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内设科室职能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机关科室:
根据市委和市编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现将内设科室主要职能明确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会议组织、文电管理、秘书事务、要情信息、工作督办、提案和议案办理、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财务、综合治理、对口支援、资产管理、信息保卫等行政事务。(对口省发改委办公室)
二、人事宣教科
负责委机关及归口管理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培训、工资、福利、职称、女工、计划生育、离退休老干等工作;围绕各项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抓好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口省发改委人事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办)
三、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加挂“岳阳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有关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前的论证,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方案、实施中衔接配套问题;指导和协调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承担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口省发改委改革处)
四、综合科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措施;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重要经济领域的专项规划和主要经济区域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综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种情况、信息,进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及宏观经济形式分析研究,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和建议。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和衔接平衡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方案,优化配套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资金安排、调整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项目,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对口省发改委综合处、研究室、规划处、高技处)
五、法规科(加挂“岳阳市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组织、协调有关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开展法制宣传、普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方式核准、管理等工作;负责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初审。(对口省发改委法规处)
六、工交外经科(加挂“岳阳市国民经济动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工业、交通、运输、能源、邮电通信、外经贸等行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协调处理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负责重大工业、交通、运输、能源、邮电通信、外经贸等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申报工作;参与研究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相关政策.承担国家、省安排我市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承担需国家和省发改委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指定和完善作战经济动员方案,落实物质保障能力;落实军民兼容项目;建设经济动员信息网络工作。(对口省发改委工业处、交能处、外经处、国民经济动员办)
七、固定资产投资科
研究全市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权限,审核、审批和申报基本建设项目;争取和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的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指导监督政策性金融的使用方向;承担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对口省发改委投资处、代建办、驻北京联络处)
八、农村经济科
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形势;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气象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申报和安排相关行业的建设项目,编制和协调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平垸行洪、移民建镇及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承担市发改委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建整等工作。(对口省发改委农经处)
九、社会发展科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全市人口、就业、文化、教育、卫生、血防、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政策;协调管理城区城市人口机械增长计划;衔接平衡大中专学生招生计划,申报和下达全市社会事业建设项目计划和专项资金的安排。(对口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
十、第三产业办(加挂“岳阳市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组织编制全市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全市第三产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拟定和衔接第三产业主要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修订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申报和安排第三产业引导资金;衔接平衡第三产业与第一、二产业的协调发展。研究、分析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企业债券和产业投资资金申报和协调与使用监督;监测和分析市场的发展状况,负责粮食、棉花储备建设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市场、加油站、公用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申报和审批。(对口省发改委三产处、财贸处)
十一、以工代赈办公室
负责编制、上报、下达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组织、检查以工代赈项目计划实施;监督管理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负责退耕还林、还草项目计划的编制、上报、下达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口省发改委以工代赈办)
十二、重大项目前期办(加挂“岳阳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性投入项目前期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负责暂未明确项目业主(或项目责任单位)的重大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接受项目申报;收集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及时提出重大项目建议名单,负责编制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组织对重大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工作;汇总调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季度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向有关部门、项目单位通报;负责收集编发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要政策信息,联络国家、省有关部门,争取上级支持。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的重大问题;协调我市对接“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发展及“3+5”城市群建设有关问题。(对口省发改委重大项目前期办、地区发展处、长株潭办)
十三、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是由市政府委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和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国家和省、市出资的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提出和实施稽察工作计划,负责稽察报告审核、上报和下达;负责重大项目稽察意见和信息的综合处理及通报反馈工作,研究制订稽察工作规章;负责稽察特派员的管理培训等。(对口省发改委重大项目稽察办)
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及归口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双联”帮扶、助残帮困等工作。
十五、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