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向春等同志的任职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8-20 16:15
浏览次数:
1
岳发改党组〔2019〕22号
关于陈向春等同志的任职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陈向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工业科科长职务;
陈佳欣同志任法规科科长,免去其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节能监察科科长职务;
艾君民同志任地区经济科科长;
唐宇平同志任农村经济和对口支援科科长;
杨志建同志任财贸服务和信用建设科科长,免去其商品价格管理科科长职务;
方 华同志任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两型社会建设科科长,免去其新增长极建设办公室(一带一区办)主任职务;
于 雪同志任社会发展科科长,免去其财贸服务业科科长职务;
熊楚华同志任商品价格和调控管理科科长;
曾正军同志任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法规科科长职务;
黎 桦同志任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科长;
龚军训同志任人事科科长,免去其新增长极办副主任;
赵四平同志任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社会科副科长职务;
李怀安同志任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姜 华同志任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科科长,免去其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科副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刘常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芳同志任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 荣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冯 华同志任行政审批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向歌舞同志任地区经济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