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和《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安排,岳阳市积极推进“《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力度还有不足”问题整改,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达到了预期整改目标。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出台后,湖南省宣传贯彻力度还有不足,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二、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三、整改目标
落实《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抓长江大保护良好氛围。
四、整改措施
1. 根据省方案制定出台《岳阳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方案》。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重点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应急联动体系、长江流域水量分配等相关配套制度,深化“一江一湖四水”系统联治。
2.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严格按照长江保护法的要求,落实《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宣传培训。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范围,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
五、落实情况
1、系统谋划推动。印发《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岳法办【2021】2号),将长江保护法纳入2021年普法宣传工作重点,要求有关市直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将学习宣传贯穿到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等“一法三条例”的学习宣传列入我市八五普法规划重要内容,依法守护绿水青山。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将《长江保护法》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相继组织学习。市长江办将做好《长江保护法》的普法、用法、执法、守法各项工作列入《岳阳市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2021年主要任务清单》。参照《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制定了《岳阳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区县(市)和相关部门责任,逐项系统推进各项工作。待省方案正式出台后,我市对照完善并印发实施。
2、多方宣传造势。《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当天,市海事局、市东洞庭生态保护协会、绿色潇湘环保联合组织以“青鸥伙伴守护长江蓝”为主题的普法活动,志愿者在洞庭湖与长江交汇的三江口水域向靠泊船只普及《长江保护法》,发放文本,并登船进行科普宣传,张贴宣传海报,以法之名守护长江蓝。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岳阳县、云溪、临湘大队在长江岸线和洞庭湖开展巡查和法律法规宣贯。执法人员对过往运输船进行检查、发放宣传单,进行普法宣传。3月以来,岳阳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联合岳阳市水利局、岳阳楼区水利局,围绕“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守护好一江碧水”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非法捕捞等案例宣讲、发放宣传册及倡议书等方式,向来往市民进一步讲解相关的法律条文,普及环保知识,共同守护好一江碧水。并结合志愿服务和主题党日,先后开展了“守护好一江碧水·净滩行动”“十年禁渔·党员先行”“世界水日”等多轮《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岳阳市水利局抽调5名执法人员,组建了专门的查缉大队,联合市公安局、长航公安“不分时段、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在辖区长江、洞庭湖水域开展日常巡查,对砂石从业人员派发宣传单50000余份,沿长江、洞庭湖码头和村组制作横幅标语50余条,通过地方海事局短信平台对全市砂石运输船负责人发送《长江保护法》的普法宣传信息8000余条。市发改委在单位网站开设《长江保护法》宣传专栏,上传各类长江保护法解读知识,并制作宣传册发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市长江办先后组织市直主要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展《长江保护法》学习培训五期。各县市区根据均以专题学习、张贴海报、制作宣传展板、横幅、《长江保护法》宣传手册及其他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积极宣传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习惯和自觉,为岳阳市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保驾护航。其中,南湖新区开展宣传工作3次,制作宣传展板4张、横幅86条、长江保护法宣传手册及其他宣传资料2000余份,均已下发到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及管理处、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宣传工作。
3、狠抓贯彻落实。加强水环境治理,市中心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完成投资45.8亿元,累计新建主管网244.3公里、雨污分流改造448.9公顷,清淤111.76万立方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量提升62%。制定了《2021年岳阳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003个排污口全部完成初步分类,133个完成了整治工作。岳阳靠长江沿岸166家化工企业均在排污许可系统里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3380.57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2.75%。完成《岳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修复矿点133个、林草地240公顷、耕地115公顷。累计完成长江岸线复绿2.45万亩,港口码头复绿47.7万平方米,长江沿线洲滩、关停港口码头复绿率均达100%。清退欧美黑杨70160亩,修复湿地生态8.6万亩。今年建设省级生态廊道3528.2公顷,市级生态廊道439.2公顷,修复湿地面积1286.04公顷。开展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取缔类码头21个码头泊位已经完全拆除并复绿;26个规范提升类及相对合法类码头已经完工8个。全市283条河流、118个湖泊全部实施河湖长制,2175名河长巡河6.5万余人次,发现交办问题2092个。持续高压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协调荆州、咸宁、常德、益阳、马鞍山等地开展联合执法60多次,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24起,移送公安立案侦查16起。全市141座小水电站如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共计拆除小水电18座,完善手续和生态改造小水电123座。长江、洞庭湖等主要河流共2200平方公里水域实现全面禁捕,“十年禁渔”工作成效持续巩固。印发了《岳阳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方案明确将湘江、新墙河、汨罗江三条主要河流纳入水质水量考核机制清单。与长沙市政府正式签订湘江流域市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完成花果畈垃圾场封场工程。2021年市建成区、县城均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垃圾填埋场实现渗滤液全收集全处理。新增6个街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生活垃圾分类新增覆盖人口19.8万。全市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线索64条,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4415.6965万元。
六、主要成效
1、《长江保护法》日渐深入人心。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各级各部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格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全市上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的能力明显提升。《长江保护法》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关注,社会公众长江大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法治氛围日益浓厚,确保了法律的有序有效实施。
2、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动植物生境明显改善,万物和谐美丽家园初步形成,湖越冬候鸟超过28.8万只,江豚、麋鹿稳定栖息分别达120头和200多头,“候鸟的欢歌”“江豚的微笑”“麋鹿的倩影”成为岳阳新名片。2021年1至10月,全市国、省考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96.3%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1%。
3、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实施水环境“厂网湖岸一体”综合治理、建立水域执法协同联动机制两项工作列入国家长江办试点经验第一批清单;城陵矶新港区生态环境与产业融合发展(EOD)模式试点项目成为全国生态环境导向城市开发模式试点项目;岳阳打击非法捕捞案入选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长江非法捕捞十大典型案例。十大标志性工程有序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三峡集团参与共抓长江大保护工作现场会在岳阳召开。
4、经济发展动能加快转换。近年否决高能耗高污染项目150余个,己内酰胺搬迁成为目前破解“化工围江”单个投资体量最大的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7.5亿元,厂内桩基工程全部完成,建成后将节约用地1415亩,降低排污量一半以上。通过实施“腾笼换鸟”,重点培育打造了“12+1”优势产业链,华为、新金宝等一批先进制造“旗舰项目”相继落地,现代物流、文化旅游成为两大新的千亿产业。
5、共抓大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颁布实施《城市山体水体保护条例》《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4部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出台了《关于实施岳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岳阳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岳阳市2021年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临湘市沿江化工企业退出搬迁改造调整方案》等文件。印发《岳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岳阳市较大及一般环境问题(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形成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责任体系闭环。
五、公示期限
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8日,共5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岳阳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怀安
电话:0730-8880553
地址: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716室
岳阳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