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重点建设项目返岗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发改委投资科   2020-12-31 15:49
浏览量:1 | | | |

市直相关单位、县市区发改局,有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战疫情抓项目稳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0132号)以及有关通知要求,现就疫情期间重点建设项目返岗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2020311日(含)至320日(含)之间(以核酸检测报告中取样采集时间为准),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对返岗员工开展核酸检测的,检测费用一次性补助50%。重点建设项目具体包括20192020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及省五个100”重大产业项目、产品创新、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四类重点项目,详见附件3)。申报范围包括纳入四类重点项目的项目业主及在项目中与其存在直接合同关系的施工、监理、代建、设计等相关单位,项目业主为集团公司的,仅包括承担建设任务的具体分公司。

二、资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核酸检测费用补助申报表(附件1),其中,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应严格与 四类重点项目中对应信息保持一致;

2、单位营业执照;

3、核酸检测发票或银行支付流水;

4、参加核酸检测员工花名册(附件2);

5、参加核酸检测员工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当月工资流水;

6、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

7、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8、项目合同(施工、监理、代建、设计等相关单位需提供,甲方应为四类重点项目明确的项目业主);

9、内部委托证明(项目业主为集团公司的,需提供委托具体分公司的相关材料

10、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三、项目申报

由企业自主申报,按照属地原则,将相关材料报至所在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各市州要严格审核,对审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告知申报单位具体原因。经县市区初审后,于202114日下班前将附表及相关申报资料按县市区汇总整理成册,报送至市发改委(投资),我委审核后报省发改委,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县市区在上报文件中,应注明经认真审核,承诺相关资料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申报要求

联系人:刘荣,电话:07308880473

 箱:touzike2010@163.com

 

附件:1疫情期间重点建设项目返岗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补助申报表

  2、疫情期间重点建设项目核酸检测人员花名册

  320192020年度四类重点项目明细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230


市发改委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重点建设项目返岗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