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岳阳市市第一、二、三幼儿园及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岳阳市第一、二、三幼儿园及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示范幼儿园:
你们《关于申请提高幼儿保教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湖南省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共同颁发的《湖南省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湘发改价费[2015]64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6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我委价格成本调查队成本监审结论,结合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及家长座谈会意见,经委价审会集体研究,同意调整岳阳市第一、二、三幼儿园及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保教费收费标准由480元/生.月调整为580元/生.月;
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自2019年秋季起对新注册入学的学生保教费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三、你单位收到此通知后,请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同时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