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住房工作 促进和谐发展
市委常委 市政府副市长 韩建国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把“住房”提高到如此显要的位置,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全民住房保障问题的坚定决心。因此,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加强住房工作,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目标,促进岳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要提高对住房工作的认识。一是住房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重视人民群众的住房保障问题,特别是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设立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把管“住房”的部门列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不仅充分说明住房工作是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而且这项职责将进一步强化。二是解决住房问题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安居才能乐业。人民群众住有所居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前提。党的“十七大”把“住有所居”与“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一道作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五大目标,足见其对改善民生的重要性。住房难问题在我市也十分突出,仅中心城区就有1万多户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切实加强住房工作,妥善解决老百姓买房难、住房难问题显然是当前改善民生的重头工作。三是住房建设是城乡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城市建设项目的范围越来越广,特别是房地产行业得到长足发展,无论是社会投入总量、行业覆盖范围、社会经济效益,都凸现了其至关重要的地位。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新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是顺应了当前城乡建设形势发展的要求。因此,在新的发展时期,城乡建设不仅要进一步抓好城市道路、桥梁、供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而且要把住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落实。四是房地产业是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支柱。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带动和联动效应日益显著。据专家初步估算,每1元房地产业投资可以带动相关产业投入1.95元。以我市为例,经过“十?五”以来的迅猛发展,房地产业链条全面延展,形成了以房产开发行业为主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白蚁防治、房屋修缮等从属行业为羽翼的行业发展格局。到2007年底,全市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8.63亿元,带动建材、能源、运输等相关行业完成投资211.83亿元,产生涉房税费30多个亿,有力推动了地方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要突出住房工作的重点。住房工作是一个关乎国计民生、社会和谐稳定的系统工程,包括多方面的内容,每一项工作都很重要,都必须引起重视。就我市来说,当前住房工作应当着力抓好以下四大工作重点。一是突出住房保障。过来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是省内实施住房保障历史最早、“两房”建成数量最多、管理体系最完备的城市,有着良好的先天基础。然而对照国家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最新要求和全市广大住房困难群众的现实期望,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转变和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努力缩短和消除差距。首先要科学规划、合理引导大力发展普通商品房、增加市场供给量,平抑房价;其次要把好报建计划关、户型标准关、销售价格关、购买资格关、分配入住关,严格规范经济适用房管理;第三是要拓宽筹资渠道、确保规划用地、严格工作进度和质量控制,努力加快廉租房建设;第四要结合招商引资和廉租房建设等工作,积极开展旧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第五要督导企业、单位积极解决农民工住宿,集中组织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逐步放开农民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多渠道妥善改善农民工住房问题。二是突出市场监管。要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努力实现市场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城乡联动、敏捷高效的目标。要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立项、报建、施工、预售、验收、物管、装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切实加强对市场价格、企业资质、房屋质量、户型开发比例结构、环保指标等各个方面的监管;切实加强对交易行为、中介行为、拆迁等行为的监管。要在完善企业诚信档案公示、预销售备案登记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囤房炒房、地下交易、无资质开发、乱搭乱建、经营欺诈、偷漏税行为等,净化经济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突出产权产籍管理。产权产籍管理覆盖面广、环节多、内容复杂、政策性强,与广大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一切住房管理工作的基础。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实施和人民物权意识的增强,产权产籍管理的内容、模式正在逐步发生转型,任务量还会进一步加大,覆盖广度会进一步扩展。为有效应对这种发展趋势,有必要根据《物权法》和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强化住房行政管理部门的产权产籍管理职能,逐步实现行政管理、权属登记与税费协征一体化。四是突出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水平是决定居住状况是否满意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要审时度势,加大对物业工作的重视度,增强我市住房行政管理部门的物业行业管理职能。首先要着力改变当前我市住房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物业管理机构职能偏弱、能量偏小、权威偏低的现状,优化管理职能。其次要加大对《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提高规范化管理程度。第三要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协调能力,依法依规、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调解处理好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者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物业。
三要强化住房工作的措施。发展我市住房事业,急需从政策完善、部门联动、职能设置、舆论引导等方面入手,创优环境、强化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住房法律法规体系。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和新修订了《物权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我市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要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应的地方性政策文件,研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形成完整体系。二是严格执行住房工作规划。去年,我市已经正式出台了《岳阳市住宅建设规划(2007―2010)》和《岳阳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2007―2010)》。具体落实这些规划,需要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加强联动、协作,共同执法、统一作为,达到切实改善民生的目的。要建立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规划、建设、国土、公安、城管、财政、税务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参加的住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会协调工作,统一调集各单位行政执法力量,强力查处各类乱搭乱建、任意变更甚至破坏城市规划搞建设的行为。同时,从用地审批、规划报建、财税政策等环节入手加强调控,引导开发单位严格执行《规划》,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建设。三是进一步强化房地产管理职能。国家制订的一系列引导房地产事业发展的法律、规章和政策,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执法主体负责贯彻实施。因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对住房事业的高度重视,住房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只能进一步加强,不能削弱。四是加大对住房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加大对住房工作的发展态势、法规政策、住房行政监管部门的工作任务与职责以及岳阳房地产行业品牌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的理解度和支持度,形成发展住房事业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