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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规范城区小区地下停车位租金的建议 |
来信人: | 葛先生 |
来信时间: | 2019-04-22 09:02:11 |
内容: |
目前,我市关于小区地下停车位租金引发的问题越来越多,主要原因就是我市发改部门以市场调节为由,没有出台指导标准,导致开发商随意定价。建议参照其他城市做法,对城区小区地下停车位制定指导价格。这样就能有效化解因停车位租金过高,产生的停车难、停车贵的问题。 附:江苏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发布的《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车位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省辖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公布本地区执行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并适时调整。” 《盐城市区住宅小区车位租金标准》普通车位租金基准价150元/月·个,人防车位租金基准价100元/月·个。可上下浮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同时租赁车位单独收取汽车停放费25元/月·个。 |
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回复时间: | 2019-04-25 08:32:13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葛先生: 你好!你所反映的关于规范城区小区地下停车位租金的建议的来信收悉。我委现就地下停车位租金问题的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19]217号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售价格、租金价格及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均属市场调节价,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理利润的原则自主确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如您仍有疑虑,可与我们电话沟通。联系电话:8880057 岳阳市发改委服务价格科 2019年4月23日 |