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新增长极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入推进之年,也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进入攻坚克难、发挥效益、形成示范的新阶段,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总体规划为引领,以重大项目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而努力奋斗。
一、高起点谋划定思路
1.全力推动新增长极建设。按照岳发〔2017〕8号文件精神,以开展产业园区建设、交通建设、港口建设、脱贫攻坚“四大会战”为主要内容,督促市直38个单位拟制年度新增长极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要点;配合市委市政府考评办完善考评内容,并以市新增长极办名义下发考评方案;加强上下衔接,协调各方进一步推进一批影响力较大的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完成一批重大项目可研报告申报或批复。
2.深入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继续把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作为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中之重,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关于洞庭湖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尽早修复水域生态;协调各方加快环湖路建设,及其与铁路、公路、港口码头、机场等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加快构建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加速推动沿江环湖地区和邻长地区错位发展,依据资源禀赋大力发展主导产业;继续推动生态补偿机制、河道管理“河长制”等一批重大改革。
3.全面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切实发挥领导小组机构协调作用,主动上下衔接,加强与沿江城市在港口物流、园区发展、文化旅游、环境治理等方面合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在促进区域内产业协同发展、人文互通互融等方面建议,全力对接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力争实现长岳一体化发展。
二、高标准推进抓落实
4.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继续扎实推进沟渠塘坝清淤增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河湖围网养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及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等5大专项行动,加强与省发改委的汇报衔接,加强调度督促,确保年内完成主体任务,并对照签订的目标责任状,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统一验收。
5.推进标志性工程建设。重点突出水环境整治、水资源配置、河湖连通、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重要堤防加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城乡生活污染治理、特殊水域与湿地保护和血吸虫病综合防控等10大工程建设,督促市直相关单位及时与省厅委对接,承办和启动好年度一批子项目建设,并将指标性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6.推进环湖路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环境友好的原则,加强环湖路总体规划与全市“十三五”交通规划的衔接,争取将堤路结合段226.67公里纳入省级干线交通规划,制订洞庭湖环湖路子项目汇总表。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时序、分头建设的原则,合力推动环湖路建设。继续督促相关县市区加速推进新泉至望城乔口、建新至六门闸、G240等一批前期开工项目。加快推进分路段各子项目前期工作,全面推进环湖路建设。
7.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围绕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实施重点项目74个,总投资726.94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102.65亿元。74个项目中,市本级项目4个,总投资76.93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14.5亿元;县级项目70个,总投资328.9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16.1亿元。特别是要重点推进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五大专项行动项目,再启动一批子项目建设。按照省要求,全面实施《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重点推进家畜传染源控制、人传染源控制、钉螺控制和提升血防服务能力四大工程。
三、高质量运作强保障
8.加强统筹协调。统筹实施长江经济带、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协调解决沿江沿湖水环境治理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凝聚各方面的资源,集中支持“一带一区”建设,促进长江经济带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战略对接。建立信息共享交流平台,积极组织开展与沿江沿湖地区城市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先进发展经验和模式。
9.加强督促考核。结合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继续抓好专项规划实施、政策措施出台、重大项目建设等目标考核。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6月底前,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开展新增长极专项督查,下发督查通报,加强项目建设调度,加速加力推进新增长极建设;按照省里要求,积极筹备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行动现场督导会。上半年,对各县市区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行动专项督查,12月底前完成考核评价。
10.加强宣传推介。加强沿江沿湖发展成效的宣传推介,及时推出一批时效强、创意新、影响大的新闻策划和稿件。指导协助各县市区开展招商推介、文化体验等主题活动;积极参加长江经济带发展论坛系列主题活动;主动参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绿色论坛主题活动;谋划和筹备开展一批以“一带一区”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