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投融资方式,加强债券发行管理
国家为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严格企业债发行审核,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省里也相应出台了系列落实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发债门槛。我们要及时掌握政策调整信息,提前搞好风险预测,防止部分在建项目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
一是积极推动平台公司转型。通过充实平台公司资本、剥离相关债务、注入优质业务等途径,进一步增强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运作能力,积极促进现有融资平台向建设、管理、运营型公司转化,推动功能转型。
二是加快融资模式和渠道创新。呼应国家新的政策导向,重点申报发行项目收益债、可续期债,争取在开辟新渠道上有所突破。今年我们将在做好平台债、专项债发行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大企业在“新三板”等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力度。
三是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省发改委文件精神,建立债券发行监管工作机制。定期检查债券发行人、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资金托管银行等相关机构履行义务和承诺情况,协助、督促发行人做好企业债券本息及时兑付、信息披露、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等相关工作,防范债券违约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