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09
卫生部门
来源:市发改委   2012-04-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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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门
医疗事故鉴定费          市(州)级 2200元/每例 事业性 湘价费[2007]122号 详见文件
考核考试费   事业性 湘价费[2003]44号  
(1)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费 200元/每人      
(2)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        
执业医师 160元/每人      
执业助理医师 145元/每人      
(3)不具备学历职称师承确有专长申请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费 详见文件   湘价费[2008]123号  
护士执业证 2元 行政性 湘价费[2003]44号  
医疗机构注册(再注册)发证工本费 40元/每人次 行政性 湘价费[2003]44号 创业人员免收      湘财综【2009】17号
疾病预防控制收费 详见文件 事业性 湘价费[2009]9号  
卫生监督管理收费   行政性 湘价费[2003]44号  
(1)证照工本费   行政性    
放射工作人员证 3元      
放射性装置工作许可证 10元      
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 10元      
放射性仪器仪表性能及防护检测合格证 10元      
(2)审查审评费   行政性 湘价费[2003]44号  
发放卫生许可证现场审评场 详见文件      
(3)卫生学鉴定费   行政性 湘价费[2009]86号  
工商产品卫生生学鉴定 按总评价投资金额的0.6‰收取     创业人员减免15%   湘财综[2009]17号
食品用机械卫生学鉴定 1000元/每种     创业人员减免15%   湘财综[2009]17号
食品质量仲裁费 200元/每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