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春耕期间全国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检查
来源:岳阳市发改委   2006-1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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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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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已开始进入春耕季节,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需求将大幅增加。为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维护农民利益,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部署春耕期间开展全国化肥等农资价格大检查,切实稳定春耕期间化肥等农资价格。

  这次大检查,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控制源头,加强对化肥出厂环节价格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对辖区内管理的所有化肥生产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实行分级检查负责制。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限价,以及采取价外加价、价外收费、一货两款、通过下属单位销售化肥等手段变相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化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二是深入检查,确保对流通环节价格检查到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对化肥流通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保证流通环节价格检查到位。各地要采取巡查、回访、提醒、告诫等多种方式,密切跟踪化肥市场价格动向,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组织经营者进行价格自律活动,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及时处理各种乱涨价行为。三是加大力度,全面落实好化肥价格各项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对查出来的乱涨价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屡查屡犯的价格违法行为,将公开曝光。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化肥价格督查力度,推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地检查化肥生产经营企业情况,以及组织开展农资价格检查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和抽查。要加强宣传解释,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政府政策和稳定化肥价格的措施,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农民举报,严厉查处违法案件,扩大社会影响。要建立化肥价格检查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定期上报本阶段检查总体情况、化肥生产经营企业检查情况。各地还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农用柴油、种子、农药等其它农资价格检查工作做出安排。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稳定化肥价格,不仅有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而且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有强烈的维护农民利益意识,将开展化肥等农资价格专项检查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作为今年上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已开展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做好此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好化肥等农资价格检查,扩大检查的声势和影响,形成春耕期间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化肥等农资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