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深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工业准入退出提升机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大气污染防治体制、生态补偿机制、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机制等十大重点改革;继续开展两型论证。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财政局
二、按照省发改委即将出台的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制定相关措施,推动“多规合一”,划定城镇发展、农业生产、生态保护三类空间开发管制界限。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三、推进节能减排和治污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推进环境污染责任险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四、按照省林业厅统一安排,配合做好在洞庭湖湿地开展省级国家(湿地)公园体制改革试点的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五、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按照省发改委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制定出台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水务局
六、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湿地生态补偿试点。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