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排水设施建设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发改委投资科   2022-12-09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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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抓紧做好排水设施建设2023年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推进2022年投资计划

各地要督促市县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对2022年项目情况进行汇总(格式见附件1),并开展绩效评价。

二、抓紧做好2023年项目准备

各地要抓紧做好城市(县城)排水设施建设2023年项目准备,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项目储备情况将作为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各地要以易涝点整治和内涝治理关键节点项目为重点,加快项目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即使用。

三、抓紧申报2023年投资计划

各地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排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698号)规定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标准,统筹考虑本地财政承受能力、政府投资能力和建设需求,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意见后,在省级储备库中优选项目。

(一)总体要求。

1.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申报文件应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县)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2.严格审核申报项目。各市州要抓紧开展审核,加强项目审核把关,优先安排易涝点整治和内涝治理关键节点项目,前期工作不成熟、无法按时开工的项目(原则上应于20239月底前开工)不得纳入,地方建设资金未落实、项目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纳入等。

3.压实两个责任纳入的项目必须逐一填写项目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责任人必须是单位相关负责同志。

4.加强绩效管理。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管理的相关要求和表格,合理确定并填写与申报投资规模相匹配的2023年区域绩效目标,并作为申报文件附件同时报送。

(二)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各地应对照行政区划内各级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及具体项目表,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尽快开展项目审核工作,形成拟实施城市基本情况表。

(三)县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按照《关于做好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017号),填报2023年拟实施县城基本情况表。国家已支持过两个轮次的县城本批不再支持。

(四)工作要求。

1.以正式请示文件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投资计划申请,并包括附件17

2.请灵活采取视频等形式,委托专家或投资评审中心就项目总投资剔除无关投资后的总投资出具评审意见。请将项目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分别填写辅助标识12023年城市排水或2023年县城排水。填报项目的相关数据应与申请文件保持一致,完整填写项目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

3.请于20221226日(周一)前完成申报文件报送工作。注意,本次仅接收文件扫描版,不收纸质文件。请将请示文件的PDF扫描版(须盖章,盖章部门对内容真实性负责)及可编辑版发送至省发改委投资处。

附件:

1:XX市(州)排水设施建设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和相关情况汇总表.xls

2:XX市(州)排水设施建设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支持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审核情况表.xls

3:XX市(州)排水设施建设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支持县城项目审核情况表.xls

4:XX市2023年拟实施城市基本情况表.xls

   5:XX市(州)2023年拟实施县城基本情况表.xls

   6:XX市(州)排水设施建设(城市)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doc

   7:XX市(州)排水设施建设(县城)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doc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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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20221223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报送市发改委投资科邮箱  touzike20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