分析干部思想状况,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督促分管科室人员在审批项目、争取资金的过程中廉洁自律,反对和制止腐败行为。
    5、重大项目审批和项目资金申报、下达以及资金的监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防止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
    6、认真贯彻执行财务政策规定,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坚决制止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7、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和讲评。
    8、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分管科室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张鑫(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对市发改委工交外经科和前期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上述两个科室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其他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1、主持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落实。
    2、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科室正职和其他负责人员廉洁从政。发现存在不廉洁自律问题的,及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3、经常召集分管科室负责人分析干部思想状况,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督促分管科室人员在审批项目、争取资金的过程中廉洁自律,反对和制止腐败行为。
    5、重大项目审批和项目资金申报、下达以及资金的监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防止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
    6、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和讲评。
    7、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分管科室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余国祥(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对市发改委社会发展科、人事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上述两个科室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其他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1、主持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落实。
    2、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科室正职和其他负责人员廉洁从政。发现存在不廉洁自律问题的,及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3、经常召集分管科室负责人分析干部思想状况,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防止用人失察等情况发生,杜绝和纠正组织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5、督促分管科室工作人员在审批项目、争取资金的过程中廉洁自律,反对和制止腐败行为。
    6、重大项目审批和项目资金申报、下达以及资金的监管,严格按照政策既定办理,防止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
    7、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和讲评。
    8、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分管科室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易灿(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对市发改委农业科和以工代赈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上述两个科室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其他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1、主持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落实。
    2、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科室正职和其他负责人员廉洁从政。发现存在不廉洁自律问题的,及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3、经常召集分管科室负责人分析干部思想状况,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督促分管科室人员在审批项目、争取资金的过程中廉洁自律,反对和制止腐败行为。
    5、重大项目审批和项目资金申报、下达以及资金的监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防止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
    6、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和讲评。
    7、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分管科室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唐检保(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对市发改委三产办和综合科技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上述两个科室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其他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1、主持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落实。
    2、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科室正职和其他负责人员廉洁从政。发现存在不廉洁自律问题的,及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3、经常召集分管科室负责人分析干部思想状况,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督促分管科室人员在审批项目、争取资金的过程中廉洁自律,反对和制止腐败行为。
    5、重大项目审批和项目资金申报、下达以及资金的监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防止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
    6、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和讲评。
    7、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分管科室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蒋仕林(市发改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对市发改委法规科和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上述两个科室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其他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1、主持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落实。
    2、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科室正职和其他负责人员廉洁从政。发现存在不廉洁自律问题的,及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3、经常召集分管科室负责人分析干部思想状况,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督促分管科室人员在审批项目的过程中廉洁自律,反对和制止腐败行为。
    5、应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擅自变更为邀请招标,确因不宜公开招标的项目,要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并备齐书面意见和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6、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和讲评。
    7、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分管科室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夏安民(市发改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主持抓好市直发改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日常工作,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市发改委机关纪检监察室、稽察办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其他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1、主持抓好市直发改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提出工作计划,作出工作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积极参与市发改委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实施监督,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要及时报告市纪委和发改委党组书记。
    3、主持抓好市直发改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日常工作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违法案件查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任务落实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4、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科室正职和其他负责人员廉洁从政。发现存在不廉洁自律问题的,及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5、经常召集分管科室负责人分析干部思想状况,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督促分管科室人员在稽察项目、查处案件的过程中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恰当处理,反对和制止腐败行为。
    7、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和讲评。

 

 

                                                                                   二○○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